突然想写写500字
她写出的文章是光鲜亮丽的,因为她整个人都是光鲜亮丽的。她在所有人面前自信前行,无论何时,没有人是她的羁绊。她在自信自强的长河中,光荣前行。
我喜欢看她的文字,是因为在里面我找到一种久违的乡土气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那么华美的文章,怎么会有那么深的乡土气息呢?
笛安,我喜欢看她的小说,一如既往地。哪怕再幼稚的语言,都写得那么深情动人。
我听到街头传来的呼喊声,一阵反感。每天都是这样的,大人小孩,吵吵闹闹。她们不仅不有趣,而且让人厌烦。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争吵半天,也能立下老死不相往来的誓言。
看似我们有很多选择,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并无选择。
我们在自己选好的路上或一路顺风,或艰难前行,自己的路上,有自己的滋味。我们与别人并肩而行,于是有了冷暖自知。
我们恨不得赶紧逃离这段时间,赶紧走完这段路。当我们真的走远了,再回头看,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憎恨,原来也挺好啊。
曾经常常走的路,再也回不去了,回去也算陌生人。曾经眷恋的冰淇淋再也不会吃了,吃起来走在路上的样子会有点不伦不类。曾经深爱的人或许也不见了,更不能再爱了。
亲爱的,还有四个月时间,你们就要分开了。到时候想见一面都难。无论结果悲欢离合,我都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剩下的时间。
突然想写写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