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人喜欢”的年代1200字
这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年代。
在这个轮回之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理论被彻底掀翻,在这个轮回之中,我们每人每时每刻都在做一件事--讨人喜欢。在这个轮回之中,没有被人喜欢几乎意味着不存在。
(一)从起床说起
曾几何时,起床还只是一种毫无实在意义的机械运动,只是因为要去工作,起床才会进行。按比较哲学的话说:起床是一种去工作的手段,而不是我们完成这种动作的目的。可是,自从诸葛亮那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广为流传之后,起床也成了我们讨人喜欢的手段。起床的动作妩媚不妩媚与可爱不可爱都成了评判我们是否能吸引别人眼球的重要依据。起床的动作越妩媚,越可爱,别人认为你是天使的机率就越高。起床的动作越快速,越粗犷,则别人误解你为野兽的可能性就越高。所以,我们常常会在闹铃停止与耳朵的共振之后还高卧不起,而且一边发出猪一样“可爱”的“哼哼”声,并不停地伸着自认为很可爱的“懒腰”。
是啊,“一天之计在于晨”,众位是怎样起床的呢,是妩媚型,还是可爱型?
(二)我们的热点
老年人的热点是“生活”。中年人的热点是“工作”。青年人的热点是“潮流”。而我们的热点是“考试”。
前一阵看到一些有关高傲老师批改作文卷的故事,感觉很有趣,不禁浮想连篇。2001年的那篇传遍大江南北的《赤兔之死》出现后,用古文作文的考生就如同细菌繁殖一样多的一发不可收拾。考场上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之死》、《**之觞》、《**的诀别》。因为老师说了:“能显示考生语文工地的最佳文体是古文,而且用古文则显示出考生非同一般的语言天赋和能力。”
后来,有一考生作文,为曾国藩洗冤,获得满分。于是,考场成了唱反调的舞台。你为曾国藩洗冤,我就为李鸿章出头。你说诸葛亮好,我偏要跳出他的毛病来。为什么这样?老师说了阿:“唱反调的文章可以显示出考生对事物与众不同的看法,而且体现了作者敢于挑战‘世俗’的勇气。”
今年,有一篇写出同学之间深厚感情(我看是恋情)的作文获得满分,我估计明年高考,写关于早恋的文章肯定不少。青春期么,谁心里不出点小鬼、小鹿什么的?岂不刚好?
同学,你早恋么?你高考么?
(三)老树长新皮
这两年,我国的CCTV-3正逐步从一个娱乐频道变成一个音乐频道。《同一首歌》、《欢乐中国行》等节目如同雨后春笋般繁荣发展,并由供不应求之势。港台明星的美丽几乎让所有人折服。可就在这新一代歌王的人气一步步走向顶峰的时候,我们的老歌王不满意了,他们不满于自己的歌声成为历史,他们要冲出江湖重获天下芳心!他们尽力降低自己的出场费,每逢出场还打扮得露胳膊、露大腿加花枝招展地反复撒娇还与观众开不好玩的玩笑,熟不知他们已经成了“沉鱼”“落雁”。而当年美丽早已荡然无存。(具体人物不提,本文不进行任何人身攻击)
失去宠爱的人们,你们会伤心吗?
(四)二种动物
以下动物皆来自《伊索寓言》
狗。这是一只马尔济斯犬,他会在主人跟前撒欢,卖乖,它会给主人“拿鞋”和主人“聊天”,结果它得到了更多的食物。
猴。这是一只生活在6口之家的猴子,他生前受到母猴一切的目光和拥抱,结果他被它的母亲暖死在怀里。
……
这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年代,不知这是好还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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