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人的奔波800字
我终于感觉我有了一双脚。公车的喧闹总让我感到疲惫而烦躁。讨厌往后飞逝的窗景。讨厌拥挤的人群。讨厌令人燥热的呼吸。
所以喜欢骑自行车去上学,喜欢一伙人结伴而行。每天拖着大大的、重重的书包,簇在一起去上课,热闹而自由的感觉舒缓着力挺压力的心。知道不再是小男孩。不再是会向往奥特曼、Superman的小孩。
人们都说,小学生一群群、大学生一对对,而中学生们一伙伙。一堆人走,一堆人闹,一堆人笑。因为这个年龄的我们,觉得同龄人中同甘共苦的气氛更温暖,更渴望这种温馨。
科比为什么要剃光头,想出家?“鸡兔同笼”的人是白痴吗?把鸡和兔子关在一起干嘛?写一大堆字,就写一个中心,没事找事吗?……好多好多在一起时冒出来的荒诞想法,纵然无法实现,却总喜欢一堆人嚷嚷。因为这种感觉很满足。
高兴的时候,脚步就会踏着音乐跳舞。一个跨步,一个转身,有韵律的游荡着。从没感觉傻。因为在人群中,这只是释放快乐的能量,远离负担的神经质,因为大家是群体,所以很快乐而忘我。
在一伙人中,总是快乐,没有悲伤。所以应该在“时间是治疗创伤的最佳良药”后面,再加上一句“集体是催化剂”。于是在一堆人中,一伙人结伴而行的骑自行车的车队中,脚也变得有力。在车轮胎的滚动中融入了思想。
每当晚上睡觉前一把拽下那两只臭烘烘的袜子时,脑中就有莫名的冲动和感动。在一起时出现的各种感觉依然缭绕在我的脑际。
懵懂,也并不木纳;沉醉,也并不深陷。对于年轻来说,这永远都不是一种罪过。不想跟着瞬间感觉走的人,虽然有时候瞬间是决定一切的。但那像流星般一闪而过的,不正是年轻的感觉吗?
一堆男生堆在一起,透着年轻的朝气,品味自己的歌声。随笔以及画作,虽然略显稚嫩,却美的像生命勾勒的一样。这种灵气,往往只有在于群体中。这种感觉,好舒畅。
记忆中每件事好像都很清晰的样子。但是棱角已经不分明了。柔和,黯淡。仿佛被毛玻璃罩过。模糊的感觉他们,脚步支配心灵。原来,都是在这逐渐成熟——又老练得有些稚气。一堆人中,又再次体验到了。
喜欢一堆人在一起奔波。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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