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则立1200字
在上个月,就因为一份保险,引起了一场事端,也让大家重新认识了“诚信”二字,明白了“民无信不立”的至关重要。
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了,大家有了闲钱以后,都会想着为自己以后的养老做准备。比如买一份养老保险,听起来似乎很划算。可是陈女士就因养老保险,对保险公司失去了信心。
家住鹤城镇×居民区的陈女士今年41岁,六年前,在保险员的极力推荐下,她决定为自己买一份保险套餐养老。于是,从2004年开始,她每年按时交1371元,连续交了五年。就在第六年问题发生了,在今年的11月18日,陈女士按时将保费汇入了建设银行的那个户头。可12月份,却保险公司却突然通知陈女士赶快缴保费。
陈女士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可是明明按时续保了,工作人员怎么会无缘无故、三番五次地催缴保费呢?这其中会不会是一场误会呢?于是,陈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跟一位经理反映了自己的情况。但是这位经理经过调查,发现保单和户头上的姓氏有所不同,怀疑这并不是同一个人,所以不能扣除相应的保费。陈女士希望经理能再次查证,经理却说公司电脑资料不是自己想查就查,不予办理。
虽然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但事情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懊恼的陈女士在反复斟酌之后,做出了退保的决定。当陈女士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时,工作人员却给了陈女士一个更让人恼火的答复:“如果要退保,只能退回原来保费的一半,并要交出原始的保险资料。”陈女士记得以前保险业务员承诺能退回原来保费的70%,可是现在怎么又只能退回原来的50%呢,而且还要原始的资料?这不是明摆着要坑人嘛?更何况距离最初投保时间已经差不多过去了六年,而陈女士又经历多次搬家,导致原始的保险资料丢失。陈女士又找到了保险公司,详细说明了当时业务员对自己的承诺,还反映了原始资料丢失的情况,希望保险公司能予以通融,按约定退保。可那些工作人员却想敷衍了事,事不关己的说:“现在的规章制度做出了改动,退款条例也发生了改变。”
听到这一说法,让陈女士火冒三丈,那些工作人员明知公司电脑有原始资料可以查找,可是仍然不让陈女士退保。紧接着,陈女士又屡次去保险公司,跟他们讨论退保的事情。但是那些工作人员越来越不耐烦起来。在第八次去时,那些工作人员居然凶神恶煞似的说:“你到底要不要退保啊,反正不管你来公司几次,我们只会退给你50%,你爱要不要。”说完后,还对陈女士怒目而视。
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得找到了公司的高层领导和当时的投保业务员理论。经过多番周折与讨论,双方决定各退一步,最后,陈女士退回了原来保费的55%。这一件事情也慢慢地落下了帷幕。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可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过去。保险,是为了“保险”,如今,保险不再“保险”了。谁之过?我们不便在此妄下结论,但不得不再次慎重地对待“诚信”这两个字。人无信不立。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应做到“诚信” 二字。大家只能以诚信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生活中的诚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才不会有隔阂,我们的生活也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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