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多情婉转的笔1400字
——关于刘亮程及《一个人的村庄》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像一个个美丽的传说,经由他温软的唇传达给每一个读者。每时每刻他都在行走,却从未远离他一个人的村庄。黄沙梁,他年年月月在这个地方行走。一支温柔的笔,一颗多情的心,那么多年以来从没有放弃行吟。走老了时光,走得一粒沙一棵草都与他熟识,走的每阵风每片云都禁不住给他温柔,走得每头牛每只鸟都成了故人。他一直在行走,真的像一条永无止境的河流。
“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他这样写道,“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闲逛,人生也许真的就只是一场闲逛,我们在闲逛的时候顺便做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给我们以快乐悲伤痛苦以及幸福。而他,不过是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 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一个人的村庄》,仅仅书名就足以让我们相信它的私有性。而他细腻的笔调更似一双风情万种的手,我看见他轻轻解开大地的外衣,慢悠悠地低吟浅唱。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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