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应有“度”900字
联系交流,包容发展。“互联网+”的构想正逐步从幻想走向现实。信息传递加快了,“评价”这种活动有了新的发展方式。在我看来,评价应当遵循“适度原则”。
无论何时何地,评价向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古有伯休避世,也有终南捷径;今有朴树等专心诚意投身音乐不问世事,亦有根本目的值得揣测的“慈善”与“公益”。有绝假纯真、心纯如雪的真心者,也有看似伟大实则热衷名利的伪君子。评价,作为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唯有适度才能引导大众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
这种适度,体现在评价者身上,即“建议”,而非“意见”。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不是受到评价者,你就无法知道他所经历的情况,更遁论“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存状态,不同的生命准则,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和权利把自己的行为准则强加在他人身上。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态度前,请思量再三,并冠以“如此更好”“我认为”的“建议”性字句,勿让强硬的祈使句破坏了气氛,引发无谓的争端。
最好的评价方式,当是从多领域,多层次,多方面评估其言行举止,适度地提出合理建议,帮助受评价者找到其不足之处,同时,在分析之余,借鉴其所长补己所尚待完善,实现“共赢”“合作进步”的良好局面。评价并非单方而有限,互助交流反馈才是其真义。
除此之外,评价者也当注意,不能单独一味赞赏或批评,而是持辩证否定观,以“适度原则”,进行“扬弃”。在外国媒体的“怼怼”中,中国却完成了从学习者,落后者,追赶者到创造者,先进者,领跑者的大幅度跨越。用好评价这把双刃剑,社会进步与发展指日可待。
当然,评价的成功,不仅要从评价者入手,受评者的坚持“我”,也是一大关键。这里的坚持,并非一味保留,闭门造车,而是有选择性的发展,不迷失方向,不忘却个性。道德准则并非法律,大众的,普遍的价值观也并非一定正确。我们不可以一一迎合万千标准。就像手表定则所启示的那样,从自身文化水平等主客观条件出发,聚合不同角度的评价,走有自我特色的人生道路才是正途。请记住,小到“不让座”的权利,大到发现自我的需要,我们坚持和捍卫“我”的接受评价的原则。
在新时代的天空下,在我们理性而“适度”地对待评价这把双刃剑,学会“建议”而非“意见”,学会坚持自我,破产发展道路上障碍,迎接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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