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告白遗忘1400字
首先,诚信住院一周岁的“笑着遗忘”社蒸蒸日上越来越火噼里啪啦开花结果。
然后是正文。
入社有一年了,但真正跟社里人交流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吧。曾经深深爱过一个名曰“依然流氓”的群,那时候小,哥哥姐姐说的很多不懂,打字也堪比龟速,常常在我焦头烂额让邻居帮忙找某个字母在哪时,他们已经聊下个话题了。幼小的心灵受到打击,但在看到他们全部因为我好不容易拼出的一个主谓宾健全的句子热情展开讨后,不甘就被骄傲代替。是的,骄傲。一百多人的群中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承认我幼稚。
后来突然一天,群散了,我莫名其妙,再后来,上网做的唯一一件事只剩打游戏,群什么的,没有一点兴趣。再后来的后来,就遇到了遗忘。
我本疯癫,却清楚地记得初次邂逅她时怯生生的语气。我用女旁的她借喻遗忘,因为这个真挚、善良、活泼多情的群宛然一位魅力四射的情人蓦地点燃了我那荒废已久的小宇宙。她包容着一切,因此在我用陌然的眼神和怯生生的语言说“你好”时,她也好不嫌弃地绽出最真诚的笑:“新生,欢迎光临。”刹那间,我就被这最简单的句子打动了,而让我感动的,是后面那句“我们都是朋友呀,一遗忘里面的都是朋友”。
很奇怪,如果换做别的群员在方框里冒出这么句,以往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发送两个字:“安静。”但你们不同。究竟哪里不同呢,我说不清。总之,越来越多的接触,越来越多可爱的人进入我的视野:大方可爱的鬼鬼,让人舒服的晓柒,神出鬼没的果果,以升天的诗祭,和从诗祭尸体里浴火重生的诗羽,聪明温暖的寻梦,盯着小梦梦冒桃心的小兮,陶醉于上世纪动漫的魂,晓柒的绝搭晨,总是冒灯泡的谁······你们的一切,知道吗,我都好喜欢。
社庆的两天热热闹闹。晓柒代替隐居深林的社老大召集这群难搞的人,做了大姐头。他们都叫晓柒“七七”,我就不,不是不愿亲近,只因为“七七”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中最讨厌的人。晓柒,晓柒。原谅我的白痴吧!
咔!番外结束。
下午和寻梦那家伙玩音速,判定高出十个百分点的他让我可以无条件将他拍飞——虽然他很绅士地把第一让了我好几回。晚上在YY里K歌,没想到鬼鬼的声音那么嫩,像小孩儿唱着童谣,可爱极了;魂唱得不错,估计现实中是个麦霸
?还有好多人不好意思唱,我忸怩的半天,想想果然没麦不是借口,就厚着脸皮哼哼了两句,这决定至今让我后悔不已。嘛,气氛虽不热,却也足够温暖了。
我记流水账一样记着一切,用我苍白的语言贫穷的词汇,但我不会自卑与写得难看,因为这颗心是闪闪发亮的。
真诚地,爱你们。
在压力繁重的学业面前,今后的三年恐怕很难见面了吧。“其实遗忘少了我一点也不会变,她还是原来美好热情的她”,我这样想着就笑了,笑得有点苦涩。我知道时间会消磨掉一切的感觉,或许,我又会变回以前那个不会聊天不会交流上网只拼游戏的人,或许一个月后哪位新生又敲开门怯生生地说:“你好。”或许这段故事比猫追老鼠的戏码还要平淡,或许你们不需太多时间就会忘我忘得干干净净,或许我在语文书上看到“遗忘”两个字的时候会瞬间记起你们,或许···或许一切的抒情都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现在回忆小学时代,恍若隔世,回忆去年7天的夏令营伙伴,却犹如昨日,不,是前日,昨天留给遗忘的。
也许你现在能想通一点为什么题目是“告白”而不是“告别”,不知你能否明白这矫情的文字下我坦白的心。
重新爱上一个群,就像重新爱上一个人。
所以,遗忘,如你下次不经意瞄到这别扭兮兮的题目,还能想起作者是某某。某某叫小汐。
最后,我怀着无法言语的感动对遗忘说:
快乐!然后,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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