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双赢”要不得1600字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你若担心你不能飞,你有我的蝴蝶,我知道,你才是这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题记
我的世界,我的无与伦比,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一切都是如斯的美好而宁静。一切事物要隔一层玻璃,才最美丽,这是小四说过的,也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但因为他是个名人,所以其他人在说的就像是引用,但这确实是我想到的,或者说是我也想到的。那么,你呢?你也有这样么?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么?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无与伦比的美丽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你可以摘下一切伪装,回到当初那个最真的你。回想起那个夏天,因为蝉鸣而显得格外冗长,像蝉鸣拖长了的尾音,我们都不知道这个略显空怅的夏天什么时候会过去。但转眼,确实这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留下的不是惆怅,而是希望。
想起曾经的那个草地,小片小片的花瓣铺了一地,嗅到了星星点点的细碎的芬芳,那里的菊花开的甚是美丽。想到什么就去做吧,不要勉强自己。
我也忘了,我的世界是否安静的一片弦音,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不一样,角度不同,想法不同,一切都不同。那么我眼中的世界,是怎样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喜欢哲学,哲学并不困难,只是每个人来自心底的智慧,如果可以,每个人都会是个哲学家,这是实话。
提起笔,又放下,沉思许久,似乎又回到了当初的那个自己,喜欢哲学,喜欢古文,喜欢跆拳道……长大了啊,是的,我长大了,不可以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时光的最初点玩耍嬉闹,不可以有那么请彻的眼睛,但是我一直在努力的保留那颗赤子之心。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只希望可以留下些什么,给自己,给这个世界。或许,我什么都不会留下,像尘埃一样在利民学校举办“山羊过独木桥”比赛,两人在狭窄的独木桥上相遇,需要竭尽全力把对方摔出独木桥,自己走过去才能取得胜利。可在这次比赛中,两个聪明的选手想出了绝妙的办法,他们彼此“合作”,相互抱住,转身换位,全部通过了桥。这种新奇的做法引起了轩然大波:支持者为两位选手不拘一格的做法击节叫好,认为他们实现了“双赢”反对者则认为两位选手破坏了比赛的规则。而我认为:两位选手的做法虽有一定的新意,却也钻了规则的漏洞,这样的“双赢”是万万要不得的。
世间的规则有三类:情、理、法。从“法”的层面看,比赛规则中对两个人合作度过独木桥这种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既然没有细致的规定,连“规则”都没有,对规则的破坏就更谈不上了。“法无禁止即许可”,两位运动员作为规则的执行者,比赛的参与者,不拘一格,抓住了规则的漏洞,钻了规则的空子,互相协作,实现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确实有一定的新意。但是,从伦理道德层面上看,这两位运动员的行为显然站不住脚,这样的“双赢”恰恰要不得。首先,比赛本身的意义就是实现优胜劣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强弱胜负无法分辨,那比赛本身就失去了举办的意义。其次,现场的观众花费时间和精力来看比赛,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场真实的较量,一场真实的比拼。如果运动员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钻规则的漏洞,奉献的是一场毫无意义的劣质比赛,这样一来,显然,观众的利益就遭到了侵犯。
在当今体坛,这样的事情俯拾即是。前几年的中超联赛,假赌黑盛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俱乐部队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进行考量,而忽视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一位俱乐部老板曾说:“两支实力相近的俱乐部,如果主客场都玩命踢,主客场都打平,不仅双方运动员会很辛苦,而且两队只能从对方身上拿到两分;而如果两队提前商量好,在你的主场我让你,在我的主场你让我,不仅主场球迷很高兴,双方运动员不劳累,而且双方能从对方身上各拿三分,何乐而不为呢?”可是正是这种“何乐而不为”做法的长期存在,破坏了中国足球正常的秩序。我们办职业化联赛的初衷是为了让队员通过多打比赛,在不断地切磋和激烈的对抗中提高水平,而如果我们的队员在参加职业联赛时,不惜以牺牲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为代价,想的都是如何投机钻营,通过彼此的默契实现所谓的“双赢”,我们运动员的水平又怎么能够提高?在国内习惯了“假打”,到参加国际比赛的时候,需要“真刀真枪拼刺刀”的时候,我们的男足又怎么能够以饱满的精神斗志和职业的体育精神,去实现“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宏愿呢?
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中国羽毛球队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消极比赛事件,女子双打运动员于洋、王晓理为了不让自己和队友在半决赛提前遭遇,以包揽金银牌,公然不顾体育道德和现场观众的感受,利用比赛规则的漏洞,故意在小组赛最后一轮输给韩国的一对选手。因为这场比赛的连锁反应,另一场比赛也出现了故意输球的情况。观众进场买票,花了金钱和时间,是为了观赏一场精彩的羽毛球比赛,可是看到的却是两场比赛谁失误更多,互相比着发出界、发下网的愚蠢比赛。试问:这样的比赛健康吗?这样的比赛难道不是对羽毛球运动发展的戕害吗?不是对现场观众的不负责任吗?
让我们回到“山羊过独木桥”的比赛中来。两位运动员相互抱住,转身换位的行为虽然钻了比赛规则的空子,但“法无禁止即许可”,在“法”这个层面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在伦理和道德层面,这样的行为使比赛本身失去了意义,全然不顾现场观众的感受,显然是违背体育道德的。而当比赛本身失去意义,观众不买账时,这种所谓的“双赢”就变成了“全输”。但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是因为这种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出现,才会促使规则的制定者进一步完善规则,填补规则的漏洞。只有比赛规则进一步加以完善,双方运动员才能在规则的范围内为我们奉献一场精彩的比赛,比赛的质量才会得以保证,比赛本身才会变得更加有意义。
这个世界消失不见,我不是项羽,没有他的霸业雄心,我也不是柏拉图,没有那么美好的理型世界,我更不是老子,没有他那份上善若水的心态……我只是我,一个无与伦比美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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