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国性和地方性新规有哪些
12月全国性和地方性新规有哪些?
12月起,一批新规将要开始实施,部分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等等的措施,那么今天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12月全国性和地方新规有哪些,我们一起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部分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其中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自2022年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
为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人民银行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8%。人民银行称,此次降准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5000亿元。
统筹建立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50条,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其中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网购处方药须实名 “先处方、后售药”
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处方药销售首页不得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进一步规范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网络销售,网络售药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迎来强监管时代。
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明确保险保障基金相关财务要求、优化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规定和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监督管理。以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为例,《管理办法》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等。
商标代理监管新规将持续加强行业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制度,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推动形成行业良性发展格局。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进一步明晰危险货物范围
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比如,在现行《规定》关于危险货物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危险货物原则上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为标准进行认定,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虽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关法规、国家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运输,既便于实践操作,又全面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
地方性新规
北京: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本市参保人员须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方可享受家庭共济相关待遇。
上海: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根据《上海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以在本市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本市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云南:避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行为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纠正招商引资等领域“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行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规定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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