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档>生活经验>其他

离婚理由有哪些

更新时间: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自愿离婚的一致意见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理由有哪些相关文章:

离婚理由有哪些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自愿离婚的一致意见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