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工作调研报告
,存在项目不大、质量不高的问题。三年来,引进的项目平均投资仅为 300 万元,其中,工业项目比重不及六成,产业关联度不强,高附加值、高新技术项目更少。竣工投产的 500 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只有 12 个,千万元以上项目只有 7 个,分别只占引进项目总数的 2.96% 和 1.73% ,经省级以上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内 500 强投资项目仍属空白。 三、下步工作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仍然处在全面推进的初级阶段。为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内更好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扩大经济总量、提升县域实力、积累发展后劲的重中之重来抓。招商引资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行政推动的态势只能持续,不能中断。一是定任务。建议县委、县政府确定 XX 年全县招商引资任务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入 10 亿元,由县招商局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下达的任务,认真分解落实,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造氛围。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宣传引导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委常委现场办公会议,分层次听取乡镇、部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各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督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每月通报制度,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排定位次,扬先督后。 第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健全即期奖励制度。建议县财政设立项目奖励基金专户,专项用于对引进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奖励。其中引进项目固定资产资金 500 万元至 XX 万元, XX 万元至 5000 万元, 5000 万元至 1 亿元和 1 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 2 万元,5万元, 10 万元和 20 万元。对各乡镇、部门引进的项目奖励资金原则上 60% 奖给引进人, 40 %奖给单位作为招商经费。招商局负责乡镇、部门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每年评选 3 名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完善项目优惠政策。建议重新修订《铜陵县鼓励投资暂行规定》(铜发 [XX]14 号),主要修订内容是:①对来我县投资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产资源型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②对来我县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三免五减半;③对规模小、污染严重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不予引入落户;④县财政设立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专户,每年预算专户资金不得少于 100 万元。兑现的奖励资金 50% 做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50% 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在兑现办法上,由项目投资者申报,县招商局进行资格认定,县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审核,每半年办理一次,自申报之日起, 1 个月内办结。 三是采取组团式办法。建议从明年起,实行组团式招商,建立保证金制度。组团式办法是指,依据《县六大班子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乡镇制度》的有关规定,所联系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任务即为联系领导的任务。保证金额分县级领导 1000 元,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责任人 800 元两个等次,年初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列入县财政设立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年终考核时,县级领导所在团队,总任务完成数未达到 60% 的,不予返还保证金。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转入奖励基金滚动。 第三、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在软环境建设上,首先是制定出台《铜陵县创新发展环境投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方面,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不同的责任追究。在企业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实行提前告之制、首次不罚制,并落实措施,跟踪整改。其次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在项目推荐上,计委、招商等经济综合部门要结合县域产业实际,通过借助外力等形式,加大项目包装更新,每年凝炼推介项目不少于 30 个。在项目服务上,要严格规范承诺,明确办理期限,防止承诺内容空洞、避重就轻。对签约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跟踪服务,直到项目落户。 在硬环境建设上,县交通、水利、农业、文教卫生等部门要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协调,大力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项目。举全县之力加快金桥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各类开发企业参与园区开发。建议尽快完善园区土地补偿、项目优惠等政策,创新园区经营机制,给足政策、充分放权,实行滚动发展,确保投资商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第四、健全招商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综合经济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对重大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综合组、督查组、办公室。协调组,分管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综合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日常招商引资工作;督查组,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项目引进、建设、考核、奖惩、兑现等过程的全程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考核。 二是健全财政支持体系。建议县财政按不少于年度财政收入的 1% ,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分设企业发展基金和项目奖励基金两个专户,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奖励和企业发展。同时,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降低招商引资成本,县财政每年要为招商局单列不少于 20 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重点招商活动。各乡镇、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三是健全司法保障体系。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政法各部门,成立经济保障大队。对重要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破坏项目施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的人和事,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努力把我县建成市场秩
序好的安全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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