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界首市历史悠久,民风古朴,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非遗”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的指导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保护现状
(一)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2022年初,界首市成立了“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抽调专人办公,确定了办公场所,制定了保护实施方案,完善了保护措施,全面负责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副市长秦煦,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俊杰等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对“非遗”保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长期以来,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调,主管单位负总责的原则,建立了相关的机制,做到了保护有规划,措施有保证,资金有保障。
(二)收集资料,整理入库。
XX年初,界首市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收集文字、数字、音像、影像、图片、书籍资料,通过认真整理,仔细筛选,建立了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数据库。同时,对相关实物、工具、器皿进行了采集,做到妥善保存。现这一工作仍在进行。
(三)项目集成,汇编出版。
随着界首市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成功,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继开展了“非遗”项目集成,汇编出版工作。XX年7月,出版了《界首陶瓷》一书,其余集成汇编工作正在进行。
(四)明确目标,确保传承。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制定的“非遗”保护五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成立了“非遗”项目工作研究室,定期举办“非遗”项目研讨会、交流会,促进“非遗”项目的发展;长期开办“非遗”项目技艺培训班,确保“非遗”项目技艺得到很好的传承。二、普查成果
(一)项目成果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界首人民代代相传岁岁积淀的劳动和生活的文化轨迹,包涵门类极广,有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文化、地方戏曲、曲艺、手工技艺等等。依据目前收集到的资料分析,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共分10类,其中主要门类分布比例如下:民间音乐9.6%,民间舞蹈6.4%,民间美术9.6%,民俗文化6.4%,戏曲12.8%,曲艺3.2%,民间手工技艺12.8%,民间杂技3.2%,生产商贸习俗12.8%,民间文学22%。
从区域分布来看,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全市范围分布较为均匀,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俗文化、地方戏曲、曲艺、手工技艺传承广泛,只有部分项目受到地理环境、土质要求、生活习俗等因素的制约,传承区域范围相对固定。如界首彩陶、扁担戏、彩塑等。
(二)传承情况
目前,界首市已经普查登记的传承人有62人,24个团体,基本情况是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彩陶、剪纸等)传承人多,大部分艺人年富力强,有的正在授徒。经济效益不突出的项目传承人年龄老化,缺乏新一代传承接班人,特别是扁担戏、版画、面塑、刺绣、香荷包等项目,民歌、民舞、曲艺等项目和具有宗教信仰色彩的民俗活动项目更是缺乏年轻一代的传承人。需要及时进行抢救保护,建立一整套的传承保护体系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已成立了“界首彩陶”研究会、建立了卢氏刻花彩陶工作室和培训基地,在市文化馆成立了“界首书会”和“界首渔鼓”曲艺管理委员会、研究会。
三、“非遗”成果
(一)项目成果
界首市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个,即“界首彩陶烧制技艺”、“界首书会”,XX年,界首市田营镇被安徽省文化厅命名为安徽省民间艺术(彩陶)之乡,2022年,界首市田营镇被文化部命名中国民间艺术彩陶之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个,即“扁担戏”、“界首渔鼓”、“大黄庙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个,即“界首剪纸”、“木版年画”、“界首刺绣”。1999年3月,界首市被安徽省文化厅命名为“安徽省民间艺术(剪纸)之乡”,XX年3月,界首市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剪纸)之乡”。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0个,“斗鸡会”、“高跷”、“豫剧沙河调”、“大鼓书”、“坠子书”等。另有界首面塑、吕长明牛肉、宏兴果店等项目正在筹备申报。
在传承人方面,卢群山、王京胜被评为安徽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苗清臣、卢莉华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研究成果
界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研究成果方面有专著《界首剪纸》(1986年3月),《界首戏曲志》(1986年10月),《界首谚语与民间传说集》(1987年4月),《界首曲艺志》(1995年8月),《界首群众文化志》(1997年10月),《界首陶瓷》(XX年7月),《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界首卷)》(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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