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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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对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就正确把握当前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形势,认真做好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有效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考核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XX年11月我县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河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一)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XX考核年度,全县共出生人口3823人,人口出生率8.16‰,符合政策生育率92%,出生人口性别比106,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
(二)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了以奖励、扶助、优惠、救助和龙头企业带动为主体的框架,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率逐年上升。全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XX年新增奖扶对象79人,全县享受奖扶对象达到626人。落实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20万元,救助计划生育特困户144户。
(三)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并实行了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县继续把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先后制定并健全了b超使用、婴儿接生、流产手术、药品出售等规章制度,两次组织计生、药监、卫生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的b超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有效防止了“两非”案件的发生。同时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和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等措施,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得到控制。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XX年度,全县流出人口办证率95%,流入人口验证率达97%,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92%。
(四)计生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民心工程”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方式,全县接受免费服务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7.2万人,服务面达到了83.7%,累计检查出各类疾病1.02万例,全部得到了及时治疗或转诊。
组织并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研究制定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部门参与、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机制。全县服用营养素3036人,发放率84.12%。
(五)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对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等各种方式,使队伍整体水平、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先后调整充实了村街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使全县村专干达到410人,育龄妇女小组长达到992人。为切实做到专干专职,明确规定村专干必须专职从事计生工作,并逐人确定了责任目标,签定责任书,年终进行了工作实绩考核。
(六)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自XX年开始,全县集中精力,按照“八有一能”的标准进行村级服务室建设,目前,村级服务室建设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建成241个,其中优质服务型186个。XX年开始对xx、xx、xx、xx等4个乡镇技术站进行改造,已经XX年11月20日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全部按照国优标准进行建设,投资达500万元。改造后用房面积分别达到中心乡镇标准600—800平方米。通过全面建设,使以县级技术服务站为龙头,乡站为依托,村级服务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资18万元,对各村街的公开栏进行了统一更新喷刷。同时,把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融入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之中,以“治理乱收费、优质服务和解决信访问题”为重点,把信访工作列入人口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全县未出现因计划生育而引发的集体访、越级访和进京访。
回顾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结果,各乡镇(区、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新的形势和实践,乘势而上,不断创新,把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过去的一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全面地总结、分析过来的工作。
1、全县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统计室数据分析材料)。
2、在领导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部分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停留在旧的管理模式上,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个别单位人口出生漏统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还时有发生,养生放生现象个别存在。有的地方疏于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等等。
3、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诸多不足。计划生育工作在相当一部分乡镇、村街开展的不顺利,主要原因就是村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村街计生人员的报酬得不到落实,作用发挥不出来,经常性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城镇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普查孕检不到位,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低,政策外生育屡禁不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较低,没有起到震慑超生、教育群众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以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全面抓建设,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XX年是实现“xxx”人口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跨越式发展。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夯实基础、计生惠民、推进事业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成果,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新跨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具体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以上;出生统计求实率稳定在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信访结案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正常值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按照“抓重点促突破、抓具体促深入、抓难点促一般、抓典型促提高”的工作要求,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是:贯穿一条主线、完善两套机制、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贯穿一条主线”:
将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贯穿始终,确保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一是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二是继续推行月解剖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求实力度;三是继续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实施并完善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促进科学决策。实行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全部出台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依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完善两套机制”:
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奖、优、免、救、扶、保”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是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的奖金的落实;二是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救助;三是做好XX年奖励(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资格确认率、资金落实率均达到100%;四是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把计划生育家庭保险纳入生育关怀内容,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民心工程”,逐步扩大免费服务范围,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以实施“双居工程”创建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大型集贸市场、外来务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流动、有利于维护人口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大胆创新,尽快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流出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达到92%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以上,《婚育证明》办证率要达到95%以上。做好外出人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把流动人口的规范化管理纳入XX年度考核范围。
“突出三个重点”:
(一)突出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坚持部门联动,加大寻访调查力度,年度内至少组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2次性别比综合治理联查活动。认真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加大对持二胎生育证的妇女全程管理服务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报批审查力度,建立科学、主动、有效、治本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本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水平。
(二)突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各项创优指标的落实,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国债资金,在XX年xx、xx、xx、xx等四个乡镇技术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筹措资金,力争再完成4个乡镇技术站建设工作,全县乡、村级优质服务型技术服务站(室)要分别达到70%、60%;二是按照省市标准抓好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不断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继续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采取政府投资的方式,营养素发放率要达到80%以上。
(三)突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县管乡聘村用”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加强对村计生专干中专函授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好;二是狠抓后进村转化工作,继续按照倒排5%的办法,排查界定后进村街,落实县、乡主要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年内全部转化。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对人口计生整体工作的指导作用。
“抓好六项工作”:
(一)抓好全年四个季度的孕检普查工作。扎实开展季普查服务、月访视工作,继续实行局长分包乡镇工作,对孕检普查工作实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各乡镇(区、处)孕检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督导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进一步提高避孕措施落实率和落实及时率,孕情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术后随访率均达到100%,有效率达到95%以上。
(二)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宣传标语、板块进行清理刷新,同时通过广播、电视、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载体,最大限度的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加强双文明建设工程,推进计划生育文明村、文明户的建设。
(三)抓好信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强信访规范化管理,规范“来信来访来电”接待、案件查处的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信访分析,加大对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直查直处力度,不定期对重点村街和上访村街进行解剖调查,对政策外生育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的,一律由县人口计生局直查直处到位。坚决杜绝“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继续按照“坚持标准、依法推进”的原则进行,实行县人口计生局行政执法征收、委托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征收和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征收办法,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实行对非农业国家公职人员、公教人员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计生局直接征收制度。
(四)抓好乡村两级协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和创优升级活动,扎实开展“百万会员学科技”福工程献爱心”、“生育关怀”等服务活动。配备好乡级专职计生协会长、秘书长,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建立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作用,实现计生协与计生干部共同管理计划生育的目标。大力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抓好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贯彻“一法三规一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抓好政务公开,坚决杜绝违法施政、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加强对全县基层计生队伍的培训工作,对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上档升级。
(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公教人员以及离婚人员和名人富人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职工政策外生育的清查清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净化全县生育环境。
同时,各乡镇(区、处)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好XX年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每个乡镇都要培树好自己的亮点,要突出自己工作的特色,全力打造乡镇品牌。
三、强化措施,狠抓当前,全面开展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月20日到4月30日利用7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是要加大城镇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清查清理力度,把漏报出生全部清理出来,按照标准逐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建议有关部门落实党政纪处分。首次征收金额到位率要达到75%以上。结合城镇的政策外生育清理,严厉打击早婚早育、私婚私育现象。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集中计生办、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联合组成工作队,对18-22岁的育龄青年进行逐个排查,同时对以上人员以民政为主,建立健全育龄青年表册,实行入帐管理。今后每四个月排查一遍,确保不出纰漏。对经核查出的早婚早育、私婚私育一律按政策规定一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
二是要把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分配的手术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不准打折扣。县对乡镇手术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在半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
三是全面开展孕情普查。无论乡镇、县直单位的孕检普查是否进行,从今天开始,一律重新孕检。要求全县40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部上站普查,见面率、孕检准确率100%。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落实孕检时间。
2、政策措施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纳入县对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的半年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时间界限和工作任务,边清理边落实,严格执行政策,逐步骤、逐环节抓紧抓实,确保这次活动的整体效果。
一要下大力抓好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
全面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是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是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手段。能不能做好XX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直接影响着XX考核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的完成。对此,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季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季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乡镇(区、处)对孕检普查工作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孕检普查效果。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村、逐单位制定完成时间表,确保不留任何缝隙,对外出的要跟踪孕检、或出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孕检证明。要采取边普查边手术的方法,对手术对象发现一个及时落实一个,做到手术一遍清。县对各乡镇(区、处)都分配了手术任务,这是一个必须按时完成的数据,任何乡镇、任何人不准打折扣,对患有手术禁忌症的要进行鉴定,并由技术站三名大夫和乡镇主管领导同时签字。集中活动期间,县根据乡镇的手术任务量实行手术进度周调度,完不成周任务的唯主管、计生办主任试问。
要充分利用普查孕检活动,把现孕底数全部查清,并搞好登记,分别采取服务措施。对政策外怀孕对象,要责任到人,及时补救到位;对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要因人制宜,落实优生优育服务措施;对政策内二胎怀孕对象,要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实行协议管理。
二要加强县直和教师队伍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已经下发了手术人员名单,半个月内手术必须完成,手术必须在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落实,没有商量的余地。特别要强调的是:应手术未手术人员,在限期内不落实的,依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依法顶格征收拖延费,拒不缴纳的,县人口计生局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名单,经县领导签字后报财政局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停发工资,停止工作,直至落实手术为止。
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逐乡镇逐学校实行集中孕检,县教育局计生办、各乡镇教办室校长要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统一规定孕检时间,全力组织、协调好教师的孕检工作,限期没有孕检的,一律到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补检。对在孕检期间发现应落实手术的,当场下达手术限期手术通知书。
今后,对冒名顶替孕检的,对顶替双方当事人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要抓清查清理,确保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去年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城镇非农业居民、干部职工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从去年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看,暴露的问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超生是小问题,为超生者说情、打掩护,应付搪塞,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也有的超生者虽然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国家政策,但仍存在观望、攀比的心里,看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大不大、看别人怎么办,能拖就拖,能混则混,拒不自动申报。
近几年来,大城没有因为计划生育问题处理过人,使人们认为好像是政策放宽了,以致造成许多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做出了清查清理的决定,目的是消化矛盾,解决问题,保护干部,实际上县委、县政府是担了很大责任的,但就是一些人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为进一步严肃政策,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于查处的政策外生育,必须严格按政策兑现,是党员、干部职工的,由县人口计生局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按职责划分分别报纪检、监察、组织及劳动人事部门落实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根据管理范围,特别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权限:对县直单位、乡镇直单位,包括中省直下属部门、教师等政策外生育的,一律实行县人口计生局直查直处、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城区办负责城区内私营企业、无业居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无业居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公安、法院要依法介入清查清理工作,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强制征收;破坏、干扰清查清理工作的,要从重从快打击,确保清查清理工作收到实效。
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各乡镇党政领导要具体负责本单位、本乡镇的清查清理工作,查不清、走过场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就是不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就要重点查处,坚决落实处分。集中活动后,组织部、纪检委、人事局、人口计生局抽出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逐部门、逐乡镇对清理、申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对清查清理活动不认真、不积极、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追究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责任,直至“一票否决”,绝不迁就。
各乡镇(区、处)要组成专门队伍,加强对早婚早育、私婚私育人员的查处力度,逐村查、逐人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一个,不得缓交、少交。同时我明确一点,因为大城经济基础的薄弱和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导致了人为因素的养生放生,把计划生育当成了乡镇财政收入的摇钱树,在群众中造成了交钱就可以生孩子的错误认识,严重削弱了计生工作的开展。今年开始,哪个乡镇再有类似的违法行为,县委、政府坚决进行查处,首先查处你乡镇长、主管副职。
3、强化领导。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区、处)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迅速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成立清理工作机构,合理调配力量,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各种措施,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活动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要以村(居)委会、乡镇直、县直机关、企业为基本单位,逐村、逐单位、逐户、逐人、逐项摸清人口出生、外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违纪超生等情况,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成立计划生育集中活动协调指挥部,成员由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法院、公安、民政、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组成,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指挥部对集中服务活动实行周调度,并对活动情况随时督导检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
同志们,XX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强化措施,迎难而上,全力打好开年第一场硬仗,确保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和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谢谢大家。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对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就正确把握当前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形势,认真做好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有效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较好地完成了考核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XX年11月我县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河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一)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XX考核年度,全县共出生人口3823人,人口出生率8.16‰,符合政策生育率92%,出生人口性别比106,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
(二)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了以奖励、扶助、优惠、救助和龙头企业带动为主体的框架,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率逐年上升。全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XX年新增奖扶对象79人,全县享受奖扶对象达到626人。落实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20万元,救助计划生育特困户144户。
(三)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并实行了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县继续把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综合治理的重点,先后制定并健全了b超使用、婴儿接生、流产手术、药品出售等规章制度,两次组织计生、药监、卫生等部门对医疗机构的b超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有效防止了“两非”案件的发生。同时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和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等措施,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得到控制。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XX年度,全县流出人口办证率95%,流入人口验证率达97%,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92%。
(四)计生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民心工程”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方式,全县接受免费服务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7.2万人,服务面达到了83.7%,累计检查出各类疾病1.02万例,全部得到了及时治疗或转诊。
组织并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研究制定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部门参与、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机制。全县服用营养素3036人,发放率84.12%。
(五)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对县、乡、村三级计生干部,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等各种方式,使队伍整体水平、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先后调整充实了村街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使全县村专干达到410人,育龄妇女小组长达到992人。为切实做到专干专职,明确规定村专干必须专职从事计生工作,并逐人确定了责任目标,签定责任书,年终进行了工作实绩考核。
(六)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自XX年开始,全县集中精力,按照“八有一能”的标准进行村级服务室建设,目前,村级服务室建设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建成241个,其中优质服务型186个。XX年开始对xx、xx、xx、xx等4个乡镇技术站进行改造,已经XX年11月20日县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全部按照国优标准进行建设,投资达500万元。改造后用房面积分别达到中心乡镇标准600—800平方米。通过全面建设,使以县级技术服务站为龙头,乡站为依托,村级服务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资18万元,对各村街的公开栏进行了统一更新喷刷。同时,把提高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融入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之中,以“治理乱收费、优质服务和解决信访问题”为重点,把信访工作列入人口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全县未出现因计划生育而引发的集体访、越级访和进京访。
回顾XX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结果,各乡镇(区、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新的形势和实践,乘势而上,不断创新,把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过去的一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全面地总结、分析过来的工作。
1、全县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统计室数据分析材料)。
2、在领导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比如部分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停留在旧的管理模式上,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个别单位人口出生漏统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还时有发生,养生放生现象个别存在。有的地方疏于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等等。
3、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诸多不足。计划生育工作在相当一部分乡镇、村街开展的不顺利,主要原因就是村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村街计生人员的报酬得不到落实,作用发挥不出来,经常性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城镇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普查孕检不到位,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低,政策外生育屡禁不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较低,没有起到震慑超生、教育群众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加压,迎难而上,以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全面抓建设,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XX年是实现“xxx”人口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XX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跨越式发展。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夯实基础、计生惠民、推进事业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巩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成果,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实现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新跨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具体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以上;出生统计求实率稳定在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信访结案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正常值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按照“抓重点促突破、抓具体促深入、抓难点促一般、抓典型促提高”的工作要求,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是:贯穿一条主线、完善两套机制、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贯穿一条主线”:
将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贯穿始终,确保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一是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二是继续推行月解剖调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求实力度;三是继续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实施并完善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继续落实好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促进科学决策。实行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全部出台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依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完善两套机制”:
逐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好“奖、优、免、救、扶、保”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是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的奖金的落实;二是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救助;三是做好XX年奖励(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力争政策知晓率、资格确认率、资金落实率均达到100%;四是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把计划生育家庭保险纳入生育关怀内容,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五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民心工程”,逐步扩大免费服务范围,农村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以实施“双居工程”创建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大型集贸市场、外来务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流动、有利于维护人口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地共同管理的原则,大胆创新,尽快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流出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要达到92%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以上,《婚育证明》办证率要达到95%以上。做好外出人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把流动人口的规范化管理纳入XX年度考核范围。
“突出三个重点”:
(一)突出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坚持部门联动,加大寻访调查力度,年度内至少组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开展2次性别比综合治理联查活动。认真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加大对持二胎生育证的妇女全程管理服务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报批审查力度,建立科学、主动、有效、治本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本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水平。
(二)突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抓好各项创优指标的落实,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国债资金,在XX年xx、xx、xx、xx等四个乡镇技术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筹措资金,力争再完成4个乡镇技术站建设工作,全县乡、村级优质服务型技术服务站(室)要分别达到70%、60%;二是按照省市标准抓好职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技术练兵,不断提高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继续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全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采取政府投资的方式,营养素发放率要达到80%以上。
(三)突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县管乡聘村用”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加强对村计生专干中专函授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好;二是狠抓后进村转化工作,继续按照倒排5%的办法,排查界定后进村街,落实县、乡主要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年内全部转化。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强化信息管理系统对人口计生整体工作的指导作用。
“抓好六项工作”:
(一)抓好全年四个季度的孕检普查工作。扎实开展季普查服务、月访视工作,继续实行局长分包乡镇工作,对孕检普查工作实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各乡镇(区、处)孕检普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督导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进一步提高避孕措施落实率和落实及时率,孕情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术后随访率均达到100%,有效率达到95%以上。
(二)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宣传标语、板块进行清理刷新,同时通过广播、电视、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等载体,最大限度的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加强双文明建设工程,推进计划生育文明村、文明户的建设。
(三)抓好信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加强信访规范化管理,规范“来信来访来电”接待、案件查处的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信访分析,加大对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直查直处力度,不定期对重点村街和上访村街进行解剖调查,对政策外生育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的,一律由县人口计生局直查直处到位。坚决杜绝“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和计划生育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继续按照“坚持标准、依法推进”的原则进行,实行县人口计生局行政执法征收、委托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征收和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征收办法,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实行对非农业国家公职人员、公教人员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计生局直接征收制度。
(四)抓好乡村两级协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和创优升级活动,扎实开展“百万会员学科技”福工程献爱心”、“生育关怀”等服务活动。配备好乡级专职计生协会长、秘书长,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建立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计生协作用,实现计生协与计生干部共同管理计划生育的目标。大力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抓好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贯彻“一法三规一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抓好政务公开,坚决杜绝违法施政、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加强对全县基层计生队伍的培训工作,对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上档升级。
(六)抓好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公教人员以及离婚人员和名人富人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职工政策外生育的清查清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净化全县生育环境。
同时,各乡镇(区、处)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好XX年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每个乡镇都要培树好自己的亮点,要突出自己工作的特色,全力打造乡镇品牌。
三、强化措施,狠抓当前,全面开展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月20日到4月30日利用7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是要加大城镇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清查清理力度,把漏报出生全部清理出来,按照标准逐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建议有关部门落实党政纪处分。首次征收金额到位率要达到75%以上。结合城镇的政策外生育清理,严厉打击早婚早育、私婚私育现象。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集中计生办、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联合组成工作队,对18-22岁的育龄青年进行逐个排查,同时对以上人员以民政为主,建立健全育龄青年表册,实行入帐管理。今后每四个月排查一遍,确保不出纰漏。对经核查出的早婚早育、私婚私育一律按政策规定一次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
二是要把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分配的手术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不准打折扣。县对乡镇手术任务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在半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
三是全面开展孕情普查。无论乡镇、县直单位的孕检普查是否进行,从今天开始,一律重新孕检。要求全县40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部上站普查,见面率、孕检准确率100%。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落实孕检时间。
2、政策措施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纳入县对乡镇(区、处)、县直各单位的半年考核,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时间界限和工作任务,边清理边落实,严格执行政策,逐步骤、逐环节抓紧抓实,确保这次活动的整体效果。
一要下大力抓好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
全面普查孕检,彻底摸清工作底数,是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是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手段。能不能做好XX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直接影响着XX考核年度人口出生计划的完成。对此,各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季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考核年度第二季度的孕检工作。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季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乡镇(区、处)对孕检普查工作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孕检普查效果。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村、逐单位制定完成时间表,确保不留任何缝隙,对外出的要跟踪孕检、或出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的孕检证明。要采取边普查边手术的方法,对手术对象发现一个及时落实一个,做到手术一遍清。县对各乡镇(区、处)都分配了手术任务,这是一个必须按时完成的数据,任何乡镇、任何人不准打折扣,对患有手术禁忌症的要进行鉴定,并由技术站三名大夫和乡镇主管领导同时签字。集中活动期间,县根据乡镇的手术任务量实行手术进度周调度,完不成周任务的唯主管、计生办主任试问。
要充分利用普查孕检活动,把现孕底数全部查清,并搞好登记,分别采取服务措施。对政策外怀孕对象,要责任到人,及时补救到位;对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要因人制宜,落实优生优育服务措施;对政策内二胎怀孕对象,要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实行协议管理。
二要加强县直和教师队伍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县直单位的手术任务,已经下发了手术人员名单,半个月内手术必须完成,手术必须在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落实,没有商量的余地。特别要强调的是:应手术未手术人员,在限期内不落实的,依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依法顶格征收拖延费,拒不缴纳的,县人口计生局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名单,经县领导签字后报财政局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停发工资,停止工作,直至落实手术为止。
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逐乡镇逐学校实行集中孕检,县教育局计生办、各乡镇教办室校长要根据县人口计生局统一规定孕检时间,全力组织、协调好教师的孕检工作,限期没有孕检的,一律到县人口计生局技术服务站补检。对在孕检期间发现应落实手术的,当场下达手术限期手术通知书。
今后,对冒名顶替孕检的,对顶替双方当事人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要抓清查清理,确保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去年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城镇非农业居民、干部职工的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从去年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看,暴露的问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超生是小问题,为超生者说情、打掩护,应付搪塞,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也有的超生者虽然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国家政策,但仍存在观望、攀比的心里,看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大不大、看别人怎么办,能拖就拖,能混则混,拒不自动申报。
近几年来,大城没有因为计划生育问题处理过人,使人们认为好像是政策放宽了,以致造成许多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做出了清查清理的决定,目的是消化矛盾,解决问题,保护干部,实际上县委、县政府是担了很大责任的,但就是一些人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
为进一步严肃政策,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对于查处的政策外生育,必须严格按政策兑现,是党员、干部职工的,由县人口计生局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按职责划分分别报纪检、监察、组织及劳动人事部门落实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根据管理范围,特别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权限:对县直单位、乡镇直单位,包括中省直下属部门、教师等政策外生育的,一律实行县人口计生局直查直处、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城区办负责城区内私营企业、无业居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无业居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公安、法院要依法介入清查清理工作,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强制征收;破坏、干扰清查清理工作的,要从重从快打击,确保清查清理工作收到实效。
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各乡镇党政领导要具体负责本单位、本乡镇的清查清理工作,查不清、走过场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就是不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就要重点查处,坚决落实处分。集中活动后,组织部、纪检委、人事局、人口计生局抽出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逐部门、逐乡镇对清理、申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对清查清理活动不认真、不积极、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追究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责任,直至“一票否决”,绝不迁就。
各乡镇(区、处)要组成专门队伍,加强对早婚早育、私婚私育人员的查处力度,逐村查、逐人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一个,不得缓交、少交。同时我明确一点,因为大城经济基础的薄弱和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导致了人为因素的养生放生,把计划生育当成了乡镇财政收入的摇钱树,在群众中造成了交钱就可以生孩子的错误认识,严重削弱了计生工作的开展。今年开始,哪个乡镇再有类似的违法行为,县委、政府坚决进行查处,首先查处你乡镇长、主管副职。
3、强化领导。
这次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区、处)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迅速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成立清理工作机构,合理调配力量,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各种措施,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活动开展做好充分准备。
要以村(居)委会、乡镇直、县直机关、企业为基本单位,逐村、逐单位、逐户、逐人、逐项摸清人口出生、外孕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违纪超生等情况,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成立计划生育集中活动协调指挥部,成员由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法院、公安、民政、卫生、药监、计生等部门组成,地点设在县人口计生局。指挥部对集中服务活动实行周调度,并对活动情况随时督导检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清理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责任。
同志们,XX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强化措施,迎难而上,全力打好开年第一场硬仗,确保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和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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