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拍摄电视剧合作意向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中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电视的公司法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或者,乙方是_________国公民);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繁荣电视剧创作,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电视剧《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视剧)。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视剧)。该电视剧是根据《_________》所改编而成或是由_________创作而成的。
第二条 电视剧投资预算及合作方式
电视剧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每集为¥_________万元。
甲乙双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联合制作,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派主创人员、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二)协作制作,系指由乙方出资并提供主创人员,在境内拍摄全部或部分外景,甲方提供劳务或设备、器材、场地予以协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三)委托制作,系指乙方出资,委托甲方在境内制作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第三条 财产及权利归属
(一)因联合制作电视剧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所有权利的分配比例及行使的地域范围等由甲乙双方在《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著作权、商业运作、电视剧宣传推广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电视剧前期创意以及文学剧本的创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聘用编剧完成,并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剧本拍摄,确需对剧名、主要人物、主要情节和剧集长度等进行改动的,需征得双方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重新审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的一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影片送审、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审查影片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剧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五条 摄制组人员组成
(一)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派创作人员、技术人员组成、参与全程摄制。电视剧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中,甲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_______(不得少于主创人员的三分之一),乙方主创人员占百分之_________。乙方主创人员的联络及工作安排由乙方负责。主创人员名单应在本片开机前由甲方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同意。
(二)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
第六条 拍摄景点
电视剧在中国境内的主要拍摄景点为_________,变更新的景点应当由甲乙双方根据剧情需要协商决定。
第七条 主合同的签订
甲乙双方应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准予拍摄的批复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签署正式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合同》的内容包括电视剧拍摄的时间、投资方式、收益亏损的计算和分配以及会计结算等。
第八条 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意向书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意向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意向书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意向书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意向书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意向书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意向书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意向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意向书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意向书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意向书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意向书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意向书:
1.甲乙双方在本意向书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4.乙方依据其本国法律破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
第十条 意向书的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意向书终止履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的中外联合制作电视剧的立项申请未能获得批准;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意向书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意向书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意向书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本意向书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就因本意向书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出资比率分配或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意向书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意向书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意向书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意向书,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意向书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意向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意向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意向书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意向书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意向书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意向书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意向书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意向书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意向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意向书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意向书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意向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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