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今年高考中,我县有近800名考生被一批和二批的大学院校录取,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据我们了解,这些学生中,有双亲早逝的不幸家庭,有父亲早故靠母亲微薄生活费度日的家庭,还有来自莲花、雨敞坪镇等边远山村的特困家庭,这些学生面临着无力缴纳学费而四处筹款的窘况。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县广电局希望通过开展本次爱心助学活动圆贫困学生大学梦,给这些学生带来希望,解决学费和生活的暂时困难,同时,通过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的
传统美德,把握时代脉搏,把“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融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中,积极回报社会,从而形成全社会关心贫困学生、参与爱心助学的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8月5日)。
1、7月25日—8月5日,利用望城有线电视发出倡议,并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发放《爱心助学行动倡议书》。
2、在县电视台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示范带动,动员和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二)、善款发放阶段(8月18日)。
举办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颁发仪式,由捐资人直接向大学贫困新生颁发助学金。
(三)、表彰总结阶段(8月25日)。
1、个人捐赠2万元、单位捐赠5万元以上,可按捐赠方意愿冠名助学金,并授予荣誉称号。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建立专项基金,如望城县××大学生助学基金等。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2、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网点等捐赠3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单位荣誉称号。企业捐赠1万元以上,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三、资助方案
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接受一切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可以是用于资助特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类物资的捐赠。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是今年高考第一批、二批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特困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家庭处于低保线下的。双亲早逝、单亲家庭或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优先照顾。
(二)、资助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所在中学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学团委认定后发给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签出意见,团县委、县希望办公室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考取院校,决定最需要资助的对象和资助金额。
(三)、资助标准:
捐赠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指定捐赠和非指定捐赠。
1、指定捐赠,即结对助学。资助特困学生标准: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学生每人每年XX元
2、非指定捐助不论资助金额或实物价值的大小,由团县委统筹安排用于助学活动。
四、资助方式:
爱心人士可以选择贫困、特困学生,资助一名学生或若干名学生,团县委将向捐、受双方颁发“爱心助学结对卡”,由捐资人向资助人直接发放资助金。也可以将善款捐到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设团县委内)。
五、善款的管理与使用:
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定期向捐赠方反馈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捐赠方与受赠学生建立联系卡制度,受赠学生定期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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