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宁党发[XX]73号)和《中共吴忠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实施意见〉》(吴党[XX]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体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为主题,充分展示我区阳光体育教育成果及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弘扬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成立红寺堡区首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活动组织、团体操及方阵表演、竞赛、安全保障、宣传、后勤保障七个工作小组。
(一)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鄢 钰
副主任:李荣国 刘鹏跃 王 举 伏建军
成 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活动组织组
组 长:李荣国
成 员:体卫艺学前办公室、基教办、办公室、教研室和相关人员协助。
工作职责:负责开幕式团体操及方阵的策划、组织、训练和表演指挥工作;负责开、闭幕式的策划,领导邀请,会场布置,场地安排和学生的组织工作。
(三)竞赛组
组 长:刘鹏跃
成 员:高 阳 体育教师3人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运动会秩序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裁判员、赛场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各项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比赛成绩的审核、记载和发布工作。
(四)安全保障组
组 长:拓生海
成 员:张 才 校医2人 保安5人
工作职责:负责赛场的安全保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医疗保障工作。
(五)宣传组
组 长:柯 强
成 员:冯 娜 马 炜
工作职责:负责运动会相关文稿的起草、运动会的宣传报道及运动会期间的成绩宣告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蒋永岗
成 员:王海萍 毛晓东
工作职责:负责购置奖杯、荣誉证、奖品及运动会所需器材的购置等工作。
四、参加对象
红寺堡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
五、时间:XX年4月28日—4月30日
六、地点:红寺堡中学田径场
七、表演项目
凡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入场时,需表演不超过3分钟的节目,并附有100字左右的解说词。
八、比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大课间操比赛(以直属学校、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人数不超过100人)。
(二)小学组项目:
1、径赛:100m、200 m 、400m、800m(女)、1500m(男)、 3人一组50 m绑腿接力跑、4×100m接力跑、4×400m接力跑、50 m往返滚铁环跑、4×50m混合跳绳接力跑(一步一跑、2男2女)。
2、田赛:跳高、跳远、铅球(男4 kg、女3 kg)。
3、趣味赛: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男女混合跳大绳(5男、5女)、拔河(10男10女)、1分钟踢毽子。
(三)初中组项目:
1、径赛: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5000m(男)、4×100m接力、4×400m接力、4×1500m异程接力跑(100m、200m、400m、800m)、110m跨栏跑(男)、100m跨栏跑(女)、4×50m混合跳绳接力跑(一步一跑、2男2女)。
2、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5kg、女3kg)。
3、趣味赛:定点投篮(各代表队限报8人,4男4女,以1分钟内各代表队队员投进数排名次)。
(四)教师组项目:
1、径赛:100m、200m、400m、8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 kg、女4 kg)。
3、趣味赛:1分钟原地跳绳、5×60米男女混合(3男2女)托盘跑、踢毽(传统5套踢法)、30米袋鼠跳(夹软式排球)双足跳跃式迎面接力跑。
八、报名及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队报名均采用提供的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于比赛前20天报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不按规定报名或逾期不报者,将视为弃权;
(二)各代表队食宿自理;
(三)参赛单位以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为单位;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及趣味性集体接力项目;
(五)每个代表队接力赛男女队限报1队;
(六)每个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根据项目由各单位自定(上报项目不准出现空项)。
九、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先天性疾病,且必须出具当地医务部门体检证明。
十、竞赛规则
(一)本次大赛采用中国田协XX年审定的田径比赛规则和组委会确定的比赛规则;
(二)本次大赛一律使用大会比赛器材;
(三)运动员号码由组委会按规定号码提供。
十一、名次及评奖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均取前6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包括6人),将减2取奖;
(二)团体总分按各代表队前6名成绩排列名次,若遇积分并列,则第1名多者列前,再并列,则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个人项目前6名均按7、5、4、3、2、1计分,初中女子组3000米,男子组5000米和接力赛按名次相应分值加分,凡带趣味性集体项目不予加倍计分;
(四)凡破自治区、红寺堡区纪录者,必须核验出生年月及组别,确认无误后计20分、7分;
(五)团体奖取前6名;
(六)优秀教练员12名、优秀运动员6名,优秀工作人员13名。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组
(一)各代表队须报5名裁判人员,并提前1天报到;
(二)仲裁组由组委会负责组成,并按《仲裁条例》执行;
(三)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成绩和名次有误须提出申诉者,须在成绩宣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仲裁组须立即组织核实,并做出相应答复。
十三、要求
(一)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红寺堡区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为参照,大力开展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运动会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按照竞赛项目,加强训练,争取在本次运动会上取得好的成绩。
(三)各学校要制定本校的运动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体卫艺学前教育办公室。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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