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党性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1.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体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党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纪律,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1)做好会前准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主题,应把会议主题事先通知每个党员,使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2)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积极发言。
(3)党员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属于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提请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
(5)党员民主生活会后,及时将生活会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四)党员学习制度
1.党支部要根据上级的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所在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地参加学习,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党支部学习要有重点,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生动、多样,要经常结合工作开展心得交流,要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作用。
4.党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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