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准备工作汇报材料
防洪准备工作汇报材料1:
灵溪镇下辖15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委会,全镇农业总人口32428人,耕地16822亩,涉及到需要值守的水库、山塘10座。20xx年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州、县关于防汛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确保了全镇安全渡汛,促进了农民农业生产,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领导重视。从年初开始,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水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的监督和实施,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我镇通过开办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防汛相关知识,使防汛安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落实责任。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与相关的9个村签订了防汛工作责任状10份,印发了具体考核办法,制定了奖惩措施,明确了镇班子领导每人负责一个水库、山塘,驻村干部协助,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安排了具体守护人。通过层层分解,明确了责任,做到了“水库山塘有人守,出了险情有人报,险情出现有人救”的良好格局。
三、成立专门民兵应急抢险分队。今年初,为应对灵溪镇各种突发事件(救火、抢险、防汛等),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32名镇干组成的民兵应急抢险分队,由武装部长向沙宁任队长,下拨了专门抢险经费,配备了各种应急抢险装备。
四、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汛期以来,我镇严防死守,特别是防汛期间,每天安排两人通宵值班,一旦出现险情好立即上传下达,确保水库、山塘安全渡汛。20xx年6月28日晚8点,富坪村二克山塘坝体出现垮塌,民兵应急抢险分队接到命令后,于半个小时之内奔赴现场,奋战一个通宵,投放抢险沙袋一万四千余条,有效地控制了险情扩大,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20xx年7月12日晚9点,整个县城大雨倾盆,为确保水库、山塘安全渡汛,做到心中有数,镇党委、政府安排三个组分别巡察,书记潘清海、镇长汪天坤、人大副主席冷阿锋各带一个组,分别察看十个水库、山塘以及三个地质灾害滑坡点。7月13日,由书记潘清海牵头,组织了五人查灾小组,在去摆里村的路上偏岩塘处发生山体滑坡,一块9个立方的风化石裸露在外,大半悬空,随时都可掉下来的可能,时刻危及着摆里村老百姓的交通安全。镇书记亲自调度,政府办、公路局、国土局大力协助,奋战两天,险情终于排除。
总之,在县防汛办的领导下,虽然我镇防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镇将一如既往地将防汛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值守,强化工作落实,巩固防汛工作成果,确保我镇防汛工作再上新台阶。
防洪准备工作汇报材料2: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法》,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处理汛前存在问题,尽快消除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贯穿工作始终,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全过程,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防汛抗旱责任制,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从细、从严建立防汛工作责任制,逐级明确领导包片区、包河段、包工程、包滑坡地段等分工包干责任制,建立责任包抓明细台帐的防汛工作制度。各责任人要尽快深入包干区域,熟悉掌握情况,自觉履行职责,确保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指成员单位联络、会商制度和工作协调、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成员单位协同抗灾水平。
二是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为发挥基层一线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县防指于5月27日上午在丁桥镇洛平圩组织开展了全县防汛抢险实战演练,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抢险,完成演练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针对防汛应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县防指于5月27日下午在县水务局举办全县防汛抗旱知识培训班,加强乡镇指挥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我县一线指挥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有关单位整改到位。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对河道圩堤、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部位、危房、校舍、非煤矿山等区域,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加强隐患整改,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预案和人员转移方案,落实好抢险物资和队伍,切实做到责任、工程、物资、队伍、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对青通河县城源桥段防洪工程和七星河出口左岸防洪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大施工力量,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和险工隐患处理,切实提高工程度汛能力。
四是切实加强汛期带班值班工作。各乡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汛期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及时收集、整理和传送各类雨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信息,为各级领导开展决策和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各乡镇都要落实传真专号便于及时收发信息,确保防汛抗灾信息24小时畅通无阻。
五是进一步加大《防洪法》贯彻力度。对汛期在河道设障、违章采砂、不按防洪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在河道进行工程建设、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到依法防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贯彻实施《防洪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以各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发扬水利人无私奉献、认真负责、克难攻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防洪法》贯彻落实力度,为建设皖南名城、建设生态宜居青阳提供坚实的防洪安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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