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轮岗位培训实施方案》,保证我市中小学教师第二轮继续教育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变革培训模式,提高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轮岗位培训课程指南为指针,以我市实施“444”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全方位对我市教师进行培训。
(二)实施原则
1、突出课改,分类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轮培训,以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为核心,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分类进行实施。
2、立足校本,强化参与。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培训形式,是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主要途径,是促进教师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成长、在研究中提高的主要举措。学员的主体参与、积极体验是校本培训有效性的保证。
3、整合资源,协调共进。发挥教师培训基地、教研部门、科研部门、电教部门以及骨干教师的资源优势,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组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一轮继续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
4、综合考评,促进发展。以综合考评为手段,考试与考查相结合,以考查为主;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以过程评价为主;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以实践考核为主。
二、培训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增强现代教育理论修养;理解并认同新课程的基本理念,能够运用新课程理念指导新课程实施,提高教学设计能力,变革教育教学行为,初步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新的教育教学能力;明确教师专业发展内涵,养成教学反思习惯,乐于合作研修,初步具备教学行动研究能力,实现专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二)培训任务
从XX年起,全体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必须参加第二轮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在第二轮培训周期内总学时不少于360学时,年平均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
培训分为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统考三种形式。
集中培训旨在理解新课程理论与实施的重难点问题,引导教师观念和行为的变化,提升教师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
校本培训旨在整合课程理念与课程操作,进行教学实训,促进教师教育观念向教学行为、教育理论向教学实践的转化。
统考旨在围绕新课程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专业成长等综合素养,让教师明确新时期教师观念和教学行为。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
1、集中培训,学时为120学时。
(1)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轮岗位培训课程指南为指针,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与课程标准解读、教材教法研究、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指导、学科知识更新与拓展、校本自学指南等内容的培训。对幼儿教师进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解读、幼儿教育新论、幼儿教育科研基础、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案例、幼儿保育与健康等内容的培训。
(2)以我市“444”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改革和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教师的外语能力、计算机水平的培训,强化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选送教师到国内外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研究,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到我市讲学,组织我市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对教师进行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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