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联营合作细则
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壮大我司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做好xx事业,经研究,现对我司工程项目对外合作施工,制定如下细则:
一、合作对象:
有施工管理经验,有相关工程业绩,有具备承包该项目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市场开拓及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资产担保,诚信可靠,身体健康的业内人士。
二、合作原则:
愿意接受总公司管理,一切均能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做事,能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互利互惠,形成双赢。
三、合作程序:
1、了解洽谈工程应具备的基本要点。即:
(1)工程名称(2)工程项目立项政府批文(3)工程概况(4)工程立项投资到位情况(5)工程立项投资资信证明(6)规划建设部门审批许可文件(省级的)(7)开工前的拆迁、电力、水利、邮电等设施移动安排情况(8)工程总发包是何单位(9)工程发包方式(10)工程施工工期是多少个晴天(11)工程是否要求垫支(12)工程是否要求带资下浮(13)工程是否要保证金或回扣(14)工程执行何地定额、何年定额、按何年费率标准结算(15)工程是否是公开投标还是议标(16)甲方是否负责办理施工单位建管注册手续(17)工程付款方式(18)材料执行价差是何标准等。
2、如有合作的可能,由分管领导提请工程合作认证小组讨论,由总经理把关后形成决议报董事长决策。
3、董事长决策同意合作后,到财务科交x元资质维护费,凭财务出具的收款收据到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4、根据工程规模确定合作方担保方式,优先考虑资金,其次考虑房产,尽量提供有实力的企业担保,必要时可到现场考察认证。
5、如中标的x元抵算该工程的管理费,不中标的退x元,另x元作为资质维护费一律不退。
6、工程中标后签订合作协议和工程承包协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总经理签认,同时必须接受公司的财务管理,工程款全部进公司指定帐户,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工程需要将材料款和人工工资由公司财务通过银行汇入有关单位和个人,承包人或工地负责人不得将工程款转入自己的卡,每次进工程款承包人或工地负责人可以考虑百分之十内的零星支出。
7、对于前期垫付的材料款和人工工资同样凭银行汇款凭证和发票或对方收据以及工人签字的工资表按一定比例可以支付部分给承包人或工地负责人。
8、对外欠的材料每月要报一份清单到公司财务,对大中型材料要附购销合同。
9、对土建工程x万元、市政工程x万元、装饰装修工程x万元以内工程不予合作。
四、其它要求:
1、如遇矛盾,由分管领导及时协调处理。在合作过程中负责工程管理和财务的相关人员应定期核查和审计,强化风险意识,即时发现问题,减少隐患发生。
2、如遇法律纠纷,优先考虑在xx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是建设单位或外欠款单位或个人在外地诉讼,承包责任人要积极应对,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以上细则,应在我司工程项目合作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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