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表态发言
一.关于人大工作创新。
今年人大常委会安排“委托审计局对科技园区专项经费进行审计”,这在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是第一次,这算不算是工作创新?
人大工作创新很难,人大是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最为稳妥的办法就是,法律规定怎么做,就怎么做,监督法对经济监督和预算监督等都有很具体的规定,恰恰找不到委托审计的条款。然而,所谓创新,就是冲破条条框框,秉承宪法和法律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全国一些地区,早于我们开展了委托审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学习先进的经验,对于我们来说,当然也是创新。
一些地区,在创新工作的同时,完善了规章制度,将“委托审计”纳入到地方人大的规章制度里,这也值得我们借鉴。
二、对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给予客观的评价
对审计局来说,接受人大的委托进行专项审计也是第一次,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工作人员本来就很紧张的情况下,派出专人对海淀科技园区XX年度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本次常委会。体现了“政府正确面对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大监督”的姿态。
三、本次委托审计所暴露出的问题
1、人大对预算监督依然停留在比较宏观的层面,对于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监督需要逐渐加强。
由于制度的约束,县级人大只设立工作委员会,而不设立专门委员会,例如,预算委员会等,所以,一直以来,我们主要对预算的支出规模、结构、投向等进行比较宏观的监督,而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监督依然薄弱,对于海淀区100多亿盘子的财政,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的监督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2、通过本次委托审计,也看出了政府内部对预算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资金拨付给部门后,由于制度上或管理上存在漏洞,致使资金使用被浪费,甚至有被贪污的嫌疑,再有就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加强资金的管理是政府要重视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四、通过本次委托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政府要给以高度的重视,制度上的缺陷要纠正并完善,管理要加强。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要姑息。要举一反三,对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也要加强。
五、建议
1建议适当的时候修订“海淀区预算监督办法”,将人大常委会委托审计工作纳入“海淀区预算监督办法”。达到进一步法律规范。
2、今后,委托审计应该作为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工作方法,在专项工作评议、常委会审议议题需要以及主任会议认为重点工作必要时,向政府提出专项委托审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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