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通用33篇)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2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3
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5
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6
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7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8
(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____,房产权利人:______共有权人:______,抵押房产价值:______。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______,土地产权人:______,共有权人:______,抵押土地价值:______。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9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鉴于: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编号:)。
依据《合同》约定:甲方为向乙方向银行提供保证。现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5.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1.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9.1.2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9.1.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9.1.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9.1.6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1.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9.2.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9.2.2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9.2.3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10.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0.2.1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10.2.3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
10.2.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11.2上述第11.1条款的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11.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双方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应当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 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____________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____________ (月/年)金额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币种)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 车驾号: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值: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5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债权登记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将无法偿还主合同债务;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变更住所致使乙方无法向其主张权利的; 8、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条、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抵押协议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抵押协议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抵押协议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 %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 ,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协议书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抵押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本按需制备。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特别提示: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
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个人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2
(抵押)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 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 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 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 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 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 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 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 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____________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____________ (月/年)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币种)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车驾号:__________________。面积/数量: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评估值: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5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债权登记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将无法偿还主合同债务;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变更住所致使乙方无法向其主张权利的; 8、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条、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抵押协议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抵押协议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抵押协议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协议书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抵押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本按需制备。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特别提示: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
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个人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乙方与 银行(以下简称“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 合同》(合同编号: )。
2. 依据《 合同》约定:甲方为向乙方向 银行提供 保证。现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内容如下:
第1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 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 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2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3条 债务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项。
第4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 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5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5.1 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5.2 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3 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6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7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8条 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9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9.1 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1.1 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9.1.2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9.1.3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 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9.1.5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9.1.6 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1.7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9.2 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9.2.1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9.2.2 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9.2.3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10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 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0.1.1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10.1.2 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10.2 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0.2.1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10.2.2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10.2.3 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2.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
10.2.5 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
11.1.1 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11.1.2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11.1.3 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11.2 上述第11.1条款的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11.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 %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12条 其他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 上述《 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 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12.4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12.5 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 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房产权利人:--共有权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土地产权人:--,共有权人:--,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 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九、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 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抵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篇16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 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 年 月 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 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的规定,因乙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 贷款 (贷款/履约/其他)。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 。 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 车驾号: 。 面积/数量: 。 抵押物评估值: 。 所有权人: 。 所在地: 。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projectHtDVO. signSum }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如本协议下抵押物的最终变现价值大于前述反担保的金额时, 甲方承诺在抵押物实际变现价值的范围内对反担保的主债权承担责任。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 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 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5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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