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买卖售后服务合同
电器买卖售后服务合同(精选3篇)
电器买卖售后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
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售后服务清单、价格、期限:
本结算总价款是含税金额。
总金额是:人民币__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付款方式程序:
1、经双方协商后一致认同该款项分按如下步骤结清: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款项的%作为第一期售后服务款,合计人民币__元整。
2)售后服务开始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总款项的%,合计人民币__元整。
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汇票或现金。
三、售后服务事项: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单位全称为:
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售后服务实施地址为:
乙方指定的售后服务负责人姓名为:
乙方指定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为:在乙方具体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需变更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应通知甲方变更后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甲方在收到前述乙方通知之前有权拒绝更换售后服务负责人。售后服务负责人对甲方的行为无争议地视为乙方之行为。
四、售后实施的时间、方式:
1、售后服务时间为:至。
2、售后实施方式:合同签订日起开始生效,售后方式为计次/包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开始进行正式的售后服务。
3、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项目,乙方负责完成,其过程中风险由乙方负责。
4、服务细节:
乙方对合同规定的项目提供质保。
乙方及甲方做好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记录,备查。
乙方需进行例行检查或故障排除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小时内给予响应,在小时内给予解决;时限内无法解决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
五、违约条款:
1、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质量不合格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负责调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售后服务无法进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乙方进行售后服务的过程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售后服务地点和联系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售后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该售后服务是乙方专为甲方提供的,甲方无故拒绝配合或阻止乙方进行正常的售后服务活动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可拒绝提供服务并不退还已经收取的售后服务费用。
如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售后服务费,经乙方催促后日内仍未支付,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如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结款的,甲方应每天付给乙方剩余款项的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存在上述所述以外的违约情形的或者存在上述所述违约情形而该说明对其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全面的,违约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所有权保留:
双方一致同意:在议定的本项目结款时间内甲方没有向乙方结清本项目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对该项目行售后服务。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后,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2、乙方因不可抗力或较大面积传播的突发性传染性疾病造成项目逾期完成的,可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上述事件消除后5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效力及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传真有效。
2、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特别约定:
买卖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主文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买卖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尚未结清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或解除本合同。
4、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买卖售后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山东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15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20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20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
不详,视此单无效处理。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买卖售后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____________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____________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____________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当地职务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为所辖区域内的____________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不得擅自改变产品原设计和擅自改变燃气具原适用气源,若有因擅自改造所引起的产品故障和事故,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和发生事故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6.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________日前送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7.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8.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____%。
第三条 保修范围
1.凡属____________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对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 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工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他事宜,均按当地服务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叫修后________小时提供上门维修,郊县叫修后________小时提供上门维修。
2.乙方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名。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灶具产品均按年销售灶具产品实际结算金额的____%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烟机、热水器产品(包括电热水器)每台在保修期内,无论大、中小均按母国币值____元计,如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无论远近均按母国币值____元计。
第六条 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灶具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热水器、烟机维修配件按该经销商____个月销量的____%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3.消毒柜配件以旧换新。
4.烟机和热水器以母国币值计在____元以下的配件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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