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集合
防控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集合(通用3篇)
防控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集合 篇1
自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齐出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开始捐款捐物,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把上级划拨的`生活物资和防城区基督教会捐赠的爱心物资发放到我街道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中,特制定此方案。
一、发放时间
20xx年2月23日开始,至发放完毕。
二、发放地点
街道办一楼仓库。
三、发放对象
在疫情防控一线值守的区直单位支援干部、街道办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医
四、收到捐赠和划拨生活物资总量
1、好粥道罐装八宝粥:20件×12罐=240罐;
2、盒装纯牛奶:30件×24盒=720盒;
3、350ml瓶装矿泉水:6箱×24瓶=144瓶;
4、桶装泡面:35箱×12桶=420桶;
5、罐装王老吉:15件×24罐=360罐。
五、分配方法
物资发放数量=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占比数×物品总量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和社区派一名干部在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来街道办一楼仓库签领生活物资,然后由村(社区)分发给疫情防控一线值守人员。
2、发放物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发放方案分发物资,不能出现多发或者少发现象,街道纪工委做好监督。
防控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集合 篇2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支持葛店开发区幼儿日常营养补充,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向鄂州市妇联捐赠惠氏幼儿奶粉、嘉宝营养米粉等物资,其中分配给葛店开发区妇联惠氏幼儿奶粉(3段)100箱(600罐),嘉宝营养米粉100箱(1200听)。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幼儿受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范围
已满1周岁且未满4周岁,有奶粉、米粉需求的家庭。发放对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优先发放:
1、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
2、患新冠肺炎以及被隔离观察的家庭子女(含确诊、疑似、发热和密切接触者家庭);
3、患病婴幼儿(含患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
4、困难家庭子女(含低保、重疾、残疾、精准扶贫等家庭)。
5、在优先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可根据辖区内家庭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注意做好分配,公开透明。
二、捐赠标准
各地结合实际需求,为符合捐赠条件的家庭的每个幼儿发放奶粉和米粉,原则上每个幼儿发放的.奶粉不高于2罐,米粉不高于2听。
三、发放流程
(一)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由区防控指挥部派专人完成受捐奶粉、米粉的入库、出库手续。
(二)制定合理科学分配方案。以区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为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兼顾,以定点医院、区内村湾(含还建小区)以及区内各物业小区为单元进行登记、发放。根据实际,按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三)摸排筛选确定领取对象。按照分配方案,由区房产局摸排区内各物业小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葛店卫计部门摸排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各村(社区)摸排辖区内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确认发放名单,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报备。
(四)发放过程中注意做好登记。做好发放登记、图片等资料收集及本地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向区妇联报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对象。区定点收治新冠肺炎医院和各村(社区)、小区要对照发放范围要求,按照优先次序筛选捐赠对象。
(二)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家庭清楚捐赠物资的发放原则,优先原则,避免出现各种误解,做好社会咨询的服务工作。
(三)严格规范发放。区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放计划,并按计划发放。层层压实责任,不得挪用。要确保发放标准统一,不能厚此薄彼。接收物资之后10天内发放完毕。
(四)及时报送材料。社发局(葛店卫计部门和葛店镇妇联)、房产局于3月10日前将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物资发放明细表(附件4,扫描版)报送至区妇联。
防控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集合 篇3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
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发布之起施,解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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