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精选8篇)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1
一、高度重视,成立青铜峡市第五小学疫情防控错峰上学专班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校长王瑞琳为组长的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李伏晗副校长负贵,学校大门口秩序由支部书记来学锋和少先大队辅导员汪建民协调,每天由2名带班领导14名测温教师,3名学校保安组成。
二、学校门口每日体温监测和疏导管理人员要求:
1.学生在复课前一天需提交复学申请、健康承诺书、个人绿色健康码等,于早上7:20--8:50和中午2:20前到校,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测检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及校医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进行体温复检。并及时联系市医院发热门诊接诊。通知家长按照要求领学生居家隔离治疗,决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内,
3.学校安保人员、执勤人员等要通过小喇叭等工具,教育学生按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间隔距离不少于1.5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三、师生入校要求:
1、全体学生上学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离家测体温、进校前测体温、红外线测体温、进班级测体温等检测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进出校园。
2、学校决定,教师和学生上、下学一律走南校门疏导区域,上学时测量体温入校.让师生在校门口排六至七路纵队入校。由西向东依次分别为1班纵队、2班纵队、3班纵队、教师纵队、4班纵队、5班纵队、6班纵队、7班纵队。学生依班次排队有序进校。
3、学校在校生2044名,学校采取学生错峰入校规定,两人保持1.5米距离排队上、下学。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学生在上下学期间不得集中、拥挤、推搡打闹,保持1.5米社交距离。学生不戴口罩、不量体温不得进入学校。
5、学生进校后,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上下学按照指示标志行进。班级中的消毒、防疫物资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动。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明火,防止消毒用酒精发生火灾。
6、学生课间活动不得扎堆聚集、不得随意摘下口罩,不得相互间吐口水。
7、上下楼梯、进出厕所,严格按照指示标志行进,相互之间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不随意浪费厕所内配备的肥皂或洗手液等。上完厕所的学生务必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要求认真洗手,做到不拥挤、勤洗手、讲卫生、知节约。
8、口罩损坏、脱落要及时告知教师,启动班级备用口罩,不允许学生不戴口罩在校园内任何环境逗留,玩耍。损坏、脱落的口罩不得再继续使用,要及时投入学校备用的口罩回收箱。任何人不得二次使用回收箱中的口罩。
9、放学后,全体学生务必按照学校错峰放学时间安排及时、有序离校,不得在校园内逗留,确保学校每天两次对校园所有设施进行消毒。
10、同一楼层的.各班级错峰下课,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均须在校门外东西两侧100米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必须佩戴口罩,接送任务完成后及时离开。对占用公共通道、不戴口罩等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阻碍他人通行、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2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3月19日发文《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严防聚集性疫情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自3月21日开始,各年级将按照以下时间安排组织上下学、升旗、大课间等活动,请所有师生、家长按要求执行。
01家长接送要求
家长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时间和区域接送学生,接送期间戴好口罩,不聚集、不闲谈,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接送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家长接送孩子后,尽量快速离开,不可逗留,做到即送即走、即接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02上午上下学安排
各年级上学错峰时间
7:30:六年级;7:40:五年级;7:50:四年级;8:00:三年级;8:10:二年级;8:20:一年级。
各年级下学错峰时间
10:40:六年级;10:50:五年级;11:00:四年级、三年级;11:10:二年级、一年级。
注:所有中午在校学生就餐时间不变。
03升旗仪式安排
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在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由各班级在教室内自主组织升旗。
04大课间安排
10:00—10:20班主任组织学生在班级内有序活动(内容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欺凌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活动,每日做到一主题。)10:20—10:30学生室外课间文明项目活动(师生都要戴好口罩)。
05下午上下学安排
各年级上学错峰时间
12:30:五年级、六年级;12:40:四年级、三年级;12:50:二年级、一年级。(注:因中午有一部分学生在校就餐了,家长学生若有特殊事情,在保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把握时间。)
各年级下学错峰时间
16:20:一年级;16:30:二年级;16:55:四年级、三年级;17:05:五年级、六年级。
所有师生、家长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而且双手还得经常洗,门窗还得尽量开。人人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3
一、上下学作息调整
(安排见附件)
温馨提醒:请家长把控好上学时间,学生上学做到不提前、不推迟,准时到校。
二、职责要求
1.教师职责。
(1)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值日和上课,佩戴口罩。
(2)做好晨午检和每节课点名。
(3)妥善组织学生放学,严格遵守放学时间,做到不提前、不推迟;组织好放学路队,防止拥挤,路队到指定位置后才能解散。
2.家长职责。
(1)把握好学生上学时间,尽量控制在指定时间范围内。
(2)接送学生尽量不用小车,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的,也尽量在校外“丁”字路口停车,由学生走路进校。
(3)家长接孩子时,全程佩戴口罩,把握好时间,不提前、不推迟,防止人员扎堆。
(4)凡生病的,不得送到学校,到医院就医康复后再返校。
3.学生职责。
(1)在指定时间范围内上学,不提前、不推迟,测温后入校。
(2)由家长送上学的,尽量不坐小车;坐摩托车(电动车)的`,尽量在校外“丁”字路口下车,走路进校。
(3)上放学全程佩戴口罩。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国民素质,使学生在学业、综合实践活动、体育和艺术、心理素质等方面获得丰富的学习经历,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向高等院校选送高质量的人才,奠定每个学生终生发展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培养目标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学校以学分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管理。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获得课程规定的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认定学生的学分。强化过程性评价,淡化分数与评比,充分发挥学分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
3、对学分进行程序化和量化的认定和管理。体现认定和管理的科学性、原则性、灵活性、公平性、公开性和操作性。
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
1、学年学分制管理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普通高中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通过学分的认定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成果进行管理,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所选模块的学习,修够一定的学分,并要求每学年要在所有领域里获得一定学分。它有修业年限、最低毕业学分及必须参加修习的课程和活动的规定,学生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方能准予毕业。
2、普通高中毕业的学分要求
(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必修学分修习的规定:学生在高中三年必须获得所有学习领域的全部必修模块的116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
(3)在选修II中至少获得6学分。
(4)总学分达到144学分。
完成高中阶段学习的基本学分,是对高中学生的学分最低要求,是所有高中学生“共同基础”学习的反映。
浮云中学是省一级学校,也是浮云城区的一所窗口学校。她一项重要任务是向高等院校输送高质量的人才。因此,学生不仅要完成144学分的'学习任务,还要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修到180学分以上,以达到高考的较高要求。
3、构成学分认定的充要条件:
(1)必修模块: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2)选修模块(包含选修I和选修II):
① 纸笔测验成绩,占60%
②课堂学习过程评价,占40%
(3)综合实践活动
① 原始材料(记录)和结果展示评价,占60%
② 《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占20%
③ 《指导教师评价表》,20%
说明:
(1)以上各项为独立评价单元,每项都要合格,不作相加。
(2)评价以等级制进行,分为优异、优、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等6个等级。其换算分值为:优异:100%、优:90%、良好:80%、一般:70%、合格:60%、不合格为40-50%
(3)学科模块成绩构成:学分+等级。学科模块等级为:A、B、C、D、E、F六等。学科模块等级记录的是学科笔纸测验的分数。A:90%(含90%)以上;B:89-80%(含80%);C:79-70%(含70%);D:69-60%(含60%);E:59-40%(含40%);F:40%以下。
5、学分认定的程序
(1)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原则上,每学完1个模块,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卷统一使用百分制,学生参加考试即可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学生如果对第一次考试成绩结果不满意,可向学分认定委员会申请重考1次,重考成绩即为学科模块考试的最终成绩。重考安排在考试周后的第二个星期的周末。考虑到操作的需要,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一个学期为单位,可安排在学期考试结束有进行。
(2)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每学期进行一次。展示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组织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将所得成绩公示,即为该领域的学科(模块)成绩。
(3)获得纸笔测验成绩后,科任教师将《课堂学习过程评价表》收集、整理和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综合实践活动的《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自评)》和《指导教师评价表》由指导教师收集、整理、进行总评,上交给校学分认定委员会。
(4)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以上学生的个人资料,对学生的学习作出认定学分、补考、重修等决定。认定后将结果输入学校学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将结果给予公示。
(5)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学分委员会确认认定结果,并将结果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如有异议,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向仲裁小组提供学分重新认定的材料,交由学分认定仲裁小组进行学分重新认定,学分认定仲裁小组的认定为最终认定结果。由学分仲裁小组通知学生本人。
学校对学生个人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由教学处负责。
6、补考、重修和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方能获得学分: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者。
(2)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者。
(3)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修或重选。
以下情况之一出现,学生必须重修或重选。
(1)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3/4者。
(2)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二项不合格者。
(3)纸笔测验成绩为F级+构成学分认定的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或参加学习的学时不足模块学时要求的5/6)。
(4)参加补考不及格者。
学生如遇到上述情况,也可选择重选。
重选模块必须在同一领域内进行。
在高中三年学习期间,学校允许学生有一次重修机会、一次重选机会和一次重考机会、一次补考机会。
毕业、肄业
1、学生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浮云中学高中毕业证书》。
2、学生在高中三年未能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所得学分在116-144之间,成长记录(个人档案)合格者,或在高中三年修满课程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成长记录(个人档案)不合格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3、未能修满学分的肄业生,可在离校两年内可申请重修或补修未能取得学分的课程,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成长记录不合格的肄业生,可在两年后由用人单位提供评价文件,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5
一、 指导思想
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材教辅材料专项集中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 排查重点内容
1.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以外教材教辅的问题。
2.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3.违反自愿原则,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问题,包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订购。
4.采用家委会或家长代表名义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购买教辅资料、各类教育APP、教学终端设备的问题。
5.向学生指定教辅购买渠道的问题。
6.教辅征订过程中违规招标承包、乱收费、吃回扣的问题。
四、 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违背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发挥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重败坏师德师风。
(二)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及时公开。
在省、市定目录范围内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将征订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校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同时设置监督电话(学校办公室8286567、课程教学科8286770),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教辅材料征订承诺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推荐教辅材料行为的约束,学校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确保征订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严格清查在省、市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一科多辅”、违反自愿原则征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整改。
五、排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精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问责。对被举报后查实和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学生教辅教材的管理使用,我校为落实好教育部办法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xx〕45 号)对学生的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征订、使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长:王伯峰
副组长:张峰 刘永红
组员:刘贞艳 李明 孙美 吕多军
二、征订教辅材料、读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能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我校学生现在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中推荐的书目,并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
(二)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不能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不能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能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能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三)不能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学校、教师不能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四)不能征订包含《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12条负面清单内容的教辅材料及读物。
12条负面清单包括: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图书;存在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书;不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图书;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图书;存在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图书;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图书;存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图书;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图书;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图书;存在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图书。
学生错峰放学的方案 篇8
为规范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和教育移动应用使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我校成立治理工作小组,并结合上级精神要求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校长
督导组长:陈重书记
副组长:刘士伟徐培红
组员:颜娣国崇李燕李英梅路倩及全体任课教师。
二.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承诺书中所罗列的九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并及时进行公示,以便学校师生及社会各层面对学校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1.不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要求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辅材料”;
2.不强制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3.不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通过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济南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结果目录外教辅材料;
4.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5.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推荐使用省定平台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征订平台(网络商城、微信号)。
6.不擅自引进新型学习终端。
7.不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 APP、教学设备。
8.不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
9.不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
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自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理。
经过自查自纠,我校不存在以上情况,严格规范教材教辅的上级要求的渠道,目录,不存在征订目录外及因教材征订所涉及的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所说的信息移动端及教育APP类的购买更是不存在。
三治理监督措施: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教体局和学校举报咨询电话和邮箱。健全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高度重视问题线索转办,迅速了解情况,按时处理答复。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自查自纠和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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