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篇)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专项行动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三)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继续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专人值班工作,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二)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力度
各镇、各重点园区要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切实查清欠薪项目和有欠薪隐患的项目。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做好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畅通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能够立案受理的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裁决。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对拖欠工资有争议的案件,要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对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可独任审理、快速结案。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终局裁决法定情形和先予执行条件的,要快速作出裁决,并及时将先予执行案件移送法院执行。
(四)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
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由县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五)严格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于政府或政府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清偿,并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六)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法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及时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建立健全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要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加大力度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将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同时,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通报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底)
对各镇、各重点园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巩固成果,推荐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通报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重点园区是综合治理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县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督导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镇、各重点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做好责任和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综合协调,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宣传、调度、督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对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资的,不得批准该建设单位承建新的政府投资项目。
县公安局负责处理县人社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现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危害社会治安事件。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妥善处理本行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因拖欠工程款及工程经济纠纷等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
县工商局依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依法取缔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用人单位。
县总工会组织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开展监督、维权工作,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专项行动实行旬报告和半月通报制度。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镇、各重点园区每10天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将对各镇、各重点园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镇或重点园区进行督导并通报批评。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为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镇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扛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政治使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通过猛药去疴,重点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压线,扎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织牢农民工工资“保障网”,做到“两清零”目标,即:当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当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三、具体措施
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为重点,从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
(四)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四、职责分工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规上企业欠薪案件查处;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边防派出所:负责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维稳、人员信息排查工作,根据情节情况决定立案刑事追究。
镇建设局、小洋口旅游区建设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经济发展局:负责风电项目欠薪案件和规下企业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业农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信访、欠薪案件的协调处理及集体讨薪案件应急排查处理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第三方公司的审查备案,杜绝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镇的经营,对违反欠薪备案制度的及时清理。
镇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新天顺投资集团:负责本级及其子公司建设或代管、代建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线索统计移送。
其他相关部门和工会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及时排查,及时线索统计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举措,根治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中的突出问题,对恶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二)组织有力,强化保障。各相关职责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排查机制,突出在易发多发农民工工资欠薪的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做到不遗漏一处,不遗漏一人;各责任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时,落实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案件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信息上报至县级部门的同时,按时间节点报送至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失职追责。镇纪检部门通过及时督,后期查的方式实现精准监督,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数不清晰,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城乡供气需求旺盛,尤其是近期河南发生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
二、时间安排
自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方案印发即日起至12月底)
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省住建厅将分阶段对全省各市县开展抽查检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__年1月底)
各市县要组织对各建筑工地、液化石油气经营场所、燃气管道占压等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检查落实。省住建厅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实地抽查、查阅管理资料和会议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市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2月-全国“两会”结束)
认真总结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情况,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导向,固化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祥和环境。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精准防控、精准治理、精准“拆弹”,推动施工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强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等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压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安全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三)强化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各地要排查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等规定。
(四)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强化供气源头管理,进一步推动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着力推动解决儋州市14处整治树木占压燃气管道,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多措并举确保供用气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为,强化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11条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遏制施工挖破燃气管道等设施事件发生。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照明设施设备运行巡查与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五)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加快实施分类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严控增量风险,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
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抓好城市公园疫情防控管理,做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的整治方案,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厅,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统筹落实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任务要求,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专业化排查。同时,请各市县住建、燃气主管部门于20__年2月10日前将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含重大隐患排查清单)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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