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通用9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纳教安[20xx]3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园决定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督促各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
2、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完好有效。
3、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幼儿园建筑物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安全管理
为加强安全管理,我园建立健全了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到位,职责明确。领导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本着切实维护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原则,幼儿园安稳办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各项制度预案的落实,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机制,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大落实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设岗,岗岗有人,人人有责,检查排查及时,整改维护到位,确保幼儿园安全和谐稳定发展。
1、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园领导带班值日制度,加强对班级和校园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将安全隐患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严格执行“三全”管理。通过培训,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幼儿一日活动的各环节中,要求教师做到对幼儿活动监管的全过程、全时空,全覆盖。幼儿入离园环节是比较容易发生意外的环节,我们在园门口设保安和门卫分别执勤。
二、狠抓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稳定开展
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稳定开展,幼儿园开学初与各班级部门填定了安全责任书,下发了“实验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岗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护能力
1、进一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利用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好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安全等)。上好每天晨间活动的“安全常规第一课”。确定每学期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每月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周的第一天为安全教育日,在规定时间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创新安全教育载体,丰富安全教育内容。
在幼儿一日活动的各环节中渗透安全教育,通过创设班级安全教育主题墙、主题谈话活动、重点加强教职工和幼儿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提升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加强隐患整治,保证安全运行
一直以来,我园就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执行安全月报和每月两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记载详实、整改及时。
(三)加强重点防范,维护校园安全
1、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本期,我园各班全面开展了交通安全(包括水上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集中教育活动和环境创设等方式教育幼儿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幼儿对交通知识的掌握;通过在家园栏张贴交通安全资料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承担监护人的安全监护责任。
2、强化饮水安全和卫生防,防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各班加强了班级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切实做好班级幼儿水杯、毛巾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孩子饮用水卫生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高度重视幼儿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各班加强了晨、午检和户外体育锻炼,增强幼儿抵御疾病能力和自我保健意识。
(3)加强卫生消毒工作。一直以来,各班严格按照“实验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执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4)加强卫生防督导,有序进行日常卫生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免规划苗查漏补种月活动,认真组织新生入园体检及档案整理。
3、高度重消防安全,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1)各班级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火灾防控工作,安全、节约用电。实行“双责任制”:一责,每天最后一名离园教师负责关好教室电闸,;二责,保安每天下午6点负责关好楼道总闸;班级教师及时上报活动室内线、电器、消防设施的缺损情况,做到火灾隐患“早排查、早解决”。
(2)开展了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了师生逃生、自救等能力。
4、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幼儿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
加强了对各岗教师岗位职责的管理,切实做好幼儿的活动安全教育和监管。
5、加强对缺勤幼儿的追踪调查
各班加强了对缺勤幼儿的追踪调查,对未到幼儿要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及时填写了“缺勤幼儿登记表”。
6、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
注重食堂物与人的安全管理,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加工、分发、食用每个环节,严格采购索证制度,按时按量对厨具进行洗消,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确保幼儿饮食卫生安全。严格实行尝餐制和48小时的食品留样制。
7、加强门卫巡逻制,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一直以来,我园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严格门卫管理,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做到来访登记制。避免各类针对师生侵害事故、事件发生。
8、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组织全园进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教师队伍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及重视。同时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各班教师也以班级为单位跟据本班实际情况对幼儿展开了以“谈话”、“情景模拟”等形式的活动对幼儿进行了安全教育。
今后,我园将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增强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强化每个人的安全行为,确保幼儿园安全工作“零事故”。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xx】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xx〕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xx〕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xx〕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xx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4
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乐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朱锋麟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明秀、薛陆平、罗琦辉同志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罗林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整治机构。整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整治目标、范围和重点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我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并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公、民办幼儿园。
整治重点: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四、整治步骤和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1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7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园)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明确整治办法和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各校(园)要通过校会、班会、校讯通、校内广播、板报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次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整治方案及联络人名单(附件1)请于11月8日前上报局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节选)》(附件2),对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3),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中小学消防安全排查情况(交附件3)于11月2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先上报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协调消防部门联合向市府报告,在资金安排时予以优先安排。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各校(园)要严格依法申请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1至20xx年1月20日)。各校(园)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要在认真分析、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xx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讯通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学生、家长、老师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落实整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消防安全隐患。市教育局是此次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管责任单位,各学校校(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限期。
(三)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园)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全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要进一步推动消防教育进课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提高师幼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防火自救、逃生能力,我园结合“11。9”消防宣传活动,制定楼道安全疏通消防演习方案如下:
一、演习时间、参加人数
时间:X年11月X日10:00——10:10
人数:托班至大班,8个班级,约200人
地点:幼儿园内
二、演习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X
副组长:X 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准备工作
1、准备警报声;
2、各班教师组成三人班组(教师——保育员——教师):负责幼儿安全疏散、幼儿安全教育;
3、师生事先熟悉校园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处,下楼梯方法、顺序、路线;
4、幼儿园楼道安全疏散示意
四、疏散原则
1、一楼为先二楼为后,靠近楼梯班级为先远离楼梯班级为后;
2、听见演习警报后,带班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与配班教师、保育员一起,集中幼儿,清点人数。
五、逃生路线
大门口(大二班)
南楼梯、大门口(东侧小一班、西侧小二班撤离,再大一班撤离)
北楼梯、小门口(东侧先托一班再托二班撤离)
北楼梯、大门口(西侧先中二班再中一班撤离)
六、人员安排
X:北楼三楼转弯处负责疏散(三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北楼三楼各角落)
X:北楼二楼转弯处负责疏散(二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北楼二楼各角落)
X:一楼大厅负责疏散
X:南楼三楼转弯处负责疏散(三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南楼三楼各角落)
X:南楼二楼转弯处负责疏散(二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南楼二楼各角落)
X:(准备好医药箱)负责疏散幼儿到操场站好,统计人数
X:负责取出消防器械,对着火部位灭火
X:负责拨打“119”火警电话,打开园大门
X:及时关闭食堂水、电、煤气安全撤离
七、演练过程
1、警报声起;
2、各班教师组织幼儿迅速撤离活动室,沿安全逃生路线疏散。
要求:
(1)各班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排成1—2排,低下身子,沿墙角边有秩序的撤离;
(2)教师引导幼儿逃生时,教育幼儿不抢道、不惊慌;
(3)教师要组织幼儿有序撤离,带班老师前、保育员中间、配班老师后。不许漏下一名幼儿。
3、重点危险地带专人把守(楼梯口、楼道转弯处)班级人员分工明确(队伍前、中、后位置安排到位)
4、集中大操场
要求:各班清点并报告人数,组织幼儿有序排成二路纵队
5、演习结束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6
根据《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惠州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惠市消安〔20xx〕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我局决定从5月15日至11月20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动员一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健全完善消防档案(参照《博罗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附件消防档案样本建档,见附件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立学校消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各类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是否与县教育局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中心小学(中心学校)是否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3、校园建筑和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许可。
4、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有符合标准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使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维护管理到位,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6、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书馆、室内体育场等场所门窗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确保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均达100%。
8、厨房的排烟罩应当每天擦拭一次,每月清洗一次,排烟管道应由专业公司每季度清洗一次。
(二)消防安全技术方面
1、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建筑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3、建筑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4、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等处应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5、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的标志,室内疏散通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6、厨房使用燃气灶具应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7、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建筑内,且不应超过3层,当设置在其它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且应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
1、将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素质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确保20xx年底前中小学消防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率100%,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利用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板报等媒体,高频次播发以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示,发布大风天气预警通告和防火提示,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基础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广大师生员工。
3、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的演练。
4、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教职工“三懂三会”等教育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按师生人数、建筑面积合理组建消防安全救援小组,负责引导学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及落实防火措施等。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至6月1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日至9月19日)。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至11月20日前)。
1.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要落实“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职责。要建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等各种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县教育局将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夏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在6月1日前报到县教育局,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7
一、开展一次强化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疏散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灭火疏散逃生体验活动。
1.全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时间:20xx年11月9日上午9:40开始2.消防安全演练时间:20xx年11月9日下午15:40开始
二、演习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俞萌萌
副组长:罗欢
组员:保健医、各班班主任
三、准备工作
1.各班教师(上午)开展相关安全教育。
2.各班教师组成三人班组(教师——保育员——教师):负责幼儿安全疏散、幼儿安全教育;
3.师生事先熟悉校园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处,下楼梯方法、顺序、路线;
四、疏散原则
1.一楼为先二楼为后,靠近楼梯班级为先远离楼梯班级为后;
2.听见演习信号后,带班教师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与配班教师、保育员一起,集中幼儿,清点人数。
五、逃生路线:
各班级安装幼儿园楼道安全疏散示意开展撤离。
六、人员安排
蔺老师:二楼楼梯口负责疏散(二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各班级角落)
王老师:一楼楼梯口负责疏散(二楼幼儿撤离后检查各班级角落)
罗老师:疏散幼儿到操场站好后统计人数及小结
杨老师:资料收集拍照
七、演练过程
警报声起;
2.各班教师组织幼儿迅速撤离活动室,沿安全逃生路线疏散。要求:
(1)各班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排成1-2排,低下身子,沿墙角边有秩序的'撤离;
(2)教师引导幼儿逃生时,教育幼儿不抢道、不惊慌;
(3)教师要组织幼儿有序撤离,带班老师前、配班老师后。不许漏下一名幼儿。
3.重点危险地带专人把守(楼梯口、楼道转弯处)班级人员分工明确(队伍前、中、后位置安排到位)
4.集中大操场要求:各班清点并报告人数,小结演练情况。
5.演习结束,各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八、消防安全培训
全体教职工接受消防知识及实用技能的培训,做到一懂、二知、三会。一懂: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二知:火警消防报警电话119、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位置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始起火。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办〔20xx〕497号)精神,按照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20xx年平顶山市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xx日至7月xx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教体局纪检书记张广清、市公安局纪检书记王广耀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体局、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乡镇中心校、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三、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a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公安、消防、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辖区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派出所和乡镇中心校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每天将《全市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市消防大队)。6月23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加强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委办、省安委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榆林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榆安委办发〔20xx〕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办特成立定边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住宅小区、出租房集中村(社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停车库(棚)、员工宿舍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五、工作步骤
从即日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初)。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搞好协调分工,精心组织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按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帮助排查存在隐患以及指导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积极整改落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排查隐患,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将实施问责。
(四)督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安委办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六、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办)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农村、社区的隐患排查,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加强对辖区居民楼院、商业铺面的电动车停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劝阻和制止各类违章停放、随意拉接电线充电或超时充电的行动,并利用各类宣传栏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宣传。
(二)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局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住建局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县安委办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乡镇,要适时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情况报送。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总结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做法。
各乡镇(街道办)务必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送至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26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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