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精选18篇)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1
一、建设工地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和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务工程。
二、复工工作措施
(一)加强复工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按照行业防疫指南及安全生产标准提前制定项目复工方案。方案应明确本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复工督促提醒,帮助企业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复工措施。
(二)精准控制人员流动
1.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来(返)常人员管控,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动态,强化组织协调,提前编制人员来(返)常工作计划。对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来(返)常。对于低风险地区人员,鼓励采取错峰出行、包车返常等措施,保障安全有序来(返)常。来(返)常人员行程已确认的,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及时填报《20__年春节后常熟市建设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其中房建市政工程同步在常熟市建筑行业信息服务系统“新冠防疫”——“20__年春节后常熟市房建市政在建工地来(返)常人员信息登记”模块中落实信息录入。
2.建设单位应按《20__年春节后来(返)苏人员管控要求》(附件2),牵头做好春节后来(返)常人员健康状况、来源地等信息排查工作,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常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省外来(返)常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涉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人员的,应立即落实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严格配合疾控、流调等应急处置措施;如发现有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的,应立即采取防护隔离、专车送医、信息上报等措施,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把复工重点环节
1.疫情防控
(1)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人员测温、实名制考勤等措施,加强外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轨迹及登记管理,减少人员无序流动;加强办公、生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及时采取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清理;食堂证照齐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防疫规定,不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2)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实施人员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制度,落实专人每天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3)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活动。尽量举办线上活动,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措施。食堂就餐合理控制就餐人数,鼓励采用分时用餐、分散供餐等用餐模式,用餐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4)加强个人防护管理。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5)积极推进疫苗接种。持续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传和人员排查,在保证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符合条件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从业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率。
(6)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立即按应急处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2.安全生产
正式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提前到岗履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组织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现场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消防安全、施工用电、冬季施工和防高坠措施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闭环措施。
(四)开展复工备案抽查
1.复工备案。工地现场已具备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无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令”后正常复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填报《房建市政在建工地复工备案表》(附件3),同时报送至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及相应行业管理部门。
2.复工抽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分别对工地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抽查。如发现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三、复工后常态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参照《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__〕606号)全面加强疫情管控,常态化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事故”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其他
新开工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2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全国人民阖家欢庆的重要传统节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在我国召开的一次世界性体育盛会,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大事要事,重要节日和盛会在时间上高度集中,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重任在肩。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前研判风险,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到位,为节后工作开好头、护好航。
二、落实责任,狠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施工特点,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节前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工期,统筹布置好节前停工停产或连续施工工作,杜绝盲目抢赶工期和超越自身能力作业的`行为。
(一)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和大型桩工设备进场管理,落实安拆方案编制审核、现场检查验收、使用和维保等情况的检查,从严查处设备备案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加强模板支撑架、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和验收环节管理,避免危大工程无专项方案、无相应人员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无专家论证,未按施工方案施工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关注气象预警,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要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原则,高度注意冬季施工造成场地、作业层等部位结冰易滑的风险,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佩戴使用“三宝”等安全防护器具,严格落实临边、洞口、通道口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全面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深化建筑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打击遏制肢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严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有现场管理。
(六)突出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特别重视春节期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在节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提醒和检查。连续施工工程的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现场指挥;同步做好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扰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带班检查,施工和监理企业负责人节日期间带班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七)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盾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各地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所辖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工作。
三、强化值守,及时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和各种险情。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3
一、提高站位,全面部署
春节节后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成立节后复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建设单位承担项目首要责任,应对施工现场春节后(开)复工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应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开)复工工作的具体措施。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各乡镇(芹阳办)、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指导企业做好企业、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工程项目符合“五个必须”后,方可向县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必须到位;二是项目管理(监理)成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位;五是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时刻关注疫情风险地区变化,严格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各项规定,从严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加强对拟返岗进场人员的排查管理和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春节节后复工计划,加强与工人班组的沟通,全面更新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登记造册后方可通知返岗。1.对在开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春节假期到往何地(包括途径地点)、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联系电话等;2.对市外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外,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近14天内离衢返衢人员);3.按照最新浙江省、衢州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及工作提示,如有涉疫地区人员建议暂缓来开;4.加强对返岗工人做好健康管理,逐一查验进场人员健康码和体温并做好记录、建立用工人员健康台帐。对涉及疫情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管控措施,主动向属地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县住建局备查。二、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清洁消杀工作。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人员隔离区域。对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倡导在项目大门处设置智慧疫情防控人脸识别系统,全面实行“实名制+自动测温+亮健康码+疫苗接种+每日报表”的“智慧+联动”疫情防控体系。落实“亮码+测温”,严格执行《开化县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每日更新)。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总监、安全和质量专监等重要岗位(具体在岗情况在开化县建筑工地智慧监管云平台提取),必须严格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三)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复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有限空间、施工用电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重点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电瓶车停放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全面排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四)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针对春节后新工人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项目部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岗前三分钟”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施工单位将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后,将自查小结和《恢复施工申请书》(附件一)一并报送我局安监站,联系人:王鸿贞,联系电话()。我局安监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在项目复工时,各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开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__〕1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复工工作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各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我局将对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4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
春节过后,房屋市政工程逐渐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安全有序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要精准研判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三、切实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复工管控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检查复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人员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情况等。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隧道工程安全隐患,严把复工安全条件关、程序关,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复工。
四、严格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部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突出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20__.3.27”、“20__.1.21”、“20__.2.26”等多起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年初阶段,事故教训深刻。各地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__〕88号)要求,管细管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过程,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六、重点防范市政管网和基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节后复工期间,土壤含水量高,土质松软,易发土方坍塌事故,近年来我省年初阶段发生的多起市政管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事故特点明显。各地要高度关注此类工程风险,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重点排查基坑(沟槽)支撑体系、基坑(沟槽)边坡稳定性、基坑(沟槽)边荷载等环节部位,加强沉降观测、监测,切实排查该类项目风险隐患。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双排”能力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开展复产复工安全“大护航”行动,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潮强化安全服务和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6
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确保春节期间施工现场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物资偷盗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安全措施
1、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春节期间每天的值班负责人必须实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2、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消防保证措施
2月10日,工人退场后,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用阻燃帆布对易燃物进行覆盖,要求覆盖率达到100%,检查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对灭火器失效或配备数量不足的情况及时更换、补充,防止春节期间因烟火爆竹燃放引起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对现场消防栓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春节值班人员针对现场易燃物的覆盖情况、危险品存放库房及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每日巡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针对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分配电箱全部做断电处理。配电室及分配电箱张贴封条进行封闭。春节值班人员对现场临电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春节期间临电安全,无事故发生。
(3)现场物资安全保证措施
严格落实保安及项目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对物资存放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确保不发生物资丢失现象。
3、生活区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节点完成后,组织工人有序退场,并对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值班人员对生活区封闭情况进行每日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
四、事故应急救援及报告制度
(1)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按领导小组指示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同时间上报监理,业主单位。
(3)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7
春节已过,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20xx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 长:洪少顺
副组长:张国明
成 员:夏达明 董 明 孟 军 阮进辉
魏先开 丰建华 夏迪辉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西安市临潼区(以下简称本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发生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规范,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可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筑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西安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突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1.5分类分级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事故等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30人死亡,或者50人~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10人死亡。或者10~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事故:是指造成1人~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临潼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建设局局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建设局、区委外宣办、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电信局、区气象局、公安临潼分局、技监临潼分局、质监临潼分局、环保临潼分局、药监临潼分局、供电临潼分局等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
制定本区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与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的应急联动行动;向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负责与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和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2.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
负责收集分析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参与组织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行动。
区外宣办
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安监局
指导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组织建筑工地的定期检查;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宣传教育。
区交通局
负责保障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现场区域交通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援车辆有序通行并协助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组织配合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区卫生局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救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区财政局
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及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人事局
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奖惩工作。
区发改委
负责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
区监察局
监督检查处置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有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区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灾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开展临时性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中受伤人员保险理赔相关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协调相关通信部门保障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通讯设施,及时恢复通信畅通。
区气象局
提供雨情、水情等灾情预报;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的安排提供决策保障。
公安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查处工作;参与本区建筑工地突发事故的救援抢险行动。
技监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处置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
质监临潼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定期检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环保临潼分局
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实时报告;组织污染源的排查,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供电临潼分局
负责协调相关电力部门保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电力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药监临潼分局
组织协调建筑工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建筑工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建筑工地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2预警级别
根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事故预警信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3.3预警发布和解除
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 Ⅳ级响应行动
一般(Ⅳ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指派相关管理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调查,并报告区应急办。建设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依据建设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2 Ⅲ响应行动
较大(Ⅲ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较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与此同时临潼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临潼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3 Ⅱ级响应行动
重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和省应急办,请求启动省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1.4 Ⅰ级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应急响应:本区或邻近区域发生特别重大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首先报告建设局,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建设局立即报告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上报市应急办、省应急办及国务院应急办,请求启动国家级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区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建设局牵头,成立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参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3事发单位
(1)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抢救受伤或被困的人员。
(2)事发单位要随时将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区应急办和建设局。
4.3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以下应急工作小组:
4.3.1抢险救援组
由事发单位和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3.2安全警戒组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组织人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3 专家咨询组
由建设局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措施,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建筑工地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3.4信息发布组
由区委外宣办负责组织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以新闻发布会和听证会的形式对外发布信息。
4.3.5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和120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送入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4.3.6事故调查组
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
由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等项善后处置工作。
4.4安全防护
(1)抢救方案可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抢险及抢救伤员行动,并及时调查现场情况,如有施工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围观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及时与市120急救中心和附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5扩大应急
根据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事态发展,若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区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时,区应急办应立即向市应急办或邻近区县应急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
4.6新闻发布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当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业已完成,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现场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已经消除,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的指令。
5后期处置
5.1应急恢复
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人员进行建筑工地事故现场清理工作,撤除警戒装置和人员,为恢复生产和施工做好准备。
5.2善后处置
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等单位会同事故单位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其亲属,维护本区社会秩序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3保险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区财政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相关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受灾企业和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5.4调查总结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顾问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结果;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等结论性意见;事故处理结果或初步处理意见;事故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应急通信网,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队伍成员通讯畅通,确保与省、市应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
6.2资金保障
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必须按照要求提取安全专项措施费用;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保证救援资金和对伤亡人员的经济补偿。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本区各主要医院配合,对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的相关医疗人员、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6.4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临潼分局和区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本区建筑施工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临潼区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建设局应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桌面(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及时发现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本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7.4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9
为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防范因人员流动发生疫情风险,提倡鼓励全区20__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管理和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推动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实现连续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制定钟山区20__年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易基恒(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付迁(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奇(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星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开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广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洋(区政协副主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彭勇(钟山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卉(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能源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局、钟山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区城投公司、区开投公司、区水投公
司、梅旅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展改革局,周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新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做好全区20__年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日调度、复工情况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力量、明确专人推进项目“不停工”有关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项目安全生产前提下,要积极引导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和务工人员留在务工所在地过年,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疫情风险;要积极鼓励重大工程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实现连续施工作业,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
二、“不停工”时间阶段
20__年1月17日—2月20日。
三、落实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制定稳工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区20__年在建的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通过实地走访,了解春节期间项目建设情况,支持鼓励重大工程项目春节期间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连续作业、保供稳工。对春节期间明确不停工的项目,切实做好保障服务,鼓励开足马力建设;对因工人、材料等要素影响而停工的项目,要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服务保障,为项目不停工创造条件,鼓励不停工;对明确停工的项目,要掌握停工时间,并制定复工计划,确保节后尽早实现复工建设。各单位要深入摸清在建重大工程项目“不停工”情况,科学制定春节期间项目“不停工”计划,并于1月14日前将“不停工”项目摸底情况表、“不停工”工作单位联络员名单报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办(联系人:黄恩;联系电话:;邮箱:)。
(二)强化保障,做好稳工准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区内春节期间项目“不停工”工作统筹,加大沟通对接力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行业主管部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务、供电、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积极与各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项目“不停工”期间人员、水、电、油、气、建材等要素保障,保障好项目建设需求;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好“不停工”项目材料施工运输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协助做好“不停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不停工”项目安全施工。
(三)履行职责,落实落细责任。区政府各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春节期间项目“不停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推动落实,及时梳理掌握本行业领域项目“不停工”期间遇到的困难问题,主动帮助协调解决,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按照属地、行管等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为春节期间项目“不停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和指导,第一时间解决项目“不停工”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四)加强调度,精准掌握情况。自20__年1月17日起,对“不停工”项目春节前实行周调度、节后实行日调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准调度项目“不停工”情况,节前每周三(节后每天)下午15点前报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办。
四、强化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不停工”项目调度,适时到项目现场检查项目“不停工”真实情况,帮助解决项目“不停工”期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不停工”创造条件。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项目“不停工”工作的督查,对虚报信息、服务保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不停工”工作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提示;对项目“不停工”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提请区政府通报。
春节工地停工的应急预案 篇10
一、出台八条措施的背景
中央、省、荆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荆门市政府关于20__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专题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后,荆门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早开工若干措施》。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财力、消费潜力、生产能力和拉动增长预测等实际情况,出台了八条措施。一方面,贯彻了中央、省、荆门市20__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减轻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疫情防控压力的要求,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力和扩大生产的激励措施。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有“温度”的政策,既让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减轻企业节假日人力成本支出压力,让他们感觉有干劲,又让企业生产人员和项目建设人员感觉到节日的温暖和关怀。该政策重点着眼于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发扬“拼抢实”精神,抓住春节假期,满负荷生产,满足节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生产恢复后,对产品的强劲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鼓励省市重点项目,抢抓假期时间,加快建设,推进项目早日达产见效;激励停工停产企业早复工早开工;鼓励批零住餐行业春节不打烊;发挥杠杆效应,刺激市民节假日消费。
二、八条措施实施对象和实施期限
实施对象为全市连续性生产(建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和20__年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及其在岗生产建设人员。实施期限为20__年1月25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六)。
三、八条措施具体实施办法
(一)提前兑现技改等惠企政策。该条措施由科经部门组织申报、兑现,资金来源为从本级预算的招商引资、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中兑现。通过提前兑现现有惠企政策,增强企业获得感,提振企业信心。
一是技术改造生产性设备补助资金。申报条件:企业技改项目备案、环评、生产性设备增值税发票等资料齐全,且符合《荆门市支持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相关条件和要求的企业。
二是“专精特新”企业类奖补资金。申报依据:被列入《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鄂经信办函[20__]112号)之中企业。
三是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类奖补资金。申报依据:被列入《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__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鄂经信办函[20__]110号)之中企业。
(二)兑现稳岗返还资金。该条措施由人社部门组织申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兑现。稳岗返还资金还未完成申报的企业,该条措施出台后,要迅速组织申报、受理、审核,迅速兑现。此外,人社部门在春节前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兑现《京山市用工十条》政策。
(三)奖励连续性生产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较上年同期(1-2月)有增幅的,按增幅0-10%(含10%)、10-30%(含30%)、30%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兑现流程:由企业向科经部门申报,科经、税务部门按同期应税销售收入(非统计口径数据)据实测算,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资金领导小组审定后,从本级预算招商引资、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中兑现。
(四)鼓励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不停工不停产。实施对象是连续性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一是对一线生产人员和建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过年红包,对企业未安排宿舍的非京山籍留岗作业员工,给予每人500元房租补贴。兑现流程:由企业组织摸底,提供劳务合同、职工社保证明、工资转账记录、租房合同和转账证明,向科经局(工业企业)、发改局(省、荆门级市重点项目)申请,经科经、发改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转账到个人账户。二是对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100元/人/天的补贴。兑现流程:由企业和项目单位在春节后向科经局(工业企业)、发改局(省、荆门级市重点项目)申请,提供在岗职工劳务合同、社保证明、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在岗员工每人工作天数,经科经、发改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奖励资金转账到企业账户。三是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实际缴纳的生产性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个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兑现流程:由企业和项目单位向科经局(工业企业)、发改局(省、荆门级市重点项目)申请,在春节后提供春节期间(20__年1月25日至2月6日)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水、电、气缴费记录,经科经、发改部门和供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奖励资金转账到企业账户。
(五)鼓励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早开工早生产。对2月6日(正月初六)前返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外地务工人员,据实报销一次返回京山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该措施实施对象为春节期间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省、荆门市级重点项目。兑现流程:由企业在春节前向科经局(工业企业)、发改局(省、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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