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3篇)
2024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创建文明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文明创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明创建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提供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2024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2024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我国物业管理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后期,中国的物业管理已经开始进入市场化运作阶段。目前,中国物业管理进入了全面的推广时期,行业开始发育,物业管理逐渐发展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
物业管理行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行业,具体服务内容和范围广泛,包括各类建筑。如高层与多层住宅区、综合办公楼、商业楼宇、工业厂房、仓库、停车场等,其中居民住宅区业主群体大、物业管理涉及面广,是物业管理的核心部分和重点服务领域。
社区物业管理包括常规服务、专项服务和委托特约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常规性服务是对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主要包括: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车辆道路管理;
(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等。
专项服务是物业公司为满足一部分业主的需要而提供或协助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如在物业小区内建立商业网点、金融服务以及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委托特约服务是为满足业主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业主代购生活物品等。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以常规服务为主,一些资质级别高的物业管理公司除了常规服务外,也注重开展专项服务和承接一些委托特约服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物业公司的企业组建模式有房地产开发商自建、政府行政部门组建、旧街道房管所转制形成、大企业后勤部门组建、独立法人组建的股份公司等,各类型的物业公司受本身体制的制约,在管理思路和服务意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从总体来看,现阶段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已经成为了物业行业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有关社区物业管理纠纷的各种报道屡见报端,成为了引人关注的焦点问题。
目前,业主对物业管理现状不满,普遍反映的一些问题有: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低、常规性的基本服务也不到位;有的物业公司人员素质低、服务态度差;物业管理收费过高等。当然,面对业主的意见,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理由和苦衷。社区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影响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区的和谐气氛,也阻碍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步伐,应当引起我们广泛的重视,通过积极的'努力来化解矛盾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二、社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20xx年下半年,我们对北京、河北等几个地方的社区物业管理作了一次问卷调查2共获得了100份有效调查数据。调查问卷内容是针对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的项目包括:绿化环境、运动设施、通行情况、治安情况、卫生保洁、车位管理、宠物管理规定、员工素质及服务态度等。据调查结果显示,对物业整体服务质量表示满意的只占10%,认为一般的占20%,表示不满意的占70%。从这一调查结果大体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水平很低,距离业主的要求和期望值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于作为服务行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是关键,物业服务与业主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服务不到位就会招致业主的不满,造成双方关系紧张,不但影响社区的稳定与和谐,而且物业公司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也会受到影响。
调查了解到的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
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政府最近几年相应颁布了一些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对许多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限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有很大的距离。按照有关法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该是物业区内的最高权力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管理委员会之委托和聘用从事管理工作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有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实际上,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受到业主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开展工作,业主管理委员会即使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也很难另换物业管理公司。
2、物业小区设施不健全
这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当初开发商承诺的设施建设和实际不符。如建房时规划的绿地面积减少,该建的设施没有建,业主共有设施被物业公司外租盈利等问题,引起业主的不满。还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不完善,例如健身、娱乐、商业、幼儿园等配套服务设施不足,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不便。
3、收费与服务不相符
部分物业小区的业主反映缴纳的物业费较高,而享受的服务不足,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确实有个别物业管理公司自定收费标准,不与业主协商,不报物价局批准的情况,也有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物业公司,这是引起业主不满而产生抵触情绪的主要原因。另外,物业公司的财务透明度不够,也是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按《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公司账目应每6个月公开一次,但真正能实行的小区很少。管理费用的开支往往是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业主想知道自己缴纳的物业费用到那里去了。
4、业主的配合问题
有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难问题比较突出,多数是由于物业公司等原因导致业主不满而引起的。由于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缺乏沟通和理解,两者之间产生隔阂,甚至发生冲突。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停水停电来催交费用,但往往导致矛盾加剧。
以上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地表现在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上,为了探讨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质量问题,有必要从公司组建模式和资质等方面,对影响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因素加以分析。
三、影响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因素分析
1、物业公司组建模式与物业服务水平
社区物业企业组建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五类:
①由房地产开发商直接建立;
②由行政管理部门组建;
③由房管所转轨改变机制而来;
④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后勤部门组建;
⑤由社会上的独立法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个人有限责任公司
从根据实际情况看,以上的分类中②和③性质相似,均为城建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二者可以合一。这样就可以将物业公司按组建模式分为四类,即:
第一类为独立法人企业组建的;
第二类为房地产开发商组建的;
第三类为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
第四类为大企事业单位后勤部门组建的不同组建类别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行模式和服务质量方面表现各不相同。
通过对具体项目打分的方式,得出了对不同组建模式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价结果。可以看出,第一类公司的物业服务质量好,在对比中评价最高。独立法人物业企业多数属于现代化住宅小区,硬件设施完善,能够满足业主的多层次需要;不论是人员素质、居住环境,还是社区文化、亲情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得分都要高于其它组建模式的物业公司。
第二类的得分略高于第三和第四类。主要是因为其与开发商为一体,现阶段开发商为了提高其房地产品牌效应,增加附加值,在近期比较注重产品的售后服务,所以其服务质量就高于后两者。但因其与开发商关系过于密切,在开发商产品遗留问题以及资金的自由支配上处于被动地位,阻碍了其业务的自由拓展,服务质量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得分最低,其主要问题是受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影响和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市场化程度低,其提供的服务不能很好地满足业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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