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基坑应急预案范文
春节期间基坑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春节期间基坑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了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各业户及管理处全体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主要应急内容:
春节期间小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被盗事件。
二、事故(事件)可能产生后果
事故类型可能产生后果
火灾人身伤害、致残、死亡财产损失
被盗财产损失严重
三、应急小组及职责
1、应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急小组职责:
应急小组组织及指挥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与外部相关机构的联系,召集队员、准备应急物资、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四、与外部相关机构的联系
五、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时
5、1应急程序:
在场人员立即组织灭火,并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启动《东海山庄火灾应急预案》
2、发生被盗事件时
不论被盗事件大小或或严重程度如何,发现人员须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队长,并立即启动《东海山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基坑应急预案范文 篇2
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困难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府的温暖,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经局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局生活困难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加走访慰问的领导
走访慰问组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陪同,分成8个慰问组分赴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慰问。
二、走访慰问的对象
低保职工、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伤害和灾害职工家庭。
三、走访慰问时间安排和慰问金发放标准
走访慰问时间统一安排在xx年1月20日至28日期间,具体走访时间由各走访慰问组带队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慰问金以每户1000元为标准发放。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的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
各单位要从领导分工、人员落实、组织入户等各个环节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把党和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各单位负责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
各单位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策,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春节期间基坑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保障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龙门古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古镇景区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二、事故分级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四)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五)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由于龙门古镇景区采取“景镇合一”管理原则,因此成立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景区管理局局长马骏兼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局长李卫锋兼任,成员龙门镇办公室、景区管理局、龙门镇各村支书,龙门溶洞,新龙门客栈,和润居,滨江客栈,康源公司、龙门方舟、龙门山庄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由龙门镇办公室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区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由各村干部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告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长:由旅游管理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五、安全救援要求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值班。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做好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
(五)做好协调组织工作。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局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预警和报告
(一)安全监测。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事故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旅游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旅游局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死亡人数、遇险人单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和变换、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旅游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单位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布置的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所属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旅游安全事故,景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对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芦山县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对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龙门景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龙门镇景区指挥部同意后,景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迅速到位,在景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安全事故随着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报景区指挥部或上级指挥机构审定,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对于先期处置及时有效,事故的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形成进一步扩散的,经指挥机构审定后,可降低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完全消除后,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由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八、旅游安全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由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撤离现场,恢复旅游秩序。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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