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精选3篇)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两节”期间,结合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的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送温暖慰问活动从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元宵节)结束。
“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1、各企业主管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局确认,本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送温暖活动作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安排。
(二)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三)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x月1x日至20xx年x月x日)
1、深入基层慰问。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等维权活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单位、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通过组织开展游名胜、看电影、办晚会、吃年饭等系列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县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3、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严格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礼品,不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企业各主管部门、县直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本部门开展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并于20xx年x月x日上报县人社局。
四、资金筹集
县人社局将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落实慰问资金。各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五、具体要求
县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xx年x月x日前将《xx县特困企业和特困人员类别统计表》和《困难企业特困人员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状况一览表》一式一份报县人社局办公室。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通过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维权力度,努力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团结全县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好而奋斗。
二、送温暖资金筹措
通过摸排核查,目前我县有困难职工325户,按照省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户给予300元救助,共需资金97500元。资金筹措主渠道:工会自筹,财政配套资金。
三、送温暖对象和标准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我县送温暖主要对象是:
1、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困难职工;
4、家庭遭到意外灾害致困的职工;
5、因子女上学家庭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等。对确定的送温暖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
四、送温暖资金发放及要求
1、送温暖资金发放:12月底以前召开送温暖资金发放会议。
2、送温暖资金发放要求:送温暖资金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送温暖资金发放必须填签《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凭证》,确保送温暖资金用于困难职工。同时,严格按照送温暖资金发放标准、范围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五、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5日前,分赴特别困难的职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20xx年1月6日至10日,全县各级工会要结合“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深入每个困难职工家中噓寒问暖,妥善安顿好他们的“两节”生活,真正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送温暖工作,让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七、设立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
县总工会将于“两节”期间开通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24小时值班。对“两节”期间临时发生重病的职工、遭受意外灾害的特困职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救助。
县级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亨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2月22日(元宵节)。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赴各县(市、区)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将慰问活动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2、开展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呼吁全社会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同时,要做好慰问的困难企业、困难人员的摸底公示及申报材料的保存,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二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1、深入基层慰问。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守工作纪律。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要踏实工作,认真解决问题,不作表面文章。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一)送温暖资金筹措。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20xx年“两节”慰问金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可从20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各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送温暖活动财力和物力支持,积极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参与,确保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筹集、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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