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精选5篇)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篇1
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事关学生升学及身体安全,为确保今年我校中考体育工作的顺畅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安排:
4月23日,12:40考生集中学校教室;13:00统一坐车出发;13:30到实验中学,考生下车排队到职专学校热身;14:30检录,开始考试;15:30考试结束,返程。
二、组织机构
组长:
组员:、九年级班主任
三、职责分工:
1.考务组:及各班主任与带队老师。主要负责考务工作:联系家长、通知学生、组织报到检录等。
2.安全组:及各班主任。主要负责安全工作:预案制订、来回交通、安全管理等。
3.技术组:。主要负责技术指导:考试注意事项、考前准备工作等。
主要工作有:
做好班级考生考勤工作,并强调考生纪律,确保考试的顺畅进行;学生考完后,指导学生及时查阅成绩;确认无误后督促学生集合上车返校;
四、纪律要求:
1、听从学校安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2、分工协作。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学生的服务性工作。
3、班主任考前要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要求,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篇2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的所有学生。
二、考试内容
(一)体育考试:1个必考项目+2个多选项目。必考项目为立定跳远,多选项目为台阶试验、50米跑(二选一),坐位体前屈、握力体重指数(二选一)。
(二)实验操作考试:物理、化学。
三、考试时间与计分
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10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体育考试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规则进行,总分40分,其中立定跳远14分,另外两项各13分。实验操作考试总分20分,每科10分。
四、关于免参考和缓考
(一)免参考
1.初中阶段体育课免修,并于20xx年底前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在考试前向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免参考体育。经批准同意免参考体育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以20分计入升学总分。
2.由于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明显残疾、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原因,但平时能上体育课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20分计入升学总分,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不能参加体育课的残疾考生,凭残疾证书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24分计入升学总分。
3.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由于重病、重伤或刚做过手术等原因,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鉴定,确认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可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参考,体育考试成绩以20分计入升学总分。
(二)缓考
考前有严重伤病或特殊生理情况的考生,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申请一次补考。
实验操作考试不予免、缓考。
五、考试收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641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实验操作考试费用12元、体育考试费用8元。上缴省市的经费标准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南充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黎明任组长,邓晓皋任副组长,张为钢、张海明、胡海洋等为成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考试领导小组,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规范考试工作
1.体育考试必须选派业务熟悉、纪律性强的人员担任考试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考点内各考场设置摄像机,将整个考试过程录制备案,并保存一年。
2.实验操作考试使用省教育厅统一的试题,各科20题,考生抽签确定考题。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及相关记分表由市技装所统一印制下发。各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要按试题要求配齐实验器材和设备,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必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标准、统一考试办法,参考学校尽量集中,各县(市、区)考点不超过4个。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地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成绩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4月12日前将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安排表报基教科、体卫科备案,联系人:,邮箱:。实验操作考试安排表同时报市技装所。
体育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务于5月20日前上传至南充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网,逾期不报或报送错误责任自负,产生严重后果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南教综[20xx]35号文件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继续实行体育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工作在县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光泽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王文卷任组长,成员有凌晨、胡波言、郑碧惠、祝成旺、杨玉清,工作人员有:林家莲、李雄、张和睦,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三站”。
三、考试项目
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实心球)
四、考试成绩记载及等级设定
1、三个项目考试每项满分100分,总分共300分,学科总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形式记载。
2、原始分值与等级分折算方法:
255分(含255分)以上为A级,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为B级,180分(含180分)以上—225分以下为C级,180分以下为D级。
3、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A级给予5分奖励,B级给予2分奖励,C级和D级不加分。
4、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五、收费标准及报名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商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校要按招办要求统一进行报名,填写准考证号,考生名单于3月25日前交体育组张和睦老师,考试安排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与要求
1、考点大门口应挂上“xx年xx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点”的横幅。
2、考场应划好警戒线,实行封闭考试,带队的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设置考点学校应于考试前二天准备好场地、器材、桌椅等设备。
4、考点应设立医疗点、茶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和考生集合休息处。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20xx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
三、考试内容
20xx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㈠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㈡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和地点:20xx年4月下旬,考点待定。
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篇5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集中考试项目又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
2.集中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考生最多可以参加2次中长跑测试,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绩。参加第一次中长跑测试后,若考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测试结束48小时内,通过学校向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提出第二次中长跑测试申请,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安排测试。逾期申请无效。
(2)选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分值20分。20xx年起,选测项目中增加足球项目。
选测项目由市教育考试院于20xx年3月组织抽签仪式,从中随机抽取3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3项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0xx年,考生可从足球运动和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1项或2项进行测试。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2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3、4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xx年4月29日前结束,考核成绩于5月10日前上传至县教育局考试中心。
2、集中考试项目中,选测项目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集中测试地点分设石浦中学、丹城教育园区体育场两处。各校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六、有关规定
(一)学校体育课(活动)考核项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普教科303室核准、备案,考核方案及结果按规定公示。集中测试项目采取以县为单位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县外市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普教科公章)于5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考试中心,也可以向户籍地初中报名。其他在宁波大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往届初中毕业学生向户籍地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报名。回象山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需参加中长跑(必考)及随机项目考试,参加测试的项目数不少于4项,并不得重复。
七、组织实施
1.体育考试工作具有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的特点,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奚际曹任组长,袁定玉、高延营、陈桂明、王潇、钱明明为成员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集中考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制定。
2.聘请纪检监察干部及体育专业人员组成体育考试仲裁小组,负责考试过程中的监督、咨询、审定等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为提高体育考试透明度,当场告知学生个人测试结果,由计算机录入成绩。
4.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两操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忽视锻炼过程的做法。
5.体育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考试规则、考试工作人员守则均遵照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八、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及时做好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要高度重视考前训练和体育考试过程中的交通、运动安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时须领导带队,有关教师和校医陪同。严禁搭乘拖拉机、摩托车或其他无交通部门颁发的营运证的车船。凡需乘车的,严禁超载,并与当地交警、运管等部门联系,按相关要求办好有关手续。
2.严格把关,消除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体育考试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量强度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并同家长联系做好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思想工作,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教育学生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患有疾病(尤其是心脏病)或其他身体状况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须如实申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杜绝各种事故隐患。若考生隐瞒病情,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平时锻炼要严格遵守纪律,注意安全,切实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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