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精选29篇)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1
甲方(组团社):
乙方(接待社):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地区代理甲方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代理 旅游专线,乙方应于团队出发前至少24小时向甲方提出预定,并将承诺给游客的行程内容、参团人数、接待标准传真至甲方指定通讯处。甲方一旦获悉,应将调整、落实的最终行程内容、标准、车型、车号、司陪人员姓名、电话以传真形式确认给乙方。
2.乙方预定时应用由甲方统一制作的规范操作单,以传真形式告之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及存档依据,或以甲方指定的旅游套票存联作为乙方销售依据,其他委托方式: 。
第二条 代理价格与销售方式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推出迎合市场的产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代理价格以双方最终协商结果为依据,如需调整需双方认可并以书面确认为准。
2.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与价格销售,按双方约定的销售数量由甲方以提成或奖励方式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返佣,具体约定 。
3.甲方根据乙方销售的旅游套票存联作为返佣依据,或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冲抵作为返佣形式(如景点门票折扣、冲账等)。
第三条 协议履行方式
1.甲方须提供与乙方确认内容相符的接待标准。
2.乙方在向甲方确认团队(散客)时,应将客人要求尽可能细致地告之甲方,如客人要求超出常规接待范围,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承诺给游客。
第四条 结算日期及方式
1. 日作为返佣日期。
2.结算方式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条款执行,其中:
(1)散客出发前付清所有团款。
(2)团队出发前预付团款的80%,返回前结清剩余团款。
(3)其他结算方式: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如需对委托的内容进行变更,应填写《变更通知》告之乙方,乙方应对变更内容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一旦双方重新确认,则以最终确认单为准。
2.双方一旦确认行程不得单方面变更,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自然灾害、火车晚点、航班延误或取消等)发生违约,则双方不负担任何责任,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有共同为对方宣传的义务,乙方作为甲方的委托单位,其发生的行为均属公司行为,乙方如出现严重违规(遗失团款、弄虚作假、携款而走等),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甲方在接待过程中违反协议约定,如降低客房等级、用餐标准、车型车况或司陪人员服务不周等,造成一刚游客投诉,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付相应的费用。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将承诺给游客的标准、内容以传形式真形式准确无误地告之甲方,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除须遵守有关规定,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均有保密的责任。
第六条 法律约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含双方团散接待书上指定认可的签字人及签字盖章传真件)月日至 年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1255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向美国出口产品,希望乙方为其提供FDA注册等相关服务。乙方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注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企业注册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注册合同条款》,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的企业注册事宜,委托项目见附件A。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果和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甲方在申请FDA企业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有效的资质证明和卫生、生产许可证书
3.办理《FDA注册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同时提交中英文电子文档各一份
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
A.甲方提交上列资料;
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转交FDA授权实验室;
授权实验室向FDA申报;
X办理;
E.结果通报乙方;
F.结果通报甲方。
2.代理注册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企业注册委托代理合同》和手续完备后,自《受理确认书》发出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册。
四、费用和支付
事务代理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用。
五、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
A、附件
B、附件C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3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 ,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 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否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郑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大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上
海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________市区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如因卖方原产权证办理不成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还甲方所交款项,双方免责,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甲方:___乙方:___________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现在住址:___地址:___
身份证号码: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
委托代理人:____经办人: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5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二、工艺要求: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文字、图案、材质及尺寸进行制作。(供方收到需方预付货款后10日内提供产品小样5-10个,经需方确认后,按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
三、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验收:按照国家轻工行业QB/T3562-19x玻璃酒瓶)标准执行,料色以样品为准。
四、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费用由 需方 承担。
五、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费用由 供方 承担。
六、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帐,打样确认合格后30天内交货。
七、交货地址: 供方仓库 。
八、交货数量:按生产实际数量交货。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完毕,需方预付总货款的50%,供方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发货前付清余款。供方因需方玻璃酒瓶订购数量较少,供方不能开税票给需方,供方只能开本单位收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作为发票提供给需方。
十、质量异议及处理方式:需方在收货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检验。货到7日内,需方未向制作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则视为合格。
十一、 违约责任: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或由供方所在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 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或传真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 双方经传真件签字盖章认可的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代理合同书 篇6
委托人:
总代理人: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记注册的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公司(以下称卖方)购买(或引进)__________________产品(或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购买(或引进)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商品买卖(或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商品(技术)相关的在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商品(或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商品(或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报价”系指委托人为购买(或引进)商品(或该项技术)而给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2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人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项证协议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 于本协议期内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商品(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购买(引进)商品(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
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
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的五
(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
6.1条规定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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