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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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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帮扶方案范文(精选13篇)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1

  为及时协调解决当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纾困帮扶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打通制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领域

  1.实施精准防控政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及时科学研判,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统筹解决好企业职工出入厂区、小区问题,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和保持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2.加强保通保畅工作。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工业企业复工达产,将处于产业链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重点加大对企业物料运输难等阻碍复工达产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3.强化用电用能保障。加强中小企业用电保障,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落实好对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4.扶持优强企业发展。加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兑现力度,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建立三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项目库,全年遴选培育企业50户以上,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3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5.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落实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和降低宽带、专线平均资费支持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全面展开数字化改造。鼓励支持“生产管理系统上云”“购销业务上云”“工装设备上云”等发展模式,降低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本、拉近市场供需距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开展集中帮扶。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加强政策服务,及时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困难和诉求,“一企一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

  (二)商业领域

  7.加大促消费力度。结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8.建设特色街区。集中资源要素打造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正翔国际、东河区乔家金街、九原区横竖街、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一条街5条特色街区,发展“夜市经济”“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9.增加餐饮网上消费。鼓励餐饮企业自建集点餐、优惠派送、资讯发布、结账于一体的消费平台、配送平台,推动数字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农牧业领域

  10.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落实“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加快推进与邮政集团合作,搭建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与邮储银行、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推出更多订单式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1.扩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依托包头惠农APP“农畜产品展示模块”,集中展示我市优质农畜产品,繁荣发展电商业务,扶持培育互联网畅销品牌,帮助农牧业企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提质扩量。(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2.加强农牧业物资运输保障。建立快速通行保障机制,将各类农牧业企业生产物资纳入重点应急物资范围,为相关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确保物流保通保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交通运输局)

  (四)文化旅游领域

  13.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监管措施。推动文化娱乐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有序复工,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4.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开展包头文旅商品伴手礼评选活动,举办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大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申报国家、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创企业进京开设品牌店和参加各类文旅商品大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5.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建设秦长城、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鼓励市内游、短途游,打造青山区东达沟、九原区新河村、石拐区青山村、土右旗西湾村、达茂旗套马沟村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五)交通领域

  16.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加强对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管理调度,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解决好“客停货不停”问题,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行程管控的前提下,适时放开客运市场,提高通行管理精准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解决运输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推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争取为因疫情停运车辆提供停运期保险后延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包头银保监分局)

  (六)个体工商领域

  19.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状态。及时公告餐饮企业大型聚餐活动时间,尽早放开宴会酒店正常营业,减少企业损失。(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市场监管局)

  20.落实核酸检测补贴政策。加强商贸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点布局规划,对应检尽检人员免费检测,费用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纾困专班,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助企纾困支持合力。进一步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和工作督导,实行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日调度和周调度、半月汇总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和经营困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发挥“企业服务联络员”“企业管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群”作用,对困难大的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帮扶力度,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及时推出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元气,切实筑牢经济稳的根基。(责任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强化政策落实兑现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__〕103号)、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__〕271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__〕2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__〕4号)、自治区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字〔20__〕678号)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__〕17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包府发〔20__〕19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疫情期间促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__〕23号)、《包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化“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工商联发〔20__〕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防疫支出补贴、保险稳岗返还、延缓缴纳水电费、减免“六税两费”等税费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政策兑现督导检查组,持续跟进政策兑现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加大信贷支持,扩大担保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覆盖面,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用工需求

  落实《破解企业“用工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用工联动对接、点对点送岗位、“四上企业”用工服务等机制,创新招聘工作方式,实时开展线上招聘;通过包头就业招聘网、旗县区招聘平台广泛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等网络招聘会,持续开展招聘信息进社区、进乡村、进高校推送活动;精准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广泛征集新开工项目、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信息,组织开展跨区域赴外招聘工作,进一步缓解我市重点企业、项目用工需求;搭建市、旗县区两级“1+10”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多层次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缓解企业用工压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全力以赴建设好“四个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拓宽群众意见收集渠道,依托企业微信高管群、12345热线、民意调查中心、惠企利民平台等,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一抓到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固定观察点工作,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主要预期以及发展环境评价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治理力度。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确有支付困难的应明确还款计划,对于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五)强化舆论引导

  加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和发展成果宣传。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持续向社会释放积极信号,及时通报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宣传典型,调动企业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定全市上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念,激发全市各级干部“干就干一流、当就当先进、争就争第一”的奋进意识,全面提升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2

  为持续深入推进“联手帮扶企业”行动,切实解决我县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按照20xx年县级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安排,结合我县工业企业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十四五”开局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新型工业。坚持产业链发展思路,支持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和配套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克服和弥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协助问题和困难企业走出困境,鼓励支持破产、停产、未生产的企业进行“腾笼换鸟”,全面确保我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工作目标

  20xx年“联手帮扶企业”行动由29名县级领导挂帅,61个责任单位牵头,35个参联单位和11个乡镇(办事处)、2个工业园区参与,帮扶76家规模以上企业(含超过85家生产实体),帮助企业全面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增长目标任务,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党组织建设;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完成问题企业资产重组。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帮扶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企业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专干,有针对性地制订“联手帮扶企业”工作计划,带着感情联系帮扶企业,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2.帮扶县级领导、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帮扶专干、县工信局联络员每季度深入到所联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帮扶单位要建立帮扶台账,帮扶活动要有文字和图片资料记录,以备年度考核时采用。

  3.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每年为企业重点解决2-3个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初“挂号表”报县帮扶办备案、年末“销号表”报县帮扶办核查。

  4.有关职能单位要积极完成县“帮扶办”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四、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联手帮扶企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计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分值。同时,对在“联手帮扶企业”行动中成绩表现突出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3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形势影响和国内疫情冲击,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企业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机关干部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企业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活动从五月中旬持续到今年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精准调度

  (二)落实惠企政策。收集各项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读,送政策直达企业、项目和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兑现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点。落实支持物流畅通政策,成立物流畅通保障队伍,帮助企业解决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解决物流资源聚焦效应不明显问题;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坚决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强对物资运输通道检查,梳理解决各类企业在“一进一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通堵点,接通断点,让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运得进来、输得出去。

  (四)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供应链配套受阻情况,采取切实措施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做好企业运行调度;组织开展专题促销活动,积极支持帮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

  (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原材料保供对接服务;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采用视频招聘、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多层次用工对接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能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镇委、镇政府成立“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问题收集交办、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资信贷、惠企政策督查等7个工作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三级三包”机制

  1.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见附件2)。活动期间镇党委班子成员调度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7次。每名党委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2.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部门各包联服务1家企业(附件2)。活动期间部门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3.机关干部包扶辖区市场主体。镇经发办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机制,机关干部原则上包扶蹲点辖区内市场主体,每月现场帮扶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负责机制。由镇经发办指定1名机关干部,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汇总-交办-解决-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问题收集交办组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建立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在全镇范围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周收集各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限,分转到包联部门和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办理。综合协调组、问题收集交办组对问题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报”。

  (三)信息周报机制。各有关部门每周五12:00前将一周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建议、下步工作计划等信息汇总后书面上报综合协调组。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直有关部门将分转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镇委、镇政府适时组织开展帮扶企业情况满意度测评。镇纪委、镇党政办要开展常态化督办,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有关部门要持续组织做好企业帮扶活动的信息收集,镇宣传办负责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4

  为落实《吉水县20xx年企业纾困解困帮扶工作方案》有关精神,贯彻上级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经局班子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有效应对新冠肺炎不利影响,坚持入园区、进企业、出点子、找路子,切实做到局领导牵头,局属单位帮扶企业,常态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持续打好企业降成本优环境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局领导联系企业、帮扶单位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推动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地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30日至5月7日)

  4月30日,召开全县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动员大会,对全县开展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日至6日,制订《20xx年吉水县交通运输局企业帮扶安排表》(见附件);5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动员大会,现场发放最新最全的惠企政策汇编和办理流程。

  (二)摸排帮扶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深入企业摸排掌握企业困难和需求,特别是上级惠企政策和本县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各企业帮扶工作组将企业摸排情况分类梳理企业困难问题,各企业帮扶工作组摸排情况及帮扶工作情况需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每个困难企业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解决问题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诉求,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通过走访企业、调查摸底、政策对接、推进解决,整合服务资源,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能帮助解决的.应主动及时加以解决;对需要其他单位或县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可先提交挂企业县领导解决;对确需县出台政策支持才能解决或重大困难问题、普遍性共性问题可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县政府解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企业纾困解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局班子成员担任,相关局班子成员同时兼任企业帮扶工作组组长,企业帮扶工作组成员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抽调。

  2.弘扬务实作风。深入企业挂点帮扶和调查研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务求高效,努力做到深入企业不扰民、服务企业不添乱,不给企业和群众增加负担。

  3.严明纪律要求。帮扶工作组和帮扶单位对企业帮扶工作不重视、帮扶工作不扎实,造成企业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4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一)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重点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中小企业投资、运营、融资、用工、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市级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大力争取省级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对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贴。(市资源规划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疫情期间,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免收担保费政策,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代偿率不超过5%的部分,财政部门给予10%的风险补偿。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创新担保模式,积极开发批量化担保产品,实现担保业务“见贷即担”,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

  (四)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税收优惠及进出口关税调整的相关政策。将20xx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的中小微企业20__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均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__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的房产业主,缴纳出租房产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向财税部门提出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财税部门应予核准。(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清理涉企收费,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__年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缓解融资问题

  (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继续做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争取并用好中央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利用《榆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榆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服务质效考核评价办法》等,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县域特色产业信贷产品,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好的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表彰。提高“绿票通”再贴现服务质效。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按季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及时梳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持续提升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服务效能,有效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发挥《榆林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按规定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促融资纾企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倍增专项行动,指导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中征平台进行全量登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持续推广和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中征平台开展业务,以供应链融资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五个机制”,实施“五项公示”,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十)健全大宗商品监测监管和预警引导机制。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严格落实抑制煤价过高上涨七条举措。发挥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作用,定期(按月)在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主要能源及能化产品、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生猪、玉米价格监测情况,加强市场价格透明度,合理引导生产消费预期。强化市场供需调节,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扰乱市场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涉企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根据市内相关政策,协调市内国有大中型企业与下游企业全面推行中长期供应合同,协调无配套煤矿的化工企业与辖区煤炭企业建立“点对点”长协供应机制。鼓励非涉能县积极协调涉能县市区,帮助辖区内用能企业与能源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能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售价,涉能县市区政府要协调优先保障市域内用能企业能源供应,确保能源供应企业正常生产,实现产品稳定供应。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做好保供稳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联合行业内企业,集中采购原材料,提高企业议价能力。鼓励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出台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推广差异化收费,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鼓励发运“榆西欧”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金属镁出口海铁联运本地货物专列,并按国家中欧班列补贴政策给予运费补贴,降低企业运费成本,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用电保障

  (十三)建设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着重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水平。梳理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增量配电试点建设,平稳有序引导市内企业参与全省电力直接交易。20__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市发改委、国网榆林供电公司、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

  (十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新引进企业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吸纳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不含引进人才已奖补人员),按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技术工人分别给予用工企业每人每月3000元、20__元、1000元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三年,每年最多补贴100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鼓励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按照《榆林市职业培训补贴本地标准(20xx-1)》予以补贴。同时将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对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每新吸纳1人20__元的标准核算(同一企业每人只能核算1次),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继续组织开展选聘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每年选聘人数不少于500人,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全面推广“秦云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人才招聘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人岗对接,帮助企业招引急需的各类人才。开展多层次用工培训,优化劳动力供给。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招聘引进等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十八)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应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化解拖欠账款。加强审计监督,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采购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持续加大企业投诉查办力度,核实核清投诉事项,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十九)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实施细则,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召开市内产品对接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会、订单签约会、工服展演会、产业博览会、扬州推介会等供需对接活动,畅通我市中小企业产品销售渠道,打通区域内产品供应链条,鼓励市内大中型企业扩大向市内中小企业采购规模。积极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线上、线下举办的国际展会和经贸对接洽谈会,开拓国际市场。由政府牵头组织的展会,对参展企业的产品运输费、展位费等给予全额补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培育力度。继续开展“首位产业支持行动”,由市财政安排400万元,对各县市区非能化首位产业的重点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全市首位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市内企业在市内外设立“榆林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中心,并评定挂牌,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__万元、20__万元以上的展示展销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榆林好产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商会协会组织企业到国内外中心城市推销产品,并给予一定补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设立市级促销奖励资金,对当年全年销售收入20__万元至5000万元(含20__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较前一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民营企业,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上述两项促销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大力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靖边能化园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借助公共海外仓扩展国际市场。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等外贸出口基地。加大贸易救济工作力度,为进出口企业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市邮政管理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企业梯度培育

  (二十四)深入推进“小升规”培育行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库,强化跟踪服务、要素协调保障,每年对首次入统的“小升规”和新进规上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储备库,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对认定为市级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的,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科技创新

  (二十五)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给予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重点新产品,每项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对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有关方面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产教融合基地(联盟等),给予实际投入50%补助,上限为500万元。推动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一批实用型技能人才,对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业科技特派员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企业管理

  (二十六)组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加速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通过政府采购模式,聘请专业人员,组成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通过法务和财税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过对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把脉问诊、业务培训等,指导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管理模式,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中小企业。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处于培育阶段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处于辅导阶段的,奖励补足至5万元;处于审核阶段的,奖励补足至10万元。(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

  (二十七)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因经营失利丧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列入被执行人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司法机关未穷尽财产执行措施的,而非规避、抗拒执行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做好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工作。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简化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缩短受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扩大信用修复培训范围和规模,全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信用修复培训会议10场以上。大幅提升失信企业修复退出数量,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十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要加强政策宣传,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推动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政策“一网通查”,打响“榆快办”品牌。优化办理程序,推广“免申即享”“无纸申报”等方式,降低政策获取成本。(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市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执行情况及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排名)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加强对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调研,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将纾困帮扶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财政部门,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同一类项目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20__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6

  今年以来,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全镇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最大程度降低本轮疫情对我镇经济运行特别是企业发展的影响,帮助企业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促进经济稳健运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潜办文〔20__〕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严实作风、克服困难、抢抓机遇、主动应变,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对全镇所有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建立镇领导包保,镇直有关部门包联、所在村(居)包扶的“三级三包”对口帮扶机制,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加快解决当前需求不足、物流运输不畅、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沉到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全镇各类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精准调度。

  (二)落实惠企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培训和政策解读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项目;及时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效。

  (三)加强运行调度。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做到问企需、解企困、排企难,持续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三、组织实施

  (一)镇领导包保服务重点企业。镇领导班子成员各包保服务1家重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活动期间镇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走访帮扶对口企业不少于1次,每名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明确相关责任办公室,做好对口联系企业的联络、协调、信息收集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二)镇直单位包联服务企业。镇直有关单位坚持条块结合,根据对口原则,各包联服务不少于1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切口小、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服务对象直接受益的要求,办成不少于1件实事。活动期间单位负责同志每月现场调研包联企业不少于1次。

  四、工作机制

  (一)单位负责机制。镇直有关单位要安排1名干部专门负责,抽调得力人员参与,并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点对点解决具体问题,共性难点问题向镇工作专班报告。

  (二)问题解决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建立三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定期研究收到的情况,梳理形成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任务清单,及时总结任务推进和落实的效果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信息周报机制。镇直单位要将走访服务企业动态、活动成果、下步工作计划等报送至镇活动工作专班,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镇广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能够立即解决的,抓紧推动,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需要长期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全镇在活动推进过程中要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切实不表面,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庸软懒慢粗",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镇纪委畅通企业投诉反映渠道,对拖拉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帮扶活动坚决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各单位在活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成效,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率与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7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

  (一)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发〔20xx〕75号)进行认定。

  (二)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程序

  1、申请。企业通过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上传相关资料。

  2、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3、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同级扶贫办予以确认。

  (三)就业扶贫车间的信息要求

  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县人社部门统一授牌。各就业扶贫车间做好本车间员工档案及工资发放档案资料。

  二、实行动态调整

  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前、建设中、认定后”的.工作指导,所在乡镇协助企业做好选址、产业引进、车间管理、联系企业等工作,确保就业扶贫车间生产正常。

  (一)实行督导制

  每半年对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同时不定时开展暗访督导,县人社、扶贫等部门采取对就业扶贫车间进行暗访督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改正不到位的取消资格,不在享受就业扶贫车间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实行进出制

  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停产、带动群众就业人数较少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和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应及时取消资格,并在信息系统内更新;达到标准的可重新认定。

  实行信息上报各就业扶贫车间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车间运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信息公布、补贴申请等数据并及时上报我局,同时在平台系统里进行维护更新。尤其是对出现企业停产、闲置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人社、扶贫部门。

  三、帮扶措施

  (一)做好稳企服务。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员工的待遇:深入车间,了解车间生产条件、用工规模及待遇水平,督促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居住条件,适当提高基本工资,采取有效稳岗措施,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二)做好用工服务。多措并举帮助扶贫车间招工:一是发动劳务经纪人和村支两委采取征询到户到人的方式为企业招工;二是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三是跟踪企业发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做好贫困劳动力清零工作。全面掌握本县贫困劳动力就业状态情况,按月采集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愿信息,并通过采取点对点输送等多项引导措施,将这些有就业意愿又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优先推荐到附近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就业。

  (三)做好政策宣传。县、乡就业服务部门及村支两委、农村劳务经纪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大力宣传扶贫车间建设奖补政策,鼓励返乡人员创建更多更好的就业扶贫车间,为在家待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现有扶贫车间宣传力度,提高现有扶贫车间知晓度,通过入户上门、微信、qq、短信方式及时把扶贫车间招工需求信息推送给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促进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四)落实好政策奖补。对运行正常、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较好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湘人社发〔20xx〕75号文件规定的奖补政策继续予以兑现,激励他们最大可能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8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重点外贸、内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以及企业对政府层面的实际需求,倾听企业的呼声,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鼓励我市外贸企业大力增加外贸总量,特别是重点外贸企业顶住业绩下滑压力,逆势上扬。到年底,确保所帮扶重点外贸企业外贸业绩上升20%;促进重点内贸企业实现总量扩张。到年底,确保所帮扶重点内贸企业营业总额增长15%。

  二、帮扶对象

  重点外贸、内贸企业各1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三、帮扶方式

  采取一名局领导带两个责任科室结对帮扶一家外贸和一家内贸企业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1、全面部署阶段(8月初至8月中旬)。各帮扶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帮扶企业目前现状拿出具体的帮扶工作方案。

  2、整体推进阶段(8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帮扶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为企业解难帮困。

  3、考核验收阶段(11下旬至12月初)。局机关将组成督查组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帮扶措施

  帮扶重点外贸企业:

  1、建立促进外贸发展协调协作机制。积极与海关、检验检疫、市政府口岸办等部门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解决企业遇到困难的.联动机制,以便快速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国家、省、市有关外贸扶持政策业务咨询和培训。

  3、加强银企合作,努力解决重点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4、加快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支持企业开展出口产品创新研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品。

  帮扶重点内贸企业:

  1、落实产业政策,争取上级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市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督促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

  2、现场解决难题,推进项目建设。主动帮助重点内贸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3、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积极宣传国家、省有关商务发展促进政策和导向性政策,同时了解并注意收集所联系企业在建设和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对策和措施。

  4、加快中小商贸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入驻服务平台的重点内贸企业积极开展信息咨询、管理提升、电子商务、市场开拓、融资对接、创业辅导、商业特许经营、品牌建设等专业服务,提升我市重点内贸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月召集研究和安排一次联点帮扶企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每季度深入联点帮扶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或办公1次以上。

  2、精心部署安排。各位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按照“一家企业、一名局领导、一个责任科室帮包到底”的总体要求,明确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推进有力度,具体措施有落实。

  3、务求取得实效。通过此次结对帮扶重点外贸、内贸企业活动,力求取得以点带面的效果,产生联动效应,为我局圆满完成省厅所定有关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9

  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年度帮扶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精神,切实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企业娘家,认真进行联手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帮扶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x年度帮扶企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办【】)精神,紧紧围绕“两抓、两化、两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镇的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一、帮扶对象

  寿县晨阳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时间安排

  xx年5月至xx年5月

  四、帮扶内容

  1、促进项目建设。围绕“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要求,切实帮助落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代办项目前置审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立项等各类证照,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2、落实优惠政策。定期收集汇总中央、省、市、县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及时向企业宣传,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落实签约项目合同条款中各项优惠政策和条款;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性优惠。

  3、解决融资困难。加大银企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宣传银行融资产品以及贷款办理流程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贷款。

  4、拓展产品市场。积极鼓励和提倡使用本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举办本地名优工业产品展销订货会,帮助企业增加产品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5、帮助招聘员工。协助企业加强与劳动用工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掌握人才、用工供求信息,支持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成立帮扶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扩大帮扶工作的`影响力,为帮企业产业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我们将定期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的具体问题与困难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3、定期总结,不断提高。每季向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帮扶活动进展。交流帮扶工作的好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帮扶工作任务。

经营帮扶方案范文 篇10

  为大力发展地方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地方骨干企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重点民营企业帮扶三年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帮扶目标

  遵循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按照“企业主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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