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6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__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__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镇中心区和1个村(社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指导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和荔横村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指引,督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底前,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xx年,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__年,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和分别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居民社区、清厦村委会、荔横村委会〕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全镇党政机关和学校、新闻传媒中心、镇属企业等单位,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同步参照党政机关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由再生资源办选定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协助各公共机构签订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协议并制定相关台账。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定期安排人员预约上门进行收集并制定相关台账。厨余垃圾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各公共机构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x%以上。〔牵头单位:精管办、机关事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宣教文体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商务局、党政办〕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全镇车站、公交车站台、旅游景点、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旅游办、卫生健康局、交通分局〕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包括分类收集容器、收集车辆、运输车辆、终端处理设备等。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软件设施建设,建立监督考核和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分类处理全链条运转。20__年,巩固强化、稳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0xx年底前,全镇公共机构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__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机关事务中心〕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__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各成员单位〕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全镇可回收体系由供销社、再生资源办统筹开展,制定我镇可回收物工作方案,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20xx年底前,在示范片区内合适位置设置若干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回收服务,示范片区内回收服务覆盖率达x%以上,引导可回收企业进小区、进村(社区)设置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台账、体系完整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办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日常监管,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及“散乱污”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商务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农林水务局〕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20xx年底前,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考虑与镇大件垃圾处理点,合并建设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处理点,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供销社、商务局、房管所、各村(社区)〕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建立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引导员现场引导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引导市民群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桶边引导及入户宣传,切实提高源头分类效果。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团镇委、妇联积极发动社工、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建立“社工+义工”的联动引导模式。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分类引导员,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小区业委会力量,发动热心居民共同参与。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各自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规范分类投放行为。〔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团镇委、房管所、妇联、农林水务局、各村(社区)〕
2、开展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车站、公交、楼宇、公园、景区、电梯等宣传载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开展x次户外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宣传画,发放指引手册,设置户外广告等,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牵头单位:宣教文体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组织教育培训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高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学校、家庭、村(社区)互动实践。20xx年底前,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公民意识。组织对垃圾分类从业者、志愿者等开展知识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分类技能;组织行业专家、学校老师、妇联工作者、优秀演讲选手等人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定期深入居民区、学校、商场、工厂等进行宣讲。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群众带头人。〔牵头单位: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林水务局、供销社、妇联、企业工委、各村(社区)〕
4、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引导、服务等实践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大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引导家庭成员积极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团镇委,协助单位:妇联、各村(社区)〕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20xx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率先带头取消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品,推动酒店、宾馆、餐饮场所、旅游景点景区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工业信息科技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旅游办、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宣教文体局、机关事务中心〕
三、落实责任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加强科学管理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二)落实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形成长效机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三、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__〕56号)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居民习惯养成,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__年中心城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和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全面启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其它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结合地区实际选择3—5个小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__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并与相关处理设施做好衔接,中心城区和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它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到20__年,中心城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和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它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进一步扩大试点片区范围。到20__年,中心城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和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它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比照中心城区日趋完善。
二、实施主体
(一)公共机构。包括市、旗区两级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图书馆、影院、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居民住宅小区。
三、分类模式
遵循“有害单放、餐厨分装、可用回收、投放易行”的原则,把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干垃圾(其它垃圾)四类。其中,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属于强制分类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收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运输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采取先安全暂存、再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湿垃圾(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性垃圾,按照重宣传、激励的原则,探索简单易懂、便于操作的分类方法逐步推进。
投放收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点的湿垃圾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运输处置:湿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投放收集: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
运输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干垃圾(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投放收集: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运输处置:干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每年开展主题鲜明的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鼓励源头减量,避免过度包装,引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要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培训,通过专项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对各个层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中培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要建立有利于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为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创造条件,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体系
1.健全分类收集设施。全市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旗区和各相关单位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要求,确定垃圾容器的容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或交由市场化分类服务外包公司配置。
2.严格实行分类运输。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垃圾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3.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快推进东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论证实施一批生活垃圾机械自动分选、综合处置利用等处置针对性强、污染排放量少、资源利用水平高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范运营,确保餐厨垃圾应收尽收、统一收运、规范处理,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尽快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有害垃圾中转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无二次污染。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单位,其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是责任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举行大型户外运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源头强制分类、垃圾混装严重的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制度,落实“初次不分,告知整改;再次不分,黄牌警告;拒不分类,不予收运”的强制分类措施。
五、保障措施
各旗区、各部门要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源头减量、有机衔接”的原则,注重源头管控,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优良人居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日常综合考核内容,各旗区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住建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办法、方案、标准、细则等,指导做好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对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和落实,牵头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垃圾分类工作中违法收运和处置的行为。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垃圾收运处理项目立项审批、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的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政策,推进垃圾处置费用体制的改革创新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计划,抓好全市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相关专用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所需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害垃圾安全处置实施环境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合理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完善回收体系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铁路民航和交通部门按职责负责在公共交通场所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机场、火车站、公交场站、客运场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旅游景区内的酒店、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导游对游客的宣传引导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做好宾馆、酒店、超市、商场、集贸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媒体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考核内容。共青团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妇联负责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其它相关部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推进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模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服务。
(三)完善政策体系。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制定并实施源头收运能力支持政策,增强专业收运能力。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健全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扶持政策,促进再生产品利用。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维护环境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落实旗区、苏木乡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把垃圾分类纳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源头分类实效。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严肃查处“混装混运”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环卫收运企业。强化对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全程分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决定从20xx年开始实行建筑垃圾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0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0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0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通知》、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实际,20xx 年在城区和农村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推进、循序渐进、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总体目标,城区选择部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作为试点,农村选择经济条件较好、距离城区较近、村民环保卫生意识较高的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各 30%的村庄作为试点,逐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分类收集处置办法,完成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二、分类模式
(一)城区分类模式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
2.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集中供餐或食品加工废料的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无集中供餐或食品加工废料的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
3.公共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二)农村分类模式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以及农村垃圾成分主要以果蔬农作物垃圾、生活垃圾、农药废弃物有害垃圾居多,大件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可回收物大部分都由农户自行变卖的特点,按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进行分类。
三、投放收集及运输处置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农药废弃物、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投放收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城区试点区域根据需要设置,农村在村委办公处或村庄主路两侧依托垃圾分类宣传栏设置有害垃圾桶并竖立明显标识。运输处置:根据其他地区分类经验,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少,约占垃圾总量的 0.5%左右,计划在生活垃圾临时中转场搭建暂存点,定时集中交由具备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料铝复合包装等。投放收集: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收集、定点投放。运输处置:可回收物采用专人专车定时清运,计划在生活垃圾临时中转场搭建简易分拣场,集中运至后进行分类,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有偿回收。鼓励居民、物业、保洁人员等自行出售可回收物。
(三)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餐饮单位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油脂等。投放收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由专人、专车收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运输处置:餐厨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或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运输处置:其他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五)易腐烂垃圾:主要包括农村果蔬垃圾、农作废弃物、厨余垃圾、尾菜等。投放收集:每户设置一个 20 升的分类垃圾桶,村民分类投放后,由保洁员进行监督检查,并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桶内。运输处置:易腐烂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果蔬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该项目正在筹备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六)不易腐烂垃圾:除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每户设置一个 20 升的分类垃圾桶,村民分类投放后,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桶内。运输处置: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四、分类设施配备
(一)垃圾桶城区试点区域总人口约为 24911 人,按照 1 公斤/人/天来计算,试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 25 吨,根据不同区域分类模式的不同和实际日产量设置垃圾桶,共需配备 240 升铁质垃圾桶 732 个。试点农村总人口约为 38681人,按照 0.8公斤/人/天来计算,试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 31 吨。每户配备 1 组两个的小型生活垃圾分类桶(易腐烂垃圾与不易腐烂垃圾),用于农户自行投放,共 12414 组;每 15 户配置 1 个 240 升铁质垃圾桶,用于保洁员收集农户分类的垃圾后统一投放,每个宣传栏旁配置 1 个 240 升铁质垃圾桶用于农户投放有害垃圾,共 987 个。
(二)分类宣传栏城区试点区域根据不同单位或小区的人口及需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共 83 处。试点农村每村配备 3-4 处垃圾分类宣传栏,共 159 处。
(三)分类运输车由分类运输车进行分类收集清运。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月)
1.召开动员会。组织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试点单位召开动员大会,传达xx市文件精神,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明确我市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城建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2.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细化分类类别,根据分类模式和分类要求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对各试点单位、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协助各单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垃圾箱选址,督导各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试点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落实方案,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完成垃圾分类宣传栏、分类垃圾箱等定点选址工作,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倡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市级媒体单位、电视台要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可利用农村大讲堂、农村大戏台、村广播站等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 月— 月)
1.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城区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人制度,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设立分类指导员,落实村级垃圾收集人员,完成业务培训,村两委班子划分责任片区,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层层落实责任人,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镇级每周进行评比考核,村庄进行每日检查,村内设立“笑脸墙、红黄榜”,定期评比、张榜公示农村源头分类情况,纳入村规民约。责任单位: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2.全面督导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市级月检查考核制度,每月对各试点单位、镇村进行全面检查、督查通报、评比排名,将存在问题的镇村、单位进行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 月)
1.梳理问题不足,查漏补缺,完善机制措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城建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2.组织对相关镇街、试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xx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镇街、试点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计划协调,认真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单位、小区、村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镇街、试点单位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采取传统与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走进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觉性和参与度,推动分类工作的健康开展,扩大社会教育面,广泛发动,营造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月检查考核、周检查、日检查制度,实现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xx市将对我市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暗访,采取定期调度、适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成绩纳入xx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 管〔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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