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精选9篇)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通过在全国青少年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主题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政教处 八年级年管会 八年级班主任
四、活动对象:八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安排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的活动分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x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学习阶段
各班在班主任、政治老师的安排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201x年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学习参考题。
2、第二阶段(201x年9月29日):初赛
安排学生考试,组织教师批改,各班选出优秀学生3名参加复赛
地点:各班教室
备注:没有参加的班级,按每学生0.01分扣除班级考核分
3、第三阶段(201x年10月9日):复赛
复赛时间:201x年10月9日下午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4、第四阶段:决赛
从复赛中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时间:201x年10月15日2点15分
地点:合班教室二楼
活动准备:
(1)会场布置及设施设备的落实
(2)竞赛试题
(3)主持词及活动安排
(4)宣传:吴珺
活动程序:
(1)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意义及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评委。
(2) 主持人宣读比赛程序及规则,请检查抢答器。介绍决赛比赛规则。(每队基础分100分)
①必答题:每队3道题,由3位选手分别回答。每题10分,在5秒钟内作答,答错不扣分。(公布成绩)
②抢答题:共计10道题,每题10分,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规定时间不作答倒扣10分(公布成绩)。
③风险题:共计20道(另准备8道预备题),分10分值、20分值、30分值题。每队自由选择分值题,在主持人传达口令后5秒钟内作答,答错或者在规定时间未作答,扣去相应分值。
④必答、抢答、风险题必须在念完题后10秒钟之内开始作答(计时组)。
抢答题必须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方可抢答。每道题答题结束,必须说回答完毕。必答、抢答主持人判断对错。风险题由评委组裁决。
(3)等待比赛结果,评委点评。
(4)颁奖仪式
4、第五阶段
选出六名选手代表上饶县参加上饶市的决赛
六、活动工作组:
1、总指挥:徐新训
2、评委组:政教处 八年级年管会
4、主持人:学生
5、记分组:政教处
七、道具:抢答器、记分牌
八、宣传语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2
为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今年“十.一”前举办第二届城管执法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调动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综合运用城管法律、法规、规章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水平。
二、参赛对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及城市管理人员。
三、参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办法》;
3、《城市绿化条例》及《XX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XX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XX省实施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9、“7+1”综合理论知识。
四、实施步骤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属地选拨、淘汰制”的原则,以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执法中队为单位组织竞赛,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31日至8月30日):宣传学习阶段。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为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立的内容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协管人员、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学法用法活动中来,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5日):选拔赛阶段。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根据学习内容组织选拔赛,3人为一组,各自选出1-3支代表队参加市局组织的预赛。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预、决赛阶段。市局对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局)、督察大队、环卫处、固废公司选拔出的代表队进行预赛,预赛通过笔试的形式,以三人总成绩为该队总分,总分前六名的队伍参加决赛。决赛采取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知识问答的形式决定冠、亚、季军。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对优秀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叶传辉为组长,张德志、魏鹏、沈随智、韩建平、王智铭、林崇俊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法规督察科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城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分局)、环卫处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具体要求
1、各城区、各开发区执法局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协调,使每个执法队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及城市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学法用法活动中来,通过竞赛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2、各城区、开发区执法局(分局)、环卫处、督察大队、固废公司,在市局预、决赛前一周内,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市局法规督察科。
3、各参赛选手应按照不同题型要求作答,语言清晰、表达流畅。通过竞赛不仅赛出知识、赛出成绩,更重要发现和培养一批执法骨干。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3
为了推进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决定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时勇 副组长:叶远存
组员:王超及各班班主任
二、请法制副校长叶远存做法制报告。
三、各班利用班会、晨会学习法律知识。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五、竞赛活动时间:
20__年10月20日。
六、竞赛活动地点:
谷里中学大操场。
七、竞赛内容:
《谷里中学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八、活动要求:
1、本次竞赛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政教副校长叶远存具体负责,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做好组织竞赛的各项工作。
2、参赛人员范围:六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3、参赛率达到应参赛人数的100%。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4
根据齐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普及小学生法制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努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现将本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__年5月22日下午第三节和第四节
二、比赛地点
三楼会议室
三、参赛对象
三至六年级学生
四、安全知识竞赛小组
组长:向跃
副组长:夏仁平 罗方
成员:邹文康[负责考场设置和安排]
刘伟书(负责考试的试卷发放和考试时间)
各班主任(负责组织考试和监考)
五、具体要求
1、各中队认真组织本次活动,各中队选出1名学生参加竞赛,学生人数上70人的班级选2名学生。
2、各工作人员务必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当天参加本次活动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
3、本次比赛以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填空题,判断题,连线题,问答题。
六、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阅卷,评出奖项。三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四、五、六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5
一、服务方式
我所将指派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如委托人有涉及其他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要求时,我所可以指派该业务领域的相关律师随时提供支持和紧密协作。服务团队将秉承“专业负责”“忠诚守信”“勤勉尽责”三大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购方向、进行法律分析
1.1调查了解并购方基本情况,探究拟定并购方向,策划并购类型;
1.2对收购方或者参与人进行目标评定;
1.3审核并购方的正式授权和谈判效力问题;
1.4提出并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制定并购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2.1制定并购程序和步骤;
2.2审核被并购公司产权结构,规划资产重组方案;
2.3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确认、交易、转移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2.4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交易中的拍卖与招投标实施方案;
2.5制定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
2.6制定固定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证券、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整体资产和商誉的评估方案。
3、参与或直接代表被收购公司进行商务谈判
代表被并购公司全程参与与并购方以及收购方所聘用律师的商务谈判,为被并购力争合法利益。凭借律师的专用知识能够为被并购公司的谈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论证;同时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尽快达成,为谈判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4、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1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及适用的咨询服务。
4.2为被并购公司提供各种法律意见书、草拟各种法律文书。
5、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经常发生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化解因并购带来的风险。为并购公司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6、办理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自始至终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法律角度尽量处处为职工考虑周全,防止因此给国家社会带来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到并购的进度及成败,该项服务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6.1、办理与职工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安置费用预算事务;
6.2、办理并购前遗留的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务;
6.3、办理劳动关系处置事务;
6.4、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事务;
6.5、办理与安置费用相关的事务;
7、代理各类并购案件的诉讼业务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诉讼案件千差万别,不仅有债权债务纠纷,还会包括各种行政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8、处理公司并购的善后事务
公司并购完成后,还需对善后事务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处理。善后事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包括债务承担、职工安置、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等。
以上为我所在公司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遵守并购方面的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并根据贵公司并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具体的工作方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以实现贵公司并购的最终目的。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6
依法治校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法规建设的日趋完善,实施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现根据学校“五五”普法规划,特制定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事务。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班会、校会、标语等进行宣传。
2、开展普法活动。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和考试,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
3、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
3、订购普法教材和普法材料。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师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有效实施。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聘任制,学校设有校长办、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管理办公室对下辖的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法规范活动
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职业思想教育,学校校风是文明、团结、求实、创新。教风是严德、虚心、爱生、探索。学风是勤奋、刻苦、尊师、守纪。职业思想教育是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建设家乡、自主择业。学校师生遵纪守法,无严重的违纪和犯罪行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效果明显。
(三)健全民主管理机制
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建立与社区、学校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四)保护教师权益
学校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保障全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保障教职工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五)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
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和人身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不乱收费,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要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普法宣传,把各种宣传计划落实到位,各班开设法制课,聘请法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到校为师生进行法制宣传,以形成学校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与步骤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提供纳税鉴定报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银行账户销户手续。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五、工作报酬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民币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鉴定和资产评估、拍卖费、公告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按《委托代理协议》执行。
六、承诺与声明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权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与权限的行为;
3、本所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受任何与贵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所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参考。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律师联系。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8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如何使少年儿童了解国家法律体系,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是当前普法教育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上级关工委、司法部门、教育局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经学校研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百花小学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普法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略
设立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布置和活动安排。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4月)
按照上级安排,建立学校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研究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初步设想。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关工委〔200x〕5号文件和活动《指导手册》以及平关工委〔201x〕1号文件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3月)
1.举行普法教育启动仪式
计划在五月份举行学校普法教育启动仪式,并邀请市关工委等有关领导来校指导。
2.组织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和团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来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
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
组织学生观看dvd(专家讲座)光盘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普法影视教材。
5.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
6.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
使用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小学高年级版和低年级版,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7.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
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模拟法庭、辩论会、书画比赛等多种形式体验教育活动。
8.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参加普法活动学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努力巩固和提高普法成果。
具体活动安排:
略
(三)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3月)
评选推荐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
(四)总结阶段(20xx年4月)
对普法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学校将加强领导,深入实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各项活动,以丰富的实践体验活动来推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收到实效,让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篇9
主办单位:院学生会纪检部
协办单位:各系学生会纪检部
一、活动主题:促进在校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基础知识。
三、参赛对象:科技学院所有学生。
四、时间:4月27日晚6:30(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五、地点:行政楼六楼多媒体教室。
六、大赛组成团:江西科技学院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由学工处、院团委、各系老师和院学生会、各系学生会成员组成,纪检部负责对整个活动自始至终的策划、宣传、组织、现场秩序维持、申请经费、经费预算、采购所需物品等事物的管理和安排。院学生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委组成:
1、此次竞赛主席由王学东院长担任。
2、本次竞赛由团委书记胡轶、院学生会主席郭先龙及系法律老师担任评委。
3、本次竞赛评委会必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处评判。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安排,如果对大赛结果有任何不满意可现场向学生会或老师提出,或者在结束后再向学生会反映,如果当场态度恶劣,无理取闹,于以劝出场外或取消参赛资格。
八、大赛规则:
1、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抢答题、自救题四部分组成,题型有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2、每系都有100分作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得出最后得分。
3、必答题共30题,每队5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15秒,各队轮流作答。每队3名队员按从左到右顺序轮流独立回答,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答题超时不加分也不扣分。
4、抢答题共10题,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20秒,在主持人读题期间就可进行抢答,答对加10分。在抢到题后,5秒内不能作答或作答超时、答错,扣10分,并将该题的答题机会给予现场观众,观众答对的将获得纪念品一个。抢答以起立的方式进行。由最先起立的同学回答问题。答题队员可共完成题目,一个主答,同队队员可以补充。参赛队如3次抢到题后不能回答或回答错误的,则取消该队的抢答资格。
5、风险题,共12题。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宣布题目前同时押分,有10,20,30三个分值,然后由各队轮流回答。队员可共同完成,一人主答,同对队员可作补充。各队均有两次机会,须押分,属必答性质,答题时间为30秒。答对得所押的分值,则加相应的分值,超时、答错、不答的扣所押的分值。
6、自救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每队一次自救机会,分值为30分,各队自行从1-6题中选择自救题目。由积分最低的队先选题作答,一人主答,同队队员可作补充。该题由评委商议后作出最后打分。
九、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2、个人奖项:设最佳答辩手三名
3、组织奖,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依团体总积分评选)
4、本赛事结束后,院学生会将颁发证书以及奖品予以奖励
猜你感兴趣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相关文章:
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上一篇:愚人节活动方案
下一篇:小学交通安全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