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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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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急预案(通用6篇)

人员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疾病带来的威胁,确保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金太阳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出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在幼儿家长中加大各种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坚持每一天做好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性疾病和传染病在校园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幼儿园是各类疾病高发的场所,一旦出现疏忽和遗漏就会带来不可阻挡的危害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因此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之一,针对当前各种传染疾病高发的情况,应该加大力度宣传防范传染病和传播性疾病的知识,提高幼儿的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全力杜绝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真正要做到有备无患。

  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存在的瞒报和忽略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成立突发性疾病和传染防治领导小组,针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机制,要坚决做到快速、及时、完善、稳妥的处理,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保证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成立以张丽娟园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园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预案。

  2、健全和落实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班级预防突发事件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广泛深入班级定期开展突发流行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幼儿学习生活中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幼儿的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和完善幼儿的每日一次的晨午检记录,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坚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治等一系列的反应措施,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和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

  5、如发生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6、所有应急小组领导成员的通讯方式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登记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结合金太阳幼儿园的特点和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告制度与加强疫情的通报,二是加强幼儿园各个班级以及部门的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检疫工作,积极采取消毒措施,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三是加大对校园进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最大限度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二)所在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首先在校园内开幼儿园的幼儿开展定时测量检查身体状况,发现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及时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加大对幼儿园的消毒力度,配合上级医疗部门做好隔离工作,最后及时通告疫情防控情况。

  (三)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首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二是全面掌握流动进出幼儿园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幼儿园加大对力度对幼儿园各公共设施的消毒力度,确保校园安全。四是加大防控和监测力度,并做好疫情的防控情况公布。

  (四)校内出现疫情

  幼儿园出现疫情后要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感染的幼儿或者老师要及时进行隔离,同时要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另外加大力度排查校园的感染人数,有关部门到来后,通过排查对幼儿园师生进行检测,对幼儿园进行隔离,杜绝感染者离校,根据疫情的发展的状况制定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控制和消灭疫情的扩散,维护幼儿园的健康。

人员应急预案 篇2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科学对待疫情,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期间我校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缓解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干扰和可能造成的伤害,保障我校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坚定抗击疫情必胜信心,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工作体系为依托开展工作,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要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组织各学院开展心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反馈;

  3.配合、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4.开展在线心理咨询;

  5.组织举办在线心理健康讲座;

  6.在线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心理保健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知识;

  7.指导二级学院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级学院主要工作:

  1.结合实际,各学院制定本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

  2.实施心理排查,并向心理中心反馈排查结果;

  3.组织开展线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及其他宣传教育;

  4.活动结束后二级学院将活动图文资料报送至学校心理中心。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主要工作: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班、本宿舍学生的心理状况,并向辅导员及时上报问题学生;

  2.做好朋辈帮扶、危机识别和抗疫知识、心理调适方法的普及和活动宣传工作。

  (二)加强学生心理状况的精准排查

  各学院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家长的联动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原有重点关注学生的排查。宿舍长执行“宿舍成员心理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和零报制度”,每日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心理状况日报表”(见附件1)向班级心理委员报送舍员心理动态;心理委员执行“班级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周报制度”,填写“疫情防控期间班级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见附件2),每周将汇总的班级成员心理动态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心理问题学生周报表”(见附件3),每周对上报的问题学生心理状况进行分级分类,将需要心理中心协助的学生信息报送心理中心。如发现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和产生心理危机的学生,需立即上报辅导员。针对原有重点关注学生,辅导员需每周与其进行心理谈话,并与其家长一对一沟通学生心理状况,有效避免心理危机的产生。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心理中心老师需根据学生心理分级分类情况,反馈学院指导意见,共同进行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跟踪监护、精细帮扶。通过在线心理咨询和朋辈互助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心理支持。

  (三)加强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

  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危机四级网络体系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通过夜间查宿、同学之间观察和公寓畅通危机干预渠道,管理员的观察等途径,及时识别和上报心理危机学生个体;依托“学生—辅导员—学院—心理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五级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做到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利用校医合作平台,对已在服药治疗的学生,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复诊和购买药品;对于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专业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四)完善线上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机制

  心理中心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力量,提供校内外线上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心理中心开通电话、微信和QQ等形式的咨询方式,为受疫情及封控管理措施影响的学生及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具体联系方式为:马老师、李老师,心理中心和各学院需积极向学生宣传介绍“陕西教育系统抗疫心理援助平台”,鼓励广大学生积极、主动求助。

  (五)举办抗疫心理健康讲座

  心理中心充分利用兄弟院校的优质学习资源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西安交通大学邀请北京市高教学会心理素质研究分会、陕西省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京陕抗疫心理讲堂”系列公益讲座,帮助我省高校师生因疫情防控而产生的压力。心理中心根据讲座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前发布,提醒我校学生按时聆听。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

  坚持校院两级、以学院为主的原则,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抖音、QQ群、网络课堂等“云”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班会、沙龙、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知识讲座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从珍爱生命、情绪宣泄、压力调节、睡眠调控、疫情心理健康指导、职前心理适应等方面,引导学生调整心态,提升心理应对能力。

人员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员应急预案 篇4

  目的:

  通过进行反恐应急演练,提高支行人员的处置恐怖事件的应急能力。

  现场总负责人:

  由支行行长担任。

  参加人员:

  支行全体员工。

  概念:

  恐怖袭击是扰乱金融场所办公秩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的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目的,实施的犯罪活动。恐怖袭击的犯罪方式可以分为持爆炸物和有毒化学物品进行犯罪活动。

  人员安排:

  支行值班保安2人,支行制定1人充当嫌疑人,另由10人充当办理业务的客户。营业厅各岗位人员按正常上班就位。

  场景:

  支行营业厅正常的营业时间,执勤保安和大堂经理注意到,有一长相较特殊的客户,衣着打扮与常人不一样,戴墨镜,穿长衣长裤,背包,进入营业大厅。一边取号,一边东张西望,然后来到客户等待区坐下等候。此时营业大厅秩序正常,办理业务的客户(约10人)在等候区正常等待。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该客户并没有办理任何业务就准备起身离开,同时把随身携带的包裹遗留在座位上。(在此期间由执勤保安密切注意该客户的举动,由大堂经理把情况报告给营业部主任)。值班保安员上前礼貌地提醒客户:请拿好您的随身物品,该客户矢口否认,并没有理会,同时快步朝大门口走去准备逃离营业厅。此时,由一名保安员去阻止客户离开,另一名保安员检查该客户遗留的包裹,发现有疑似爆炸物的物品,马上报告支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人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营业部经理迅速有秩序的疏散营业厅客户,营业厅人员利用营业柜台作掩护,并拨打110报警,同时向分行保卫部报告。现金区人员迅速锁好现金尾箱,并把要是放在安全的位置。

  具体实施:

  1、保安甲:从嫌疑客户进入营业大堂就开始密切注意这客户的一举一动,直到客户起身准备离开,保安甲走上前去,礼貌地提醒该客户:“先生,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该客户不加理会,快步朝大堂门口走去,并准备逃离大堂。甲保安紧跟客户并告诉保安乙:“你赶快报告主任,检查他的包裹”。同时去阻止客户离开并对客户说:“先生,我看到是您带进来的,请你把东西带走”。

  2、嫌疑客户遭到保安甲的阻拦,气急败坏,老羞成怒:“那不是我的东西”。同时就要离开营业厅。

  3、保安乙:接到同事的信息后马上把情况报告给营业部主任:“主任,大厅发现一个可疑包裹,拿包的人不承认是他的,他人想跑”。随即检查客户留下来的包裹,发现包内有疑似爆炸物的物品,马上通知营业部主任:“主任,包里有疑似爆炸物的物品”。同时马上去协助保安甲控制住嫌疑人。

  4、营业部主任:接到保安乙的信息后,立即通知大堂经理:“,你赶快把情况报告给行长”,同时准备有秩序的疏散营业厅的客户。

  5、大堂经理:把紧急情况立即报告给支行第一责任人:“行长,营业厅发现有可疑人携带疑似爆炸物品”并协助营业部主任疏散客户。

  6、支行第一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并通知营业部主任:“紧急疏散客户,各岗位人员做好掩护,现金区人员锁好尾箱,向相关部门报告”。

  7、现金区员工:马上蹲下,利用营业柜台掩护各自把自己的现金尾箱锁好,并把钥匙放在安全处。同时:员工甲:拨打110电话报警,把情况简明扼要地报告给公安机关:“我这里是晋商银行河津支行,在我们的营业大厅发现有可疑人员携带有疑似爆炸物的包裹,嫌疑人已被我们控制住,请派人来处理,我们的位置在龙门大道海鑫大厦一层”。

  员工乙:打电话报告分行安全保卫部:“保卫部吗?我这里是晋商银行河津支行,在我们的营业大厅发现有可疑人员携带有疑似爆炸物的包裹,请派人来处理”。把保卫部指令准确地传达给一级责任人(保卫部指令:赶快报警,注意人员安全,锁好尾箱,维护秩序,保护现场,等警察来处理)。

  员工丙:打电话报告辖区派出所:“河津市派出所?我这里是晋商银行河津支行,在我们的营业大厅发现有可疑人员携带有疑似爆炸物的包裹,请及时派人来处理”。

  8、公司部员工:协助营业部主任疏散营业厅客户,维护营业厅秩序,保护现场。

  9、辖区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派经理赶到营业厅,经过警方的紧急处理,拆除爆炸物品,并带走嫌疑人,紧急情况接触。

  10、支行行长对此次紧急应急预案演练作总结。

人员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支行未雨绸缪,积极预防,多措并举,加强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为支行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使之在汛期来临时有章可循,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全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机制,做好放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充分准备,支行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值班电话: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积极调配本行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带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防汛应急履行职责:

  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组员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成员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处置,组织相关成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成员:接到现场报警通知后,第一时间向总行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救援人员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四、防汛应急工作安排:

  一是扎实做好防汛部署。近日,将防汛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召开本行协调会,严密排查雨季防汛工作存在的隐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组织全员学习。利用行务会时间,加强对《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学习,要求大家思想重视,提高警惕;严加防范,落实责任;加强演练,熟知处置程序。三是加强协调。对于网络有故障、系统交接不顺利等问题,分别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责任,强化协调,有效提高处置汛期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现金安全。四是改善工作环境。及时将办公场所及门前杂物加以清理,疏通排水设施,杜绝特大暴雨来临时的积水现象。并将裸露的线路统一加金属边固定,防止受潮、碰撞,影响使用。为防汛工作提供必需的硬件环境,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款项的安全。

  五、险情处理程序:

  (1)若某地出现险情时,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全体成员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将受威胁的财产撤离到安全位置,生命第一原则、损失最小化原则、及时性、有效性、第一响应等,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成员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向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参加防汛的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抢险的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以防延误时机。

  (2)各防汛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日记。

  (3)切实做好防汛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有碍防汛工作的人和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4)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防汛期间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报道,以文件形式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七、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人员有序重新摆放财产,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工作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挽回的财产;组织灾后工作,上报灾情,确保作顺利进行。

人员应急预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编制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1.学校因疫情形势延迟开学的事务安排。

  2.学校开学后师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及类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3.无论是开学前,还是开学后,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协助做好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情况排查工作安排。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现发生疫情,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五、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

  常务指挥:

  副 指 挥:

  成 员:

  全体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下设机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 紧急救护、疫情报告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师生身体状况(体温)检测,第一时间隔离和看护疑似发病师生;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防护;负责联系家长和医疗机构,协助将发病师生尽快运送到规定的医疗机构,逐级汇报。做好内对外的通讯联络;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发布信息通稿等

  3.通讯联络宣教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内疫情相关联络、通知,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负责接待用品,负责用餐、饮水,负责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采购。负责维护秩序,把好校门关口;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长接待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做好对发病学生家长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做好对家长接走就医学生的家长签字登记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李

  主要职责:做好学校疫情期间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校门封闭管理,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内防扩散外防输入。

  六、预防工作

  1.建立组织机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沟通顺畅,协调配合。

  2.专业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学习防控专业知识,明确发生疫情时自己的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3.全面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包括微信群、公众号、校园网,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将防治专业知识、政府及教育、卫健部门相关要求等传达到学生及家长。

  4.备足预防用品与药物。利用假期,学校总务、医务室及时采购必备足额的预防用品和药物,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将配备大型红外体温仪一台,各班配有红外额温计,师生备足适量的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洗手液、以及医用手套、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等防护用品。

  5.建立跟踪指导去过和省外、境外师生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办公室负责教工,总务处负责社会服务后勤人员,教导处负责学生,第一时间摸清去过和师生名单。首先对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新冠状肺炎情况的全面排查,初步了解到有哪些高危传染人群(有去过、有接触过xx人、身体有发热症状等三类人员);其次,将该类人员进行一人一案,办公室主任跟踪教师,总务主任跟踪后勤人员,班主任跟踪家长和学生,配合卫健、街道等部门对三类人员执行一日一报原则,密切关注该类人员体温等状态的变化,每天嘘寒问暖,了解情况,及时跟踪,及时上报。第三,建立三类情况的家长微信群,便于进行防控方法的交流,以利于学校具体的宣传和指引,第四,严格执行三类人员居家自我隔离14天的要求,该类人员需隔离期满才可返校。

  6.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和疫情情况推迟开学;做好推迟开学情况下的应对方案,主要是通过网络技术的教育教学方案。(此项内容学校将提前做好规划,专门部署,做好教研,本预案不详述)

  7.保持备战状态。值班人员坚守学校,在岗在位。每天清理学校环境卫生,保持校内清洁,无卫生死角。每天清空垃圾桶。

  8.加强信息沟通。非常时期,需要与家长联系的事务可能较多,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

  9.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

  10.明确言行规范。师生不转发未经确认的疫情信息,不谈论小道消息,不传播逻辑不严密、带情绪、标题党的文章。(可传播官方权威媒体的信息,关注卫健委、专家发布的信息,积极传播防治肺炎等传染病有关知识。)

  七、预案启动

  1.未开学。学校推迟开学,说明疫情形势更加严峻,或在好转但未消除,这种情况下,学校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

  二是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

  三是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2.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校门口体温测量晨检制度和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每天定期对关键部位进行消毒,包括门把手、水龙头开关。晚上对校园所有室内场所进行紫外线消毒一个小时以上。保持厕所通风,每节课上课期间坚持清洁,保证厕所和办公室洗手液的供应。每次功能室使用后马上进行消毒后再使用。保持校园预教室的清洁卫生,每天清空垃圾桶垃圾。学生在校园的活动场所每天消毒一次以上,每周对校园消杀一次以上。如果发现有师生体温过高或其他疑似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八、应急处置措施

  1.在校内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体温超过37.3℃、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对学生或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待相关部门进一步检查,及时通知家长送定点医院诊治。

  2.在组织救治工作的同时,学校要及时了解诊断结果,如果诊断为传染病的,要及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抢况等。

  3.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同时学校针对这次传染病进行健康教育,及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使用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同时向教育、卫健部门报告事情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6.信息报告方式。

  疫情信息报告员:

  校长:

  扶余市教育局教育体卫艺科:电话......  扶余市疾控中心:电话......

  九、后续处置

  疫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学校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如实提供情况;准备好相应材料备查。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

  3.总结经验教训,反思提升,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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