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4篇)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一、总体要求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敬老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
二、组织指挥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
组长:张
副组长:王
成员:李、石、黄、赵……
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小组成员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监测预警
(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三)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
四、应急处置
(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二)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中心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需返回养老中心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中心实施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收新入住老人
有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封闭管理期间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等,家属送给老人的日常用品或订购物品需登记、消毒后转交给老人
(二)严格执行每日双检制度
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老年人生病,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按照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防止疫情在养老院内传播,保障院内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应急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组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
组员:(负责日常消毒、测温、登记、后勤等)
三、主要防控措施
1、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公告、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老人、老人家属、员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2、做好院内消毒工作,每日公共场所用84消毒液(1:100)消毒两次
3、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等
聚集活动,外出前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外带物品要用酒精消毒后才能带入
4、家属探视要做到:扫码、测体温、消毒、登记后,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严防疫情高发区人员进入)
5、返院人员须在机构内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6、做好老年人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每日为老人测体温两次,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7、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配备隔离室
四、出现疫情后防控防控措施
院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1、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并通知家属与院内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就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在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人员也需要隔离观察14天
2、老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
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上级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以及其他处置工作
3、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机构隔离观察14天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治愈后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反岗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2.启动条件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1机构内有在院老年人或在岗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后显示异常,医生建议转诊治疗;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3.处置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东丰县民政局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4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敬老院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敬老院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1.敬老院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敬老院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敬老院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敬老院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敬老院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敬老院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敬老院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做好应急资源储备
1.各镇及敬老院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敬老院各类资源储备,当敬老院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敬老院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敬老院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三、实施分类妥善处置
1.当敬老院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敬老院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敬老院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xx)136号)执行。
2.当敬老院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敬老院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敬老院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敬老院,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敬老院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敬老院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敬老院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敬老院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四、统筹调动应急资源
1.充分发挥公办敬老院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敬老院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敬老院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敬老院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敬老院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敬老院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敬老院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敬老院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敬老院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敬老院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敬老院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设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西民〔20xx〕18号)、《关于在全区养老机构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西民〔20xx〕19号)以及区民政局、西湖消防大队《关于转发的通知》(西民〔20xx〕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西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镇街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镇街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镇街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镇街和区民政局,由街镇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镇街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镇街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镇街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镇、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纪检的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老龄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镇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切实做好汛期全县养老机构防汛工作,确保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经研究,制定汛期全县养老机构应急预案如下:
一、养老机构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孙燕国
副组长:张仁松
成员: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舆情应对工作组
组长:缪登高
副组长:杨久能
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职责:与气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全县养老机构转发气象部门关于灾害天气的预警,提醒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灾情统计,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养老机构受灾情况。
2、灾害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长:张仁松
副组长:汪浩
成员: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局机关、下属各单位年龄在50岁以下的男性工作人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帮助受灾养老机构进行抢救和老人转移。
临时安置应急点:夕阳红养老院、幸福公寓养老院、县戴楼社会福利院、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安置点。
3、人员急救工作组
组长:唐利芹
副组长:何巨凤
成员:社会救助科全体成员
县慈善总会、救助站等相关人员
职责:对于因灾导致生活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子女及其他亲属援助的老人,给予生活救助。
4、保障协调工作组
组长:丁兴
副组长:胡义云
成员:财务科全体人员、县福利彩票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婚姻登记处全体人员
职责:根据全县养老机构受灾情况,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物资及相关经费保障。
5、善后处置工作组
组长:雷达
副组长:华道松
成员:效能科、基层政权科、社会组织科、地名办、殡仪馆、十里岗公募等相关人员
职责:及时进行突发事件调查,查明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讨论,查找应吸取的教训和总结。
二、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动联通,及时掌握自然类气象信息,做好预警,及时进行安全提示。对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安全事故,秉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思想,全面协调,积极处置,避免出现二次伤害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预案响应机制
全县养老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任何一家养老机构发生严重内涝;
2、任何一家养老机构因恶劣天气房屋出现倒塌的;
3、恶劣天气导致养老机构3名以上老人受伤的;
4、县政府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况;
5、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启动响应机制的;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要服从安排,一旦灾情发生,各工作组人员及时进入角色,按照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2、强化应急值班。汛期民政系统要做好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养老机构或群众来电反映的灾情,要及时登记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马全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宏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同兵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健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海金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尹锋党组成员
成员:白建军慈善工作中心主任
朱冬梅殡葬服务所所长
王瑞平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宋蓓婚姻登记处主任
杨卫东办公室副主任
张学利社会救助科科长
李海波社会事务科科长
李明明养老服务科科科长
仇立群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科长
孙燃区划地名科科长
杨奉举机关党建科科长
高昂政策法规科科长
田莹规划财务科科长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同兵
成员:张学利、李明明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王海金
成员:张学利、李明明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陈宏伟
成员:白建军、张建华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尹锋
成员:杨卫东、高昂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五、组织纪律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8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风雹、雪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措施的落实;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深入受灾养老机构核查灾情;协调配合组织做好转移安置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工作;协助受灾的养老机构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和应急救助资金及物资等;协助督办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张家川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毅(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马国有(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兆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德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马永宏(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平(局办公室主任)
马宝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股长)
张文丽(综合股股长)
崔 伟(基层政权建设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韩兆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提高意识。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严防有关安全隐患不到位等问题出现。
(二)依法管理,加强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及养老机构成立相应应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快速反应,高效救灾。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救灾工作做到紧密配合、有效衔接,确保完成应急救灾任务。
四、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崩塌)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抢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
1、综合协调工作: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工作: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引导老人疏散工作:负责清点老人人数并组织老人有秩序避难。
4、治安保卫工作: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养老机构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担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领导小组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抢险工作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2、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领导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3、当重大险情发生时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单位协同行动。
4、当险情发生时,由领导小组向全体人员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全体人员生命安全。
五、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促进我县养老机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针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定和各项措施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养老机构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机构人员人身安全和机构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资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老年人基本生活,保证养老机构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养老机构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有效、安全地疏散长者撤离危险地带,安定人员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救灾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六、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汛及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工作方针
具体负责养老机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养老机构财产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防汛抗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负责养老机构的防汛工作,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安全渡汛及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老人和工作人员的防汛意识,确保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3、防汛期间坚持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联系。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到岗。
4、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养老机构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洪涝灾害,全体工作人员应即刻到岗,听从组长的指挥,向安全地带转移老人,并奋力抢搬养老机构防灾物质。
6、一旦发生险情,除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外,还需就近寻求支援,向当地乡(镇)政府寻求帮助。
(三)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组织老人参加救灾。
七、风雹(雷电、大风、龙卷风、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保证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风雹(雷电、大风、龙卷风、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一)工作方针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责任如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恶劣天气和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处置措施
1、加强院舍安全检查。定期全面检查养老机构的院舍、围墙、厕所等,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对机构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医疗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老人正常的活动。
2、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养老机构对老人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
3、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督促养老机构内部实行值日执勤,院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院,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大雪天气,养老机构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院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八、应急保障
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1、协调必要的工作人员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养老机构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2、加强与县公安局的联系,做好养老机构的治安工作。
3、加强与县卫健局的联络,做好养老机构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养老机构人员疾病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4、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灾减灾能力。?
九、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领导小组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院内环境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县疾控中心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院舍门窗、屋面、围墙、宣传栏等,及早着手维修工作,尽快恢复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转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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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的思想,防范于未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供养及服务老人的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养老服务供养机构要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养老机构,特别是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供养和服务对象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入住老人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的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发生老人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熟练掌握“三知、四会”即:
(1)知道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位置;
(2)知道疏通道和出口;
(3)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
(4)会组织疏散人员;
(5)会扑救初起火;
(6)会穿戴防护装备;
(7)会操作消防器材。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养老机构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人员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或导电物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如发生治安案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及时报110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由乡镇、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3、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4、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最快时间赶到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如养老机构在汛期发生被淹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老人所在房间或现场,判断被淹的状态,了解周边和汛期发展状况,采取措施,避免老人受到财产损失和人生伤害。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及时对防汛情况进行分析,如养老机构无法继续居住,尽快通知老人家属,并联系防汛安置部门。
4、妥善转移老人,有条件的老人当面转交至家属,由家属进行安置,无法联系家属的将老人转移至政府安置点,并派专人对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老人安全渡过汛期。
(七)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其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向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3、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
4、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6、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封闭管理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为认真做好我县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怀宁县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成立“怀宁县养老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
五、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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