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精选32篇)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加强和规范网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二、坚持经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员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三、每周由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月底由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大检查,如发现问题现场安排解决。
四、对存在的消防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限期两天内予以整改完毕。
五、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个别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
六、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灾报警电话“119”,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强重点部位巡察,确保网吧经营的正常运作。
八、场内严禁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一经发现立即劝阻将物品带出场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作,并作好记录工作。
十、场内所用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关规定,对过期假冒的.产品坚决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发生火灾时,要冷静处理。及时扑救(用灭火器)以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要熟练的组织、协助客人从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时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训练、演练。
十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3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瓶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6.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严禁作业,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护方可作业。
1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4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通风科负责。
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材料摆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搞好库内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要定期巡查消防器材,灭火器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更换。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在无火情的情况下,消防材料不得随意使用,消防材料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按照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对照消防器材的规定存放年限予以及时调换新的合格消防器材。
消防材料使用、检查、检测、更换必须做好记录。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5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6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具体如下:
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业主方车辆,严禁进入停车场停放。
2、代客泊车时应注意交通规则,保持车距,慢速行驶。
3、引领车辆停车时,手势、动作要规范,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4、经常要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巡逻检查,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2、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4、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5、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6、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工信委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组织对单位干部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三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股)室就是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管理人职责: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负责统筹整个大厦的灭火工作;
三.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单位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动报警器
本大厦之手动报警器,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标志。手动报警器一经按动,该层警钟即会响号,并联动上一层及下一层响号,兼且通知大厦消防控制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五.紧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打开。
七.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
大厦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八.防火卷闸
能更有效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当发生火警时,防火卷闸能自动在秒后完全关闭。
九.大厦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本大厦包括每层楼均设有消防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详见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员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十.防火演习
本大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火演习,如有演习将以书面通知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演习消息,以求得各业户的积极配合。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9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相关文件记录:无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明确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
(2)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各类消防用工器具设备,均应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试验。
(4)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为全面做好住建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层基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督导、协调管理工作。局属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同时对本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住建系统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单位、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2、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3、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4、督导局属各股室、单位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6、负责抓好股室、单位消防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1、负责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落实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控制指标。
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负责对股室、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知识,并针对岗位特点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5、保证本股室、单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股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7、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8、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值班制度
各股室、单位每天带班领导要做好值班考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详细记载,及时处理,当班末了事项要及时移交办公室处理。如有紧急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安排办理,并督促落实,了解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二)强化消防安全教育
各股室、单位必须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教育干部、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议事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要不定期对重点部位的员工(或管理人员),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巡检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三)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四)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通知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1、各股室、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股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一条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校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科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学校每月由学校主要领导带队,保卫科,学生科,各系负责人参加,对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六、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事故发生。
七、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
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学校物业科和学生科全面负责。
学校确定一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责任人,负责开展学院内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学校内设有消防宣传阵地,在学校内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学生宿舍楼内设有消防警示牌。
三、学校内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学生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
利用每年新生入学军训,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生演习。
四、在冬春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学生放假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第五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二、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学校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
(一)疏散走道,疏散门;
(二)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三)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四)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四、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
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五、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
六、学生宿舍楼配备疏散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七、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三、保卫科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保卫处消防科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五、保卫科每月要对学校所有的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六、保卫科主管每月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火灾隐患整改规定
一、火灾隐患整改的范围
(一)违章进入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疏散门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整改办法
(一)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保卫处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二、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营业厅,餐厅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
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
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三、仓库,车库,液化气站等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应当远离;
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
上述场所与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应当远离,不准近距离作业。
生活区,库房,维修场所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六、学生宿舍楼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酒精炉等工具,一经发现即没收,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八、校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
1、不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2、焚烧废弃物,垃圾和树叶。
3、燃放烟花爆竹。
4、携带火种,火源进入重点防火部门,或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
5、动用明火时,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九条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熟悉和掌握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三、库房内物品要分堆贮存,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应小于库房门的宽度。
库存物品的垛距,墙距,柱距,灯距,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每幢库房应规定贮存限额。
四、库内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类存放。
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物品要分开存放。
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耍分开存放。
五、能自然的化学物品和闪点在28℃以下的易燃液体应贮存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发现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烧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六、发现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七、在贮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禁止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作。
装卸易燃,易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
八、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
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九、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定安装,并定期检查。
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移动式的动力和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
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十、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
油棉沙,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学习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经常检查和保养好消防器材,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第十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防火重点部位
(一)学生宿舍楼
(二)图书室
(三)档案室
(四)大排练厅
(五)办公楼
(六)电脑房
(七)配电房
(八)食堂二,防火重点部位的`划定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
2、财产存放集中的部位。
3、人员活动或居住密集的部位。
4、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部位。
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行政工作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等项工作同计划,检查,评比。
2、执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各防火重点部位的第一把手要全面负责防火工作,把防火安全纳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
3、设立防火安全员,有条件的组建义务消防组。
4、防火重点部位都必须落实消防法规和学院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措施,所属人员要了解制度和措施的内容,并能认真执行。
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放置明显方便位置。
不得埋压和随意挪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6、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人人会报警;
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的火灾。
7、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要畅通,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8、严禁违章用电,不得乱接电源和私拉电线,不准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不能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简易热水器,不开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9、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隐患要在限期内整改。
四、保卫处要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1、定期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要求整改,登记,监督有关单位,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2、熟悉掌握重点防火部位的情况,指导,检查,考核各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
3、一旦发生火灾,要快速到现场,及时报警,组织指挥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系统,明确各报警器所在位置,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十二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按照《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长春税务学院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灾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二、应急处置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校园110'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一)如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赶到现场后,可视火灾情况及时调整其他部位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保卫科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院位置:净月大街与博学路交汇处向西200米)。
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的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对水,电,煤气,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对财务室,档案室和重要设备装箱转移,同时进行加固,支撑,密封防水等应急处置,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和车辆到学院门口迎候消防车等,并引导到现场。
4、公安消防队赶到现场后,扑救组撤离现场,转为警戒任务,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外围警戒。
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救护救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校园内发生火灾,现场执行指挥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救灾。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各部门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学院火灾指挥部的调度和指挥。
四,灭火救援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和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二)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6、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求助。
扑救特大火灾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三)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四)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三章
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如果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保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且遵照执行。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本厂消防管理的特点,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每周三下班后安全责任人组织各小组安全员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厂消防负责人对整个企业消防安全负责,并负责管理安全员。
7、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二、消防设备的管理
1、现场消防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防铲、斧把应涂成红色;
2、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便于随时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可用;
三、安全管理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3、生产车间全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
4、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严格做到人走灯灭一切用电设备在值班人员离开时,均必须中断电源;
5、各类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扰拉临时电线,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6、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7、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8、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9、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5.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6.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7.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8.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组长李柏贞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5)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消防副组长梁锦雄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向消防组长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员许润勉、区金洪、黄俊祥消防安全职责
1)在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组长、副组长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6)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8)搞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9)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10)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1、凡须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以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环科、保卫科到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生炉许可证”,方可生炉使用。
2、未领“生炉许可证”的单位,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气体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筒内积灰。
6、当取暖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岗。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厂区施工的“三队”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
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种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1、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设备、设施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维保。管理实行“四定三包一挂”。加气站负责管理,不准擅自拆卸。
3、 站内电器设施要按规定配置,液位仪要由专人管理使用,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4、加气机要经常检查、维护、杜绝泻漏,保持清洁,防止锈蚀。
5、要经常对储气罐及附件、卸气管线、排气阀等部位进行检查,防止泻漏,保持完好。
6、定期检测,检查静电接地装置,确保连接可靠,导通完好,并做好记录。
7、加气站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台帐并作好记录。
8、消防器材要按时检查、保养、更新,确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重点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海务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的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用于任何处所的灭火器至少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3.10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操纵标志明显。
3.11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员能熟练操作。
3.13船舶应配备适量的的备用手提式灭火器,能够自行充装的应备有药剂,并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机应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时,此外在机舱外储备燃油至少可供应急消防泵使用15小时。
3.15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应遵守《船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须知》。
4火灾预防
4.1日常防火
4.1.1贯彻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4.1.2船舶应配备:“消防安全操作手册”、“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应与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实际相符。
4.1.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巡视路线图并在驾驶台张贴,每班至少按路线巡视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4.1.6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电瓶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4.1.7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废弃的油渍棉纱、抹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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