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对账单
货款对账单(精选3篇)
货款对账单 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自20__年5月份起多次向甲方购买货物,为明确双方的账目情况,现双方进行对账并确认:
一、自20__年5月份起到本次对账之日止,乙方先后共计向甲方购买货物总金额为 元,已支付货款金额为 元,尚欠货款金额为 元;
二、甲方已经向乙方开具了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且乙方已经收讫;
三、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支付尚欠的 元货款:
1、于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2、于 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3、于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四、如乙方有任何一期未能按照上述承诺支付尚欠货款,甲方有求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尚欠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未付款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五、双方因履行本对账单确认之事宜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对账单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货款对账单 篇2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贷款银行全称)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 元,担保 万 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时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款对账单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与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以下简称《融资合同》),融资合同约定,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融资合同款项。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付费代理服务。乙方具备代付费用的合法资格,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代付费服务。甲方在乙方开设结算汇款账户: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丙方在乙方开立接受汇款账户: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合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义务范围、方式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付费项目为甲方与丙方签订的《融资合同》中的项目款项。
1.2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因委托向丙方支付其他费用。
1.3甲方在每月________日前,将下月融资合同项目款以转账或存款等方式存入结算账户。由于金额不足导致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支付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4甲方每月支付丙方人民币________元,由乙方从结算账户中转账,划入丙方接受汇款账户。
1.5乙方每月________日之前转账支付。
1.6甲乙丙三方同意通过乙方统一代付费平台,每月按时、足额支付融资合同项目费用,并及时结算、统一管理。
1.7甲乙丙三方应当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协同分析双方业务中的存在的问题,保证三方工作渠道畅通。
第二条手续费及管理
2.1甲方共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________元。费用由甲方负责按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向甲方有效凭证。
2.2代付款等相应票价由乙方统一管理,但甲方有权调取核实。
2.3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帐务、收据、金额相符,每月或(季度)________结清。
2.4每月结账后,甲方与乙方可以对帐,如有不符,由乙方进行核对,乙方将核对结果及错误原因传真至甲方处理。
2.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由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6乙方每月将银行对帐单送交甲方进行月核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对乙方授权为不可撤消授权,自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乙(丙)方与甲方的《租赁(融资)合同》到期后终止。
3.2甲方保证结算账户有足额资金支付融资合同项目款,因金额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甲方承担责任。
3.3凡涉及甲丙融资合同项目的费用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4由于甲方未及时足额汇款或转账到结算账户或因甲方与丙方双方变更融资合同金额未及时通知乙方等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5甲方有权对乙方支付费用进行核实,乙方应予以配合。
3.6甲方应确保给乙方的客户接受汇款账户的准确性,如由于账户有误导致产生纠纷,应由甲方负责。
3.7非乙方原因产生的丙方与甲方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甲方结算账户拥有足额资金的情况下,乙方按时转账融资合同项目款,划入丙方接受汇款账户。
4.2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转账支付。
4.3乙方每月转账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4.4乙方付款后________日内,需向甲方付款凭证,付款时间以付款通知发出时间为准;
4.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丙方付费情况、帐户余额,配合甲丙方相应工作。
4.6乙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丙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7乙方应确保甲方有关业务的保密工作,不得向任何单位(法律规定的除外)或个人泄露,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8因甲方账户资金不足导致乙方未依照约定转账付款项的,乙方不负相关法律责任。
4.9除约定的付款责任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月款项,在乙方未依照约定支付时,也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7.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丙三方应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将甲方结算账户中款项划拨给丙方,甲方有权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乙方在日内将融资合同款项划入丙方接受汇款账户。乙方不予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8.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逾期未付时,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要求甲方在日内支付代理手续费,书面通知送达日后,甲方仍未支付应按银行同等贷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天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通知
10.1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
(2)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10日视为已送达;
(3)以图文传真发送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和解决
11.1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2.1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有权以自身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12.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而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
12.3未经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2.4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13.1本协议一式份,正副本各份,甲乙丙三方各执正副本执份,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3.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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