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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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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通用34篇)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39;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

  (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水泥品种外加剂品种结算单价(元)混凝土单价(含运费)汽车泵泵费地泵泵费外加剂费冬施期冬施费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2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3

  甲方:

  乙方:

  主要交底内容:

  一、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万元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4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5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

  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 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_____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_____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_____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_____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

  项目

  混凝土强度等级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质量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8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实际,本着团结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单程运距: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单价、泵送费、冬施费及抗渗费用:润管砂浆按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价格结算。 2、泵送费:20元/M3,费用另计,由甲方负担。

  3、冬施费:甲方如需冬施,乙方因冬施所发生的费用按/M3另计,如按设计要求抗冻融F200每立方增价30元.F250每立方増价40元.F300每立方増价50元.早强每立方増价25元.防冻:-5度每立方増价25元.-10度每立方増价35元.-15度每立方増价45元.由甲方负担。 4、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上表价格的基础上另加/M3、P8 35元/M3,后浇带另加 元/M3,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用量、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预拌混凝土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乙方提供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一、供货数量的验收确认:

  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量,以M3为计算单位,其体积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双方如采用下列第1款第(2)种方式结算时,甲方工程实际量与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相比其误差应不超过±2%。

  (1)、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

  (2)、以施工图纸(不扣除钢筋体积)及相应的工程变更签证计算的实际量加 %损耗。 2、对于非工程结构部位使用的混凝土(润管砂浆、基础桩、基础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混凝土货款的最终结算依据。

  3、浇筑过程中,跑模、胀模、泵管内损耗及甲方现场人员超要的混凝土量由甲方自行承担。 4、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双方应在5天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确认手续。 二、质量的验收确认: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在甲方提出异议期限内予以负责。甲方现场交货检验抽取试件进行强度检验,并在32天内提出异议,如未能及时提出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1、稠度:详见甲方提供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并依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及《预拌混凝土》(GB/T14902)等相关规定执行。

  2、强度:依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规定执行。

  3、外观: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经甲方外观检验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经外观检查验收即擅自浇筑混凝土,则因此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施工: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振捣及养护不当、冻害或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等原因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甲方运送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而造成坍落度损失或混凝土失效报废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检验规则:

  1、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正常试验结果,甲方应在试验结束后7天内通知乙方。 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及坍落度试验,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算起20min 内完成,试件制作应在40min 内完成。

  5、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试样,由同一搅拌运送车中随机抽取,取样部位为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

  6、试件的制作、养护及试验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次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24小时,必须填写《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详见附件一)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说明本次浇筑混凝土的结构部位、浇筑数量、浇筑方式、混凝土标记、进场时间等施工技术要求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则因此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全套混凝土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致使双方对混凝土供货量发生争议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混凝土供货量结算确认手续时,则以甲方验收签认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

  2、甲方应负责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的坚实、平整、畅通,且具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和车辆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确保乙方的人员、车辆安全进出施工现场。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并且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停车引发的交通违章问题和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及振捣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4、甲方必须在混凝土初凝前或规定时间内,将运送车内的混凝土卸出并浇筑完毕。严禁甲方在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向混凝土拌合物中任意加水。如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减水剂进行搅拌。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养护,否则由上述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甲方自行负责。

  预拌混凝土专用

  5、甲方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出现停电、停水、堵管、炸管、跑模及胀模现象或其它故障而影响混凝土正常施工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必须通知乙方搅拌及运送时间有无变化,以免延迟卸料时间,致使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指定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或传真通知乙方)于施工现场负责签收,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书面下达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保质、保量生产供应混凝土,并随车携带工程所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28天强度报告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完毕后32天内提供给甲方。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必须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2、乙方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能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混凝土浇筑的不连续及堵管现象。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确保混凝土顺利浇筑。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调解决甲方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优质文明的服务。

  第七条 交货地点方式:

  由乙方搅拌车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第八条 付款办法:

  乙方为甲方提供混凝土,每栋每一层现浇为一结算批,该批混凝土现浇完毕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货款的____%,或每一栋浇灌_____M³为一结算批,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混凝土的全部货款;余款在最后一层浇筑完毕后32内 一次据实结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混凝土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或乙方停止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未结货款;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停止供货时,甲方还应按预计需用砼总价款每月的 3%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货款时,自应付货款之日起甲方须按拖欠款的3%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它责任及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及义务的,应按向甲预拌混凝土专用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在甲方执行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混凝土的及时供应,否则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商品砼管理站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向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述商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时,乙方不负责任。 2、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提前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表示方为有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本合同除《预拌混凝土(砂浆)申请单》以外的附件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成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以附件的形式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日期: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9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细石砼加15元/方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方式

  1、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邮编:____________单位邮编: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委托代理: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10

  甲方: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代办人:________代办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工地预拌混凝土买卖合约 篇1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

  第七条 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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