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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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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管理制度十二篇

节能管理制度 篇1

  为降低建设成本,节约资源,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施工经验,对即将施工的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楼工程建筑施工结能方案报审如下:

  一、物资材料

  1、砼:

  采用商品砼,对供货单位承包资质、实际供货能力、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实际考察,采用投标报价确定供货单位;对到场砼进行塌落度检查、外观质量检查、试块制备试压,材质单存档等常规检查;

  2、钢筋:

  采用大型厂家的钢筋,对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厂家最近社会业绩进行考察评估,选用质量有保证,企业实力强,报价合理的厂家,对每次进场钢筋要求有材质单、合格证,并对钢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材料进行物理化学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程质量、工期影响;

  3、水泥:

  针对目前水泥市场,采用以往使用过且质量一直趋于稳定有资质的厂家供货,对于水泥的强度安定性进行严格把关,合格证、资质等手续与实际相吻合,对每次进厂的同一批号的水泥及时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中;

  4、轻骨料砼空心砌块:

  根据设计要求,隔墙选用轻骨料砼空心砌块,对于砌块的强度、吸水率、容重等进行严格要求,选择强度高,重量轻的砌块作为隔墙材料,对于机制粘土砖限量使用;

  5、砂、石子:

  对于砂、石子的粒径有机物、泥块含量进行检查,强度等进行试验,对于泥块含量超标、有机含量不合格的砂、石子严禁进场;

  6、模板:

  采用质量好、便于加工的九夹板作为主要材料,下料前对材料计算、周转使用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做到以有限的模板,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多次周转,对废旧模板按照尺寸、周转次数整理堆放,做到料尽其活完场地清;

  7、其他材料:

  对于其他进厂的材料,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常规性能进行检验,严格材料质量控制,为工程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编制:

  从施工方案编制到技术交底,本着合理安排工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材料劳动力等资源的原则,合理安排工序,编制切实、针对性地施工组织设计,从施工顺序、人员进场、物资进场等方面考虑,深化方案的编制,对细部节点的技术处理在方案、技术交底中充分体现出来,对细部的操作要求、验收标准

  在方案中、技术交底中充分体现出来;此外在方案及技术交底中对质量要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体现出来;对质量,要充分体现我们的企业宗旨“以诚信、智慧、科技、管理铸就更高质量和更富情感的建筑精品”,重视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格工序,保证施工质量;让结果更精彩……体现了我们企业对于实现环境目标的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在方案及交底中,对扬尘、废气、污水、噪声等的控制及降低做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对能源及资源的利用与节约深化研究,积极改进,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效益

  三、深化管理促进节能

  对于现场的施工管理、施工控制,是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最根本的方法。项目经理部制定主管岗位、配合岗位,使每位员工掌握自己负责的主管事项,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从物资进厂的提料、加工、安装等工序严格管理,避免材料的浪费,降低损耗。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以往我单位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择优配置管理人员,确保对本工程的每个单项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个专业、每个分包单位都能进行高效的、到位的管理,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理。

  专业装修队

  电汽安装队

  项目经理

  办公室

  副经理

  总工程师

  物资供应部

  经营核算部

  财务部

  安质部

  施工技术部

  水暖安装队

  土建队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配置

  我单位将抽调优秀管理人员配备各管理部门,对本项目人、财、物按照项目法管理的要求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并认真执行我单位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并发布执行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完善本项目的质量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项目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通过我们科学、严谨的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予定目标,确保业主满意。根据施工图纸及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结合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材料用量要求,进行物资准备工作,物资准备工作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编制物资需用量计划――签定物资供应合同――组织物资按计划进场和保管。

节能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通过加强用能用水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上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第四条 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

  第六条 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节能节水义务,对浪费能源和水资源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上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调度中心是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依据集团公司的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计划,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年度节能节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属单位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情况,制定消耗指标,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的业绩考核;

  (四)组织编制并执行节能节水技术措施计划,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组织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五)参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和可研、初步设计中“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

  (六)负责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分析工作;

  (七)组织开展节能节水技术交流和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第八条 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

  (一)规划计划处负责公司节能节水专项投资计划的下达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有关节能节水项目的资金落实工作;

  (三)公司其他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节能节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九条 所属单位设立节能节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节能节水工作;并设立节能节水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各基层站(库)要有兼职节能管理人员。

  第十条 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节能节水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年度计划,结合本单位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本单位节能节水计划,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四)对本单位的用能用水指标进行分解、考核和奖罚;

  (五)负责本单位节能节水统计、分析,定期报送统计报表等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的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第三章节能节水管理

  第十一条 节能节水指标管理

  (一)调度中心每年一季度根据本年度销售任务,测算并下达本年度的能耗和用水考核指标,所属单位将指标进一步分解,量化到站(库),责任到人,并落实节能措施;

  (二)所属单位的实际销售任务如与年初计划有较大的变更或生产过程中存在对能源消耗影响较大的情况发生,则在当年的10月份提出调整申请,由调度中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各单位的申请对能耗和用水指标做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节能节水统计管理

  (一)公司实行节能节水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所属单位应做好能源和水资源的消耗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用能用水统计台账和有关基础数据资料档案,并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二)公司所属单位必须如实上报节能节水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要对本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能源消耗数据统一口径、数出一家,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节能节水统计应以计量数据为基础。要加强节能节水计量数据的管理,各用能用水单位要完善计量手段,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和可靠;

  (四)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节能节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节能节水统计基础管理工作,保证节能节水统计信息的可追溯性和信息传递的畅通及准确性;

  (五)所属单位的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应做好本单位的能源、水资源消耗及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水资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到月度有简析,季度有分析,年度有总结;

  (六)节能节水管理人员须按统计报表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对本单位报送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 节能节水技措管理

  (一) 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展节能节水技术交流,使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更新改造,加快淘汰低效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二) 根据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耗水产品淘汰目录,制定本单位落后耗能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调度中心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所属各单位的能源指标完成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即时反馈调度中心;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节能节水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节水完成情况纳入所属单位的业绩考核,所属单位应逐级分解落实节能节水目标,并严格考核。

  第十六条 调度中心将根据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和《能源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对所属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进行总结评比。

  第十七条 公司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所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节能节水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对所属单位能源管理的考核执行公司《燃气有限公司能源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制度 篇3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节能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节能技改项目管理,有效推进节能技改工作,顺利实现公司的节能降耗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节能技改措施、节能技改项目的管理。

  3定义

  节能技改是指以提高生产工序和设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能源节约为目的的技术改造。

  4职责

  节能降耗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技改工作。生产管理部是公司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技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节能小组的工作归口部门,负责各部门能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监控、考核与协调,对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核和汇总上报,项目批准后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督促、考核、协调,项目完工后的验收、评估、考核和推广,与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等管理工作。

  5内容

  1.1.节能技改的目标和项目选择原则

  1.1.1.节能小组应根据公司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和要求,借鉴行业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生产性、非生产性活动的运行情况和财务承受能力,每年制定节能降耗目标,恰当的选择节能技改项目,编制节能技改项目计划,报厂长审核,组织可行性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1.1.2.节能技改项目的选择原则

  1.1.2.1.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1.1.2.2.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1.1.2.3.鼓励选择技术先进、可靠、投资少效果好的短平快项目。鼓励选择投资收益好的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鼓励选择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改进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对公司效益有较大贡献度的节能技改项目。

  1.2.节能技改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1.2.1.年度节能技改计划由子节能小组制订,组长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厂长批准。

  1.2.2.批准后的年度节能技改计划节能小组负责编制项目可行性方案。

  1.2.3.节能技改项目实行分级论证审批。

  1.2.3.1.估算投资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的,作为中小型节能技改措施,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生产管理部、财务部备案并进行监控。

  1.2.3.2.估算投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项目,作为中大型节能技改项目,由节能小组组织可行性论证,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论证通过后由生产管理部汇总后报厂长批准实施。

  1.2.3.3.重大节能技改项目(估算投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按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规定报批和管理。

  1.2.3.4.对中、大型节能技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除组织公司内部的专业人才和财务人员参加外,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论证或专访征询意见。务必保证项目论证的质量,防止项目决策失误。

  1.3.节能技改项目的实施和考核

  1.3.1.节能技改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并经批准后,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各生产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采购部、各生产部门等,生产管理部为组织牵头单位。

  1.3.2.当年未能完成的跨年度项目,可办理未完项目结转。项目进度考核可分阶段进行,待项目完工时进行验收评估和对项目责任人进行综合考核。

  1.3.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种种原因确需变更甚至停止实施的,项目所在部门应及时提出项目变更申请报设备动力部,经厂长批准后才能变更或停止。

  1.4.节能技改项目的评估和推广

  1.4.1.节能技改项目完成后都应该组织验收评估并对项目责任人进行综合考核。具体的验收评估办法由生产管理部拟订,经厂长批准后实施。

  1.4.2.生产管理部负责将项目验收评估情况、对项目责任人的综合考核结果和奖惩方案汇总报厂长批准后进行奖惩。

  1.4.3.对成效突出、管理精细的节能技改项目和项目责任人,应进行宣传表彰。有推广价值的节能技改措施和项目,应组织推广,包括向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必要时,公司可建立节能技改措施和项目的数据库。如果发现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影响项目正常进行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技改措施和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节能减排项目的管理。

  1.4.5.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如果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节能技改项目的管理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1.4.6.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提出修订。

  1.4.7.本办法经厂长领导批准后试行。

节能管理制度 篇5

  为降低办公成本,节约能源,杜绝人为浪费,使员工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对办公室节能降耗事宜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公司各公共区域的水电设施设备,须保持完好,物管部门应经常进行巡查,若因未及时修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依照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为节约用水、用电,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规范使用水电责任区域及标准如下:

  1、各办公室的照明,上班期间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下班后由清洁工及夜巡员工负责,须做到人走灯灭,如发现常明灯的行为,对其负责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2、各办公室、会议室使用的空调、取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设备,必须随当时的气温情况确定是否开启,原则上28℃以上(含28℃)或低于12℃方可开启,如有违反,一次性扣发当事人100元工资。

  3、各部门办公室使用的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用电设施,由各部门人员负责,须在下班后关闭,如有未关闭现象,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4、用完水后应随手关闭水龙头,如若发现常流水现象,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公司员工如发现水龙头应关闭而未关闭,应及时关闭,并立即通知使用部门,若不闻不问,事不关己,每次扣发当事人100元工资。

  6、如果再次违反以上规定,则双倍处罚;以此类推。

  三、节约用纸。打印、复印采用双面模式,草稿、公司内部资料尽量使用单面废纸打印。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节能管理制度 篇6

  1、ab座写字楼地下层的生活水池检查孔应加装防虫网与水池口盖板,溢水管出水口加装不锈钢丝网防蚊虫,屋顶水箱和生活水池的溢水管处,应设计安装溢水报警器,防止自动补水控制器失控,造成跑水和淹水损失。

  2、小区的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喷淋系统的阀门,应每个月手动开关一次,防止阀芯结水垢,丝杆腐蚀关闭不严。

  3、小区的变频供水装置与热水装置同机房、变频柜环境温度超标,夏季时期应配置落地风扇对变频柜降温。

  4、ab座写字楼地下层生活泵房结露严重,应对启动柜加装隔离装置,如塑钢窗,防止湿空气入侵柜体结露,变频器受潮,对水泵电机端加镀锌板挡水,防止露水入电机,每天轮换工作两台泵。

  5、a座27楼层屋顶水箱的出水管产生的露水积在封闭段的地面上,穿墙的消防水管受淹水腐蚀,应尽快用水泥包住地面段水管形成水泥钢管防腐。

  6、电梯底坑的抽水泵应定期巡检,防止抽水装置失控淹缓冲器和轿箱。

  7、abc座的各层水管井内没有设计安装排水管设施,当管井发生跑水时溢水流入通道进入房间和电梯轿箱,应在各层水管井内安装2寸pvc排水管和地漏。

  8、中央空调的冷冻水和冷却水管路已经注水,水质未做水处理,管路浸水后生锈,应尽快对空调水系统做水处理或湿保,防止管内生锈堵塞风机盘管的热交换器。

  9、为确保滚动轴承设备可靠运转,对重要设备应提高润滑油脂等级,对生活水泵,空调冷冻冷却泵,空调柜机,冷却塔的轴承加注二流化钼高温油脂,防止轴承失油磨损。

  10、对溴化锂蒸汽空调机安全管理规范和真空管理规程应上墙做公示,空调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空调运行人员需培训结业持证上岗。

  11、对空调新风机、空调柜机的过滤网应定期清洗,风机的传动带定期调整张力和检查振动,发现超标,立即调整维修。

  12、冷却塔安装在四楼屋顶,a、b座高楼抛异物会掉入冷却塔布水槽流水孔,影响冷却塔降温效果,应在布水槽上加装防护网,防止异物掉入后堵塞布水孔流水。

  13、对写字楼卫生间风机,电梯机房空调机,公共通道灯具,应加装微电脑时控开关,按季节调整设备自动起停时间节能增效,延长设备寿命。

  14、中央空调制冷制热能耗大,应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就能节能,当空调制冷制热满负荷运行两小时后,室温达标,可降低制冷制热负荷,当回水温度增大一至二度时,增大工况负荷,让室温缓慢变化,动态循环操作,不断持续创新节能降耗运行。

节能管理制度 篇7

  一、节电管理制度

  1·为加强节电工作,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电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电责任心。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电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电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电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照明用电管理。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照明。除重大节假日外,不得开启装饰灯、景观照明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灯或少开灯;在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下,夜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6·空调用电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设置标准,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坚持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办公室无人超过半小时要关闭空调。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

  7·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

  8·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在节电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用电超支的科室通报批评。

  9·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节水管理制度

  1·为加强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水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科学知识,提高节约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水责任心。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水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水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注重办公区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大力推广使用感应式、延时式节水龙头和器具。

  6·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7·加强食堂用水管理。蓄水池应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减少浪费。

  8·加强用水设施检修。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修和巡查,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9·加强节水宣传。充分利用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水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节约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水责任心。

  10·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在节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用水超支的科室通报批评。

  11·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节气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共机构节气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严格操作规程,杜绝空火燃烧,实现燃气燃烧热量利用效率最大化。

  6·推进燃气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燃烧器具。

  7·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在节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用气超支的科室通报批评。

  8·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公务车辆节油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管理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登计统计管理,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设置车辆行驶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建立公务车辆单车月行驶公里、百公里油耗、维修费用及用油情况台账,每月定期张榜公布。

  6·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季度及年度车辆油耗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7·公务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加油制度,认真落实“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规定。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规定。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

  9·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应优先选购排气量小、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的车辆。

  10·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车辆统一派遣规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车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能用小轿车的,不用旅行车;严格控制长途用车,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务车辆。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公油私加,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查处。

  11·教育、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倡导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公务车辆要避免长时间搭载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载行驶。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调使用量,正确使用节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待命,避免停车开启空调等待。

  12·定期维修保养车辆。及时更换空气滤芯、汽油滤芯、润滑油,定期清除燃烧室积炭,保持轮胎气压正常,车辆良好技术状况。

  13·定期开展车辆节油知识讲座,开展车辆维护保养、节油驾驶等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驾驶技能。

  14·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油自觉性。

  15·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每周少开一天车的规定。每年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车日”,除特殊公务车及重要公务活动外,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应停用公务车,倡导停用私家车,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6·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车辆节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车辆节油目标完成。对在节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车辆油耗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1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办公用品节支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共机构办公用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强节气宣传。科室要加强对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使用燃气,自觉节约燃气。

  3·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4·工作人员都应履行节约用气义务。科室要加强节约用气巡视检查,对发现浪费气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批评。

  5·严格采购审批制度。随用随买的个别零散性采购的办公用品,按级申报,逐级审批。

  6·增强办公用品采购透明度。采购前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7·定期进行办公用品库房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做好库存办公用品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

  8·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对于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和经验法则设定领取基准。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作出解释,否则保管员有权拒付。

  9·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再生纸使用,提倡办公耗材再利用。

  10·禁止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开展办公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回收处理机制。

  11·办公用品由后勤服务保管员专人负责保管。办公用品的保管与采购人员应由2人以上分别担任,各负其责,不得一人双兼。

  12·使用办公用品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处处精打细算,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13·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14·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

  15·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贵材贱用。复印纸应用于复印,不得用做草纸、包装纸;大头针、曲别针等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16·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略有余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8·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故意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赔偿。

  19·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评比活动。我院节能办公室结合绩效考核,对办公用品节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办公用品严重超标、运行费用严重超支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20·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制度 篇8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力争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

节能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合理利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要设立相应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区节能工作的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负责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二章 公共机构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各公共机构应建立详细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联络员负责将本单位的'年能源消费数据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七条 各级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能源消费计量报告制度,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至少每年报送一次本年度能源消费统计表,同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电管理:

  (一)减少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

  (二)减少照明用电。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的设计,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除重大节日或有关部门通知外,夜间不允许开灯亮化办公区域的景观照明。

  (三)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电脑等办公设备应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复印机背面排气孔与墙面最少保持10公分距离,以利散热。停用办公设备1小时以上的,应关闭设备电源。每天下班时,应关闭办公用电设备的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拨下电源插头。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等部位的用电情况应进行重点监测,实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四)减少电梯用电。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日常节水管理:

  (一)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杜绝水龙头跑冒滴漏造成的“长流水”现象。严禁使用高压自来

  水冲洗地面、设备、器具和车辆。各单位内部绿地养护应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灌溉,提倡微灌、滴灌等方式。

  (二)提倡中水回收。鼓励建立再生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和城市污水、废水作净化处理后,成为达到国家标准的“中水”,并进行回用,减少用水量。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加强公务车辆节油管理:

  (一)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保有数量,按规定标准配备用车,新购公务用车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严格控制高油耗公务车辆的购置。

  (二)推行一车一卡制度。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定期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

  (三)规范驾驶。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公务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公务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公务车辆空驶里程。禁止非公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四)推进公务车服务社会化。加快机关班车、接待用车和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市政府采购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节能清单所列节能产品、设备为主的政府集中采购名录库,优先采购以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和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

  第十三条 为公共机构服务的物业公司,每年应当明确提出具体节能管理目标、要求和措施,并由业主单位进行监督。

  第三章 监管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十五条 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措施和计划。建筑能源审计数据可从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中采集。

  能源审计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和节能岗位落实情况,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耗定额完成情况,节能改造情况,公车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共同承担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耗监测任务,明确投资收益分析和节能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在适当范围内,逐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参与政府机关的合同能源管理。第十八条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的具体办法,组织、协调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监督、检查、考评和公示工作,并纳入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节电、节水及公务用车节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年终节能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核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书面调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是:

  (一)自查申报:各单位先行年终自查,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二)考核评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分项打分等方法,对年度节能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三)汇总上报:由考核小组汇总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四)奖励处罚: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 节能考评结果经报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后,应当予以公示或通报。

  对涉及重要工作机密或不宜公示结果的单位,可由本单位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申报予以免除公示或通报。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对考核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受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公示信息出现错误的,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证后,在公示或通报媒体上进行更正。

  第二十三条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对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自愿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改造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资助。第二十五条 公共机构完成节能改造项目且正常运行一年后,项目年节约经费(财政资金安排部分)可作为奖励资金按每年20%的比例、连续3年返还给被改造单位,用于该单位节能减排相关支出。奖励资金由各单位在申请下一年度预算时一同申报,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作为该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

  第二十六条 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机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阻碍节能检查、未按时报送能耗数据、提供虚假数据的公共机构,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七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节能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由市财政部门按当年全市节能规划目标相应减少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能耗核拨财政资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节能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强化节能管理,努力降低能耗,提机组经济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电力节能检测中心管理办法》,原能源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节能管理规定(试行)》及《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分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督细则。

  第二条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及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降低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以适应节能管理的需要。火电厂的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原能源部《电力工业发电企业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的要求,各计量表计划分责任单位、责任人。

  第四条 节能技术监督是电力工业节能工作的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电力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实行节能监督责任制。节能技术监督,即对影响发电、供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和评价。

  第五条 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与协调,各部门要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 通过对发电能耗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阶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使其电、煤、油、汽、水消耗达到最佳水平。

  第七条 节能技术监督指标实行考核制度。

  第八条 加强节能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分公司员工的节能意识。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分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领导的节能技术监督领导组,并在发电运行部设立厂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和节能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一)分公司节能领导组的职责

  1.领导分公司的节能工作,实施分公司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协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节能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运用行政、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本企业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4.组织制定并实施分公司节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以及年度节能措施计划。

  5.建立系统化的节能综合管理体系,广泛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

  6.审定各部门能耗指标定额。

  7.审定分公司节能评比和重大奖罚规定。

  8.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本分公司节能管理工作。

  (二)节能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公司节能日常工作。

  2.编制分公司节能规划、年度节能措施计划及各级能耗指标定额,定期检查节能规划的执行情况。

  3.开展分公司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

  4.参与审查分公司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中有明确的节能指导思想,正确选用节能设备、材料、工艺,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5.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6.负责对分公司各部门的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标准监督和节约能源的巡回检查。

  7.按月、季、年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节能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8.制定节能奖罚制度、审核分公司内各部门的节能奖惩报告,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节能奖金分配方案。有权对各部门中出现的不利于节能降耗现象提出考核意见,监督节能奖惩办法的执行。

  9.协助分公司宣传、培教部门组织节能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节能意识和技术素质。

  10.组织建立能耗基础资料及能源统计资料管理台帐,建立历年煤耗率、厂用电率、煤耗量及各项小指标完成值台帐。

  11.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例会,总结交流监督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2.对严重影响锅炉、汽机节能指标的重大缺陷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总部,并抄送上级电力行业归口技术监督部门。

  13.负责对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4.完成分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 节能技术监督实行由分公司、各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系。各部门设立兼职节能技术监督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网,班组设立兼职的节能技术监督员。

  第十一条 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及分公司的节能技术监督规定,并监督、检查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对本部门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效果的测算、评定和效益评估,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并将监督报告报分公司及总部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三)对影响发电机组节能指标完成的缺陷和问题督促解决,并上报分公司、总部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四)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的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会后写出报告报厂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

  (五)将分公司下达的节能技术监督项目及具体工作、监督指标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负责监督、实施和完成。

  (六) 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有关的记录、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档案,做好节能台帐记录。

  (七)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的所有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对其准确性负责。

  (八)制定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九)负责向分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办公室报送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及报表。

  (十)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其它任务。

  (十一)燃料管理部除执行上述条例外,还应执行以下两条

  1.加强燃料管理,力争按锅炉设计煤质订货进货,入厂煤尽可能按煤种堆放,上煤时搀配均匀,及时进行入厂煤的工业分析和监督。

  2.对入厂煤的轨道衡,汽车衡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班组节能技术监督员职责

  (一)对本班组的节能技术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报本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

  (二)每月召开本班组的节能技术监督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节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写出报告报部门节能技术监督员。

  (三)建立健全节能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运行记录、技术改进资料,做好节能台帐记录。

  (四)完成上级下达给本班组的节能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

  (五)做好本班组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到严格管理、精心操作、文明生产,降低消耗,使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六)完成本部门及分公司下达的其它任务。

节能管理制度 篇11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正常运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尤其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其职责、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真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

  3、认真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安全条款,协助总包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

  4、及时提出对总包与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并协助协调。如达不到要求则下发监理通知书。

  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6、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吊篮脚手架应始终处于绝对安全状态。

  7、不定期组织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下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整改并加以验证。

  8、具体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应符合'条文'jgj102-96第7、2、5条的规定,即窗体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否则应经设计同意后方可采取措施进行节点处理。

  (2)在型材使用方面不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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