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十篇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1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2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当值班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随意离开岗位。(监控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监控员如有事需离开监控室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替岗)
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通知下一班监控员。
4.监控室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5.每天交班前要对监控室各种设施设备以及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卫生清洁。
6.任何人不得私自自调用监控录像和查阅录像资料,如需查阅需填写《查阅录像申请表》,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
7.当值监控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中心内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非监控人员私自操作。
8.当值监控人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员,不得无故占用通信设备。
9.监控室属大楼重点保密部门,仅限保卫科当值监控员、当值班长、消防主管、保卫科长、分管领导进入。其他员工及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如有违反者,随意进入者和当值监控员共同处罚。
10.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11.严格遵守监控岗位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他人透露关于大楼的任何情况。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3
为充分发挥我行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监控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值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我行人员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共12条)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中心系统和设备基本操作方法,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软硬件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认真、细致观察系统发出的信号指示及相应监控录像画面,如发生警情,应依据处警预案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性物品带入中心。
第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中心数据资料的调阅必须严格执行《网点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信息维护及台帐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阅、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严禁议论、传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心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严禁因私使用工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六条 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留宿他人、乱扔杂物等。
第七条 监控中心主管需提前制定排班计划,检查督导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处理值班人员上报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计划坐班值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值班期间需仔细查看各营业网点情况,不得随意(擅自)脱岗、离岗,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锁好出入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监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安保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第十条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因故不能到岗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除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到岗,不得搞突然袭击,临时请假,导致无人接班。
第十一条 中心监控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设备,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4
一、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
二、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
四、 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 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六、 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 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 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
九、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5
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矿井瓦斯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
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每班监控员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
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私自借阅。
4、监控室内只准存放当月的技术资料,其它资料按年、月整理存放档案室。
5、填写技术资料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6
1、监控系统的故障情况,包括地面主机无显示、显示断线、报警及地面机房停电、监控主机损坏等,还应包括井下监控设备损坏、传输信号中断、分站及传感器无显示等。
2、监控中心应对监控故障情况高度重视,保证故障情况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
3、各部门应对监控故障情况的汇报及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严禁无故推委、扯皮等现象出现。
4、如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由调度室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联系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在3分钟内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值班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处理情况。
5、如井下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并通知监控维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6、如发现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监控值班人员应先向井下瓦斯超限地点打电话撤出瓦斯超限地点所有作业人员,并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同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作业。
7、如监控故障情况超过半小时,应由维护人员每半小时向监控室汇报一次故障情况的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等,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故障情况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
8、如故障情况时间超过12小时,应有矿总工牵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监督进行处理,并汇报有关部门。
9、如需改变监控设备的接线、移动监控设备等须停止监控设备运行的,应事先汇报监控中心,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由监控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报县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7
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一、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
二.负责检查和测试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灵敏和完好程度;
三.交班人员在交办前半小时对消防监控设备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填写各项记录,做到不漏不错项目齐全;接班人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检查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室内及设备的卫生,各项登记记录,通讯、警用器材等设备物品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改动设置;
六.当班人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或从监控器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录像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治安刑事、火灾等案件和事故,应迅速按程序进行处理;
七.监控器内所监视到情况与内容均属保密,严禁外传,不得向无关人员介绍宾馆监控设备情况;
八.值班时要按规定着装、注意行为规范,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热爱本职、监守岗位、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勤于钻研、熟悉业务、勇敢果断、大胆细心;
九.积极配合内保巡逻人员的工作,认真完成宾馆及部门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
十.遇特殊、紧急情况监控室值班人员有权发出的紧急呼叫,指挥调动部门其他人员;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其他临时性任务;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9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火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篇10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
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酒店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消防监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监控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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