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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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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行政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 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总则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 责任与处罚

  (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 篇3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 遵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行政管理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 爱集体

  和集团荣辱与共,关心集团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 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 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 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员工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第六条 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 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 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 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 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集团的一切事内部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 保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 勤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行政管理制度 篇5

  行文签发制度

  县委公文处理及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1、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县委全委会或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3、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任免、提名、推荐重要干部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文件,经分管常委审核后,由县委书记签发。

  5、党政联合行文,由县委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委办公室核稿,转县政府会签后,再由县委办公室办理;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县政府领导审签后转县委办公室办理。

  6、县委常委会纪要由县委办负责起草,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后送书记审定签发。

  文件签收登记制度

  一、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亲启的外)均由机要室收发员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三、收发员拆封和签发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须将标题(文件摘要)、发文字号、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等逐项进行登记,编号,保管。

  四、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工作需要借阅的可按有关规定复印或借用。

  文件登记分发制度

  一、文件收发、登记、呈送由专人负责。凡正式文件均须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作好登记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公文。

  二、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三、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一一加以注明,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分发文件要准确、及时。分发文件人员要熟悉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领导同志的分工,遇到疑难或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及时掌握变化情况)。重要文件或急件要及时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以免压误,并在左上角标上紧急标签。特急文件,除催促经办单位及时处理外,应向分管领导报告。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误分的文件,应及时退回分文单位,不能压着不退不办。

  文件复制汇编制度

  一、文件的复制。复印密级文件,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绝密级公文和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公文,不得自行复印。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印上级机关发给的密级文件,须经文件制发机关同意。经批准同意翻印或复印的文件,翻印件和复印件上要标明翻印、复印机关的名称。翻印、复制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样严格进行管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要严格控制复印数量。严禁将密级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二、文件的汇编。汇编上级机关的秘密级以上文件需向上级机关写出书面请示,并附上汇编文件的目录,经发文机关批复授权后方可汇编。经批准汇编的文件,汇编本应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汇编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文件拟办阅签管理制度

  一、市以上文件由保密办负责送主任批阅。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按批示意见办理。有催办查办任务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负责。

  二、各类电报由机要局负责送主任阅批,并负责传阅。领导人有批示意见的,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三、县委、县委办文件,按正常渠道分发,做到迅速及时,不出现漏发、误发问题。

  四、乡镇和县直部门发来的文件,由秘书综合科办理,属需要书记阅批的报告、请示等,先送主任阅处;属发给书记的信件按程序送书记办公室;一般资料性文稿,除写明各科室收的其余都交分管文字的主任阅批。

  五、从事内收发的文秘岗位人员负责县委领导各类文件的传阅工作;综合秘书岗位负责办公室正副主任、挂靠单位领导的文件传阅工作。

  六、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级机关、各乡镇文件登记造册按领导排名依次送各位领导传阅。

  七、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传阅,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八、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要登记,退回文件要销号。领导与领导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或丢失。每个传阅卷每人阅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天,阅后的文件要及时交回综合秘书岗位销号,阅件人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九、文秘岗位相关人员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善保管。做好中央、省、市文件年终清退时的准备工作;做好有查考利用价值文件的平时归卷工作;做好年终文件的销毁准备工作。

  文件分类传阅制度

  一、为做好文件的传阅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收到各类文件后,由机要室收发人员在做好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登记工作后,认真填写收文处理单,附在所传文件上,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三、根据领导的批示,对需传阅的文件分类别传阅,领导批示需具体部门、个人承办的文件要及时送阅承办人。需要复印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同时通知相关部门传阅或复印送阅,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传阅过程中擅自复制或损毁文件和资料。

  四、凡经领导批准,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文件传阅整个过程的服务管理工作,不得任意扩大传阅范围。

  五、凡涉密文件的传阅,均应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具体办理。阅办单位一般应于当日把阅示文件返回机要室,特殊情况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送阅文件要及时、准确、迅速,急件急送,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收回、清点注册、整理归档。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过程的最后环节,是档案工作的基础,为了使案卷更好的利用,发挥其作用,便于管理和查找,特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时间: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份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移交本机关档案人员。

  二、归档要求:

  1、凡是本机关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年度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都应归档立卷。

  2、归档的文件材料(原件、修改件、正式件等)和电子文档,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并根据其性质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确定保管期限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以便保管和利用。

  3、具有永久和长期保管价值的案卷内“备考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4、对需要归档的案卷,在装订时必须认真检查。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的材料一律不得归卷,有者必须用钢笔重新抄写或复印。装订做到结实、整齐、美观,便于长久保管。

  5、每年的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要在第二年的四月末前装订成册。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国家、省、市、县各单位的各种文件分发、传递、搞好年存档文件的归档立卷工作。

  二、收发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对各类文件及时处理,急件随到随办,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发出。

  三、对每件收发文件要认真分类登记,马上送办公室主任手中,•对领导的批示、批复,一般要在当天或第二天转送有关部门承办,对返回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年终立卷做到一件不缺。

  四、要协助领导搞好保密检查,做好保密宣传。

  五、半年核对一次文件,以免丢失,文件借阅要认真签字。

  六、有计划的抢救历史档案,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七、负责接收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的编目和管理工作。

  八、平时注意收集、整理文件材料,为年末装订打下基础。

  九、对案卷进行认真分类登记入册,并随时记载借阅利用情况。

  十、及时为机关、为领导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做到查找迅速、准确。

  十一、热情接待来档案室查找文件的同志、并且对查档人进行保密宣传。

  十二、做好县委办的资料、刊物的登记。

  档案借阅查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仅供本单位借阅查阅利用,不得外借。

  二、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查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查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查阅手续。借阅查阅文件档案,需首先填写借阅查阅登记表,履行批准手续,方能借阅查阅。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三、借阅查阅时需由档案员按指定内容查出,借阅查阅人不准随意翻阅案卷。借阅查阅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删改、涂写、拆损案卷、拍照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绝密、机密、秘密档案借阅查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准借出。

  六、复印档案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摘抄、复印档案资料不准外传和翻印。凡私自抄录、拍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追究责任。

  文件的清退销毁制度

  1.办公室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机要室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积极设法追查和补救。如遗失密件,还要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

  2.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承办、借用的文件等清理退还,个人不得带走。

  3.销毁文件分为纸面文件销毁和电子文件销毁两类。

  4.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5.销毁密级公文必须逐一登记,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秘密公文。

  6.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销毁公文必须实行二人现场监销。应由办公室机要室收发员和指定的专人,在分管领导及县保密局的共同监督下到指定地点销毁。电子类文件删除后必须清空回收站。在销毁过程中,应禁止无关人员介入,不得失落、遗漏。

  7.严禁向废品收购等部门出售内部文件、内行刊物和内部资料和其他涉密物品。

  信息报送制度

  1.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及时为各级党委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信息服务;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敏感性。

  2.必须遵循真实性、时效性、全面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一般动态性信息,力求当日发生当日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市委办公厅,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措施、原因、后果等;每季度要报送一次反映全县社情民意的综合材料。

  3.信息的撰写要力求选题准确,立意新颖,语言简洁,层次明晰。信息的校核要严肃认真,从语言、文字、思想、内容到数字、标点、格式、引文等都要确保无误。

  4.严格信息签发制度。上报常规性信息由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发,分管副主任外出时,委托其他副主任代签;上报紧急重要信息(包括涉及县内工作问题的新闻、调研文章或其他“问题信息”)必须由主任甚至分管县领导、县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下发信息在印发前必须经分管副主任审阅,重要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阅。

  5.信息传递要快速、高效。上报信息在签发后从专网当日上报。加急和特急信息要随编随发。《盐边信息》编印后,由文秘直接分送县委领导。

  6.做好节假日期间的信息值班工作。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紧急重要信息,要立即向县委和办公室领导汇报,经同意后,以“特提”电报的形式报送省、市委办公厅值班室。

  7.办公室实行全员报送信息制度。办公室各主任和所有文秘人员都参与信息报送工作,承担信息报送任务。

  8.信息会商制度。每月月初对上月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研究近期信息工作,确定重点和方向。

  9.责任量化制度。把信息报送和采用任务分解到人,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

  10.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报送采用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信息工作奖惩办法,每半年对乡镇、部门和办公室内部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励,通报后进,调动工作积极性。

  11.约稿制度。加强与市委办公室的衔接沟通,掌握信息需求动向。每月月初下发信息要点,根据需要随时调整确定信息要点,要求乡镇、部门和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整理上报,为办公室提供第一手材料。

  12.信息调研制度。加大信息调研力度,变零敲碎打为深入调研,注重综合调研信息的采写编发,定期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及时为党委决策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13.档案制度。办公室确定专人对上报信息、下发信息和《盐边信息》归档登记,负责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各股室(班)负责人对办公室承办的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和报告负责,并督促值班人员或信息部门认真做好向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紧急重大情况报送工作。

  二、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主要包括:

  (一)由于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大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事件;

  (二)民族、宗教、边界纠纷;

  (三)金融挤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工资和养老金发放、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罢工、罢市和非法集会、游行等重大情况和事件;

  (四)各种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爆炸、抢劫、盗窃、凶杀、故意纵火等重大刑事案件;

  (六)火灾、水灾、地震等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和各种疫情;

  (七)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

  三、县委必须向市委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是:

  (一)县所在地城市3级以上有感地震,其他地区5级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破坏性地震;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累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死亡2人、重伤6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等自然灾害;

  (四)一次死亡2人、重伤6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生产事故或涉及10人以上的重大中毒事故;

  (五)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六)30人以上有可能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10人以上有可能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或特殊人物、影响面大的上访事件,当地发生的参与集会人数可能在100人以上的,有暴力倾向或可能诱发暴力行为的事件;

  (七)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人数虽少,但造成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和城市交通堵塞的群体性事件;

  (八)各种重大疫情;

  (九)其它各类重要情况。

  四、凡有紧急重大情况发生,各股、局、室、班及值班人员在及时妥善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先向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根据办公室领导要求及时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般情况下,应在2小时以内将有关情况形成材料按规定程序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规定时限的视为迟报。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主要,晴况,再书面报告详情,并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五、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报送要视不同情况,及时请示县委有关领导后确定报送程序、范围和形式。

行政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条 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1.6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1.8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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