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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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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精选21篇)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

  《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xx]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综合办公室、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期在20xx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库数据。

  3、物流部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物流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物流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物流部。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时的信息采集和传输。

  二、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药品中属国家规定的附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三、内容:

  1、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是指我公司正常经营的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管目录的药品,并随着国家监管目录的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2、质管部负责对附有监管码的品种的审核确认,并指导保管员操作。

  3、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扫码设备无法识别的,企业应当拒收。

  4、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药品入库时监管码的采集、传输管理。

  (一)由保管员负责入库药品监管码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药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二)信息采集确认无误后,由信息员通过专属平台进行传输;确认传输成功后方可删除扫描枪内信息。

  6、药品出库时监管码的采集、传输管理。

  (一)由保管员负责出库药品信息码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要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药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二)信息采集确认无误后,由信息员通过专属平台进行传输;确认传输成功后方可删除扫描枪内信息。

  7、保管员负责扫码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信息员负责扫码工具和上传工具的维护工作。

  8、本公司电子监管信息传输网络平台密钥由信息员保管、使用、维护。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可溯性,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xx]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

  2.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xx]364号)

  3、适用范围:

  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

  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药店应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销工作。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与核销,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未发现问题的,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应及时报质管科,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4

  一、从事药品质量验收人员,须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验收药品必须在库房内划定的“待验药品区”进行。

  三、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凭证、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检查。

  1、核对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

  2、外观质量检查,根据药品剂型、类别,参照《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进行检查。

  3、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证件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4、检查中小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成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存条件等内容。

  5、检查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首营品种时,应进行质量审核。

  五、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该品种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六、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由保管员入合格药品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拒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七.验收员做好购进和退回“药品验收记录”,结论准确、不缺项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购进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供货单位。

  1、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及时送规定的药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必须根据订货合同、发票或随货同行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及价格;

  3、验收的药品如与合同所签订的药名、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应及时上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验收入库。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5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4、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6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将校内实验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实验器材(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设施、用具、用品等安全。

  2、实验教学师生人身安全。

  二、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1、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

  (1)教务处分管主任是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实验员及相关任课教师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签定《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书》。

  (2)教务处分管主任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的落实。原则上各实验室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和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分别为各自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3)实验课或使用实验室期间,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用具、用品及师生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指导教师负责。

  (4)实验室安全工作常规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各实验室设立安全员岗位,并落实责任心强、有相关上岗资格、安全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

  2、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一般规定

  (1)加强安全教育,上好第一堂安全教育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努力提高教师及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务水平;严格履行安全工作层级管理职责,将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落实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技术、设施和装备条件;健全安全工作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规程和岗位职责。

  (3)将安全工作的所有项目内容落实到人,并实行部门安全工作每天值班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百分之百无遗漏。

  (4)实行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安全工作检查要有专门的检查记录。

  (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层级报告制度,加强与学校保卫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6)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松散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人员追究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及化学、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守则

  1.在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未经领导同意不接受公私来访,接待客人请在室外进行,联系工作在办公室进行;

  2.实验室大门定时开、关,若在规定时间以外进出实验室要先向有关人领取钥匙,自开自锁,安全自己负责;

  3.各室的门、窗、水管、电源在下班时要关好,才能离开实验室,若因失职未将门、窗、水管、电源关好,而造成的损失,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受到表扬;

  4.节假日轮流值班,处理日常事物和注意安全事宜,并填写值班记要;

  5.有实验室保卫小组成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年年终安全大检查一次。

  (二)剧毒药品保管及领用制度

  1.各种剧毒药品均需两人共同保管。

  2.剧毒药品增减账目必须高度准确精细,以备领导经常检查。

  3.不论任何情况学生不得直接向保管室领取剧毒药品。

  4.教师领用剧毒药品必须填写《剧毒药品领用报告单》,注明用途用量,才能发给(限一次用量),并实行两名教师共同领取、同时投料(实验用)。

  5.学生必须在教师监督之下使用剧毒药品。

  6.使用剧毒药品必须严加谨慎细心,不使剧毒药品撒在实验台上、地面及其它器物上,如发生上述情况应立即收拾干净,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含有剧毒药品的废物,不能按一般废物处理,以免危害附近人畜的生命,并将使用情况、处理情况记录在《领用报告单》上交办公室存查。

  (三)化学学校药品申购制度

  为了规范药品申购程序,减少浪费,保证学生做实验和科研的正常进行,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做实验所需要的药品,先由各教研组向教科室主任提出计划,由教科室主任审查后填写申购单,再交由主管副校长申批,然后,本着节约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按量购买所需药品。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7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应作拆零记录。

  五、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六、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8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

  二、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物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物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9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别,如批号:,失效期:19xx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xx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xx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

  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xx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29日;有效期20xx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习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ⅵ.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须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用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确实有实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3.到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原因。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各实验室必须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领取和储存管理。

  二、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

  三、领取危险化药品前,须作详细用量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批,某些剧毒药品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后,才能领取。

  四、危险化学药品须安全储存于保险柜内,并有严格的收发记录,储存时必须严格区分药品的性质,严禁混放。必须具备处理剩余毒物和残毒物品的设备与措施。

  五、管理人员对实验中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把握精确用量,并作出记录,由使用人签名。绝对不允许使用人将危险化学药品携带出实验场以外。

  六、节假前后,储存在实验室中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剧毒药品必须交回设备科危险品仓库暂存。节假日完后,再领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1

  药业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公司经营药品各环节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提供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岗位不合格药品控制。

  二、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内在质量、外在质量、包装质量及标识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应的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发文禁止使用或收回的药品,抽检不合格及所有符合假劣药条件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包括:

  1、采购来货验收时发现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2、在库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时发现包装破损、霉烂变质的及质量可疑的药品。

  3、销后退回经验收人员验收不合格的药品。

  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禁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6、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四、在入库前验收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验收员不得验收入库,应将不合格药品

  存放于不合格品区(不属质量原因拒收的存放于退货区,挂购进退出标志),同时填写相关单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养护、保管或出库复核过程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报质量管理部。

  六、上级药检部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药品或药监部门公告、发文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发运,追回售出药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待处理。

  七、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程序报损和销毁。

  八、已确定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予以处罚。

  九、对不合格药品数量和金额较大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实现药品可追溯。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可追溯质量管理。

  3、内容

  3.1本公司药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药品购销票据、购销存记录作为企业重要的药品追溯依据之一;

  3.1.2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购销存记录可作为药品追溯的依据之一;

  3.1.3公司药品电子监管管理上传的数据可作为药品追溯依据之一。

  3.2药品追溯质量控制要求:

  3.2.1药品购销票据、购销存记录管理

  3.2.1.1企业在购进药品时收货人员根据采购订单,核对随货同行单及到货药品,要求货单相符,无随货同行单或货单不符的应拒收。验收人员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验收药品时,要核对随货同行单、发票,要求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无发票或票据与货、款不一致的,报告采购部和质管部等待处理。

  3.2.1.2来货随货同行单由质管部(验收岗位)归档管理,来货发票由财务部归档管理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要求票据凭证完整无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证可追溯。

  3.2.1.3建立药品购销存记录,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实现药品可追溯。

  3.2.1.4采购药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审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供货商资质、药品合法性审批合格后,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证件效期和经营范围等信息均可由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跟踪。采购员需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制定采购订单。

  3.2.1.5收货员需对到货药品逐批收货,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和采购订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并通知验收员验收。验收员需检查随货同行单及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并按照验收规程检查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收货、验收需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相应模块记录结论后方可入库。药品在库储存过程,严格按照批号管理,按照养护操作规程定期养护,并实现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效期自动跟踪。

  3.2.1.6药品销售前需做好前置审批,销售员需收集销售客户资质资料。按照客户审核规程审核合格后,将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证件效期和经营范围等信息均可由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跟踪。销售员需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制定销售订单。储运部门收到销售指令后按照药品出库操作规程,做好药品拣货、复核、装箱等工作,并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出库复核记录,防止不合格药品出库。

  3.2.1.7药品销售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销售发票存根由财务部归档管理。要求票据凭证完整无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证可追溯。

  3.2.1.8药品运输按《药品运输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药品运输记录,所有药品送到收货单位后,收货方的收货员依据“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清点药品,无误后收货方在“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回执交公司集中存档,实现药品可追溯。

  3.2.1.9销售退货需由业务人员登录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指定退货申请,注明退货原因,生成退货通知单,收货员确认到货药品与退货通知单是否一致,并通知验收员加倍验收。定期向销售客户发出不良反应和满意度调查征询,及时汇总处理客户反馈信息。质管部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配合药品召回等工作。

  3.2.2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3.2.2.2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系统操作、数据记录的日期和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修改数据信息,修改各类业务经营数据时,操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在系统中予以记录。

  3.2.2.4电子记录数据应当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保证追溯数据安全。

  3.2.2.5公司定期审核相关记录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确保本公司药品流通正常有序,实现药品可追溯。

  4.归口部门:

  质管部、信息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3

  第二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5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两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物帐相符。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教师的责任

  1、各科教师在课堂内外都有对学生护书培训的任务,做好督检查工作。

  2、按照使用的频率和方式,可以将教材分为两类:《语文》、《数学》、《英语》为一类,要求学生为课本包上书皮,《音乐》、《美术》、《品德与生活》等教材,可分年级直接存放在专业教室,或由科任老师负责整理保存,并给教材编号,按学生的学号统一发放,下课时再由老师统一收回保管。

  3、每学期开学之前,各教研组长组织本学科教师对教材中变更的内容,做一插页,加入旧教材,注明变动的地方及变动内容;对于变更的有关练习,也要做成插页,加入《练习》中。

  4、定期引导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维护,经常在班级开展教材维护展评活动。

  5、学期结束时,由各科老师协助图书室,作好有关教材的检查回收工作。

  6、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收回的教材消毒整理,确保教材的整洁、统一、有序。

  二、学生的责任

  1、拿到教材后,先在书签上写下自己的姓名、性别、自己喜欢的格言警句。

  2、使用教材时,做到不乱写、不乱划、不标记、不折角,做课堂笔记和课堂练习时,要听从任课教师的安排。

  3、经常对所使用教材进行维护,如:把折卷的书角伸展压平等。

  4、在教材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慎,造成教材严重破损直接影响下次正常使用者,要自费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清破损的'原因;如造成教材丢失者,也要重新购买一本新教材,并在书签上写上丢失的原因。

  5、期末,教材交给图书室统一管理验收。如发现教材破损较为严重,影响到教材使用年限的,学生要按照教材定价赔付。赔付金作为教材维护基金,由图书室统一管理使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7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条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卫生部等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x医院终止妊娠药品采购使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第二条本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终止妊娠药品是指用于怀孕妇女提前终止妊娠所用的药品,主要包括下列品种:

  (一)米非司酮片(别名:含珠停、息隐);

  (二)米索前列醇片(别名:喜克溃);

  (三)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别名:利凡诺、雷弗诺尔);

  (四)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

  (五)卡前列甲酯(别名:卡波前列素甲酯);

  (六)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如天花粉蛋白(别名:花粉蛋白)、硫前列酮(别名:塞普酮)、甲烯前列素、环氧司坦(别名:爱波司坦)、吉美前列素、芫花萜(别名:芫花酯甲)等。

  第四条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五条建立购买、验收、入库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本院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处方应单独开具。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19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压积、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或按抢救车封条管理制度)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精神的药品分别放置,高危药物应在相应药柜上贴黑色“高危药品”警示标识,药品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使用,制定专人管理、领取和保管,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9、药瓶标签规范、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麻醉、精神的药品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名、浓度、剂量。凡标签不清、破损、模糊等应重新及时更换。

  10、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准确给药。停医嘱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药品应及时收回处理。

  11、病人用药均必须从本院药房取得,护士有权按规定拒绝一切外来药品(包括自备药)的使用。若非用不可,应在科主任同意下,患者或其家属在《福鼎市医院外购药品协议书》上签字后护士方可执行。

  12、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瓶。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5)如遇PRN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师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瓶。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20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将部分药品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凡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登记本,做到账物相符。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差错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3、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数量,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

  4、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等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 篇21

  一、为加强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20__年发布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

  四、高危药品管理措施。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高危药品在药库、药房、病区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架)或区域。

  2、A级、B级高危药品在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警示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3、高危药品调剂和医嘱转抄及执行时,严格查对,杜绝用药差错。输液卡转抄或打印后,由打印者在高危药品用法前面或后面标注红色三角符号(Δ);两人核对时,应检查红色三角符号(Δ)标注有无遗漏。

  4、A级、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法定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途径、超剂量、超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各病区应根据用药实际情况设置高危药品基数,并列出清单。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五、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高危药品的有效期,对近效期的高危药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高危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应有警示标记和提示。

  七、严格掌握高危药品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八、医院新购进高危药品时,应经过充分论证,购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临床医生、药师和护士,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危药品的安全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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