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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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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精选9篇)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1

  为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为了学生身心健康,调整和确定班级健康教育的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健康教育,逐步使班级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

  五年级全体学生102人

  二、评价方法

  1.平时的检查占30%

  2.课堂的学习表现30%

  3.期末考核40%

  三、评价细则

  1.平时检查要求

  ①头发与指甲:学生应做到头发整洁(勤洗头、无异味、无头虱),指甲整洁(勤剪指甲、保持干净),2项均做到为合格。

  ②面部与衣着:学生应做到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2项均做到为合格。

  ③书包与抽屉:书籍摆放整齐、无垃圾

  ④教室:不乱丢垃圾纸屑

  2.课堂的学习表现

  ①课前做好准备,带好书。

  ②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学习讨论。

  ③与同学合作,团结协作。

  3.期末考核

  试卷一张,百分计算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2

  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科学有效的教育机制、促进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

  一、评价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制约、激励、指导和调节作用,加强教育行政、研究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保证学生生动活动泼、主动全在展,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整体水平。

  二、评价制度:

  (一)教师:

  1、改革考试制度,取消学生按考试成绩排队,实行“等级”评价制度。

  2、认真落实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美术、音乐和艺术教育。

  3、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和教研活动,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激发学生兴趣、生动活泼的教学模式。

  4、按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留量和考试次数。

  5、重视发展学生特长,有具体计划和安排,做到内外、校内外相结合。

  6、上好活动,广泛开展学科、科技,体兴趣小组活动。

  7、体育达标率在98%以上,培养学生特长和个人创新能力。

  (二)学生:

  1、品行表现:分为三个方面:仪容、仪表;明礼貌;遵纪(规)守法。具体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坐、立、行、学习、姿势端正。不打架、骂人,礼貌待人,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影片,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爱护公物。

  2、学习态度:分为四个方面:注意、情绪、投入、独立性。具体要求:专心听讲,精神饱满,方主动学习,独立完成作业,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能力培养:分七个方面:听、说、读、写、演算、操作、制作。

  具体要求:通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朗读,背诵指定篇目,作感情真实、健康、内容具体,认真听话,复述主要内容,说话时语言清晰,讲普通话,意思明白。

  三、评价制度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了解、询问、调查、听、查阅资料、实地观察、抽查、测试等方法进行,并建立学生素质评价方案。

  四、素质教育教学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3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4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5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xx〕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字〔20xx〕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54号)精神,结合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6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__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左右,全省学前教育乡村办学点100%达到标准化要求。60%左右的县(区)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进一步理顺,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分担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的机制普遍建立,教师队伍逐步加强,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普惠资源建设。

  统筹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三孩”政策实施,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分阶段推进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

  完善“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与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安全保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

  1、制定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各地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十四五”本地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分布与变化、现有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分布状况,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坚持就近入园、方便群众原则,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在区域内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等招生改革办法。

  2、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制定实施《福建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基本条件》,启动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分园(部)以及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在教师交流、经费安排、课程教学、教科研、绩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提高帮扶成效。

  3、加强特殊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单独设置特殊教育幼儿园,在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增效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同时支持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园项目和资金向人口集中流入和公办园学位紧张的地区以及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各地要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高校、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等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园额”“大班额”现象。非营利性学前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

  2、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20__年,各市、县(区)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制度,公办率低于55%的县(市、区)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

  3、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各地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幼儿园实现办学标准化的差距,制定实施分批扶持方案,支持各类幼儿园加强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和户外场地建设,全面消除园舍安全隐患;要配备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为幼儿创设健康有益的环境。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1、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健全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适时提高公办园(含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2、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公办幼儿园保教收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要及时全额回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严禁截留克扣。

  3、完善资助制度。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发放政府助学金,适时研究免除保教费具体办法,同时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政府助学金。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确保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幼师培养培训。鼓励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 扩大学前专业师范生招生规模。鼓励各地与高校联合公费定向培养“本土化”幼儿园教师,探索实施优秀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引导师范院校强化师范生师德教育,增加学前儿童发展、教育、心理、卫生保健等专业课程比重,纳入必修学分。注重培养师范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创新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探索项目化合作、教师跟岗交流、精准帮扶研训等多形式师资培训模式,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性。

  2、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特别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足部分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工资总额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水平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可通过临时聘用、人事代理、退休返聘等形式,多渠道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3、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乡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经费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落实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的同等待遇。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

  1、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以深入观察儿童为核心,进行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非必要不使用视频类设备开展教学,确有需要的,单次连续使用电子产品时间不超过15分钟,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有益经验,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园地方本土资源的开发和科学利用,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游戏课程品牌。适时开展优秀游戏案例评选,推广优秀学前教育成果经验,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推进幼小科学衔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好我省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以省级实验区、试点校(园)为依托,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幼小双向衔接机制,搭建学段互通的联合教研平台,改革课程组织和实施方式,强化游戏化、探究性、项目式、体验式学习,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凝聚家庭和幼儿园(小学)协同合力,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和小学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等身心基本素质。

  3、注重医保教结合。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在园幼儿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以及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与干预,加强教师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导向,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强化过程评估,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融合教育改革试点,引导幼儿园加强对残疾儿童的个别化干预,探索构建“医疗、康复、保育、教育”四位一体的融合教育模式,切实提高残疾幼儿的融合教育水平。

  4、强化教科研协同。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完善学前教育教科研体系,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遴选优秀的园长和教师充实到教科研岗位,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科研队伍。探索建立由高校、教科研机构、示范性幼儿园研究人员、优秀园长教师组成的新型教科研联盟,加强对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教科研人员要深入各类幼儿园,了解教师的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科研计划,确定教科研内容,以课题带动教研,以教研推动科研,及时研究解决教师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5、强化示范引领。落实新修订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和标准,适时启动省示范园抽查复评工作,建立健全后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示范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优质公办园通过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快输出先进管理理念和教学方式。省级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和试点园培育管理,支持改革实验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制约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探索改革发展经验。完善“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专家指导、园本研究”的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实践模式,培育和推广一批改革实验成果,发挥头雁引领效应,分批审核认定150所左右的省级保教改革园。

  (六)强化幼儿园办园监管

  1、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幼儿园准入和过程管理,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保证办学质量,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2、强化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健全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制度,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重视加强家校协同,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监督指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要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把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制订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税务、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省级将继续采取适当方式对市、县(市)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进行考核评估。各地要按规划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等情况,纳入对市、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内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7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等文件精神,按照《西安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__-20__年)》(市教办发〔20__〕195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xx〕8号)等文件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任务

  目前,全县登记注册幼儿园119所,其中公办园61所(镇中心幼儿园30所,改建农村公办幼儿园31所),民办园58所,公办在园所数占比为51.26%。全县在园(班)幼儿1277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6476人。公办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69%。普惠性民办园52所,普惠性幼儿园113所,普惠园占比为94.95%。共创建等级幼儿园81所,其中省示范2所,市一级园12所,市二级园39所,市三级园28所。优质资源占比68.06%。

  为确保总体目标顺利达成,围绕3项指标和“五优”发展目标,到20__年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3项指标:

  1、巩固优化并持续保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在90%以上;

  2、公办园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52%和51%;

  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

  分年实施家园共育示范项目、深化教研改革项目、规范管理增效项目,持续精准施策,实现学前教育内涵优、质量优、队伍优、资源优、保障优“五优”发展目标。

  三、主要工作

  实施西安市学前教育第二轮质量提升“345”工程(20__-20__年),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突破,以项目为抓手,聚焦重点任务通过4年持续精准施策,努力实现学前教育内涵优、质量优、队伍优、资源优、保障优的“五优”发展目标和3项指标任务。

  (一)深化改革,实现内涵优

  1、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精准施策,实现质量优

  2、实施游戏活动提质项目。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游戏的独特价值,保教结合、因材施教,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积极参与市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创建活动,建立县级“游戏改革试点幼儿园”基地,充分发挥试点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

  3、实施家园共育示范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进幼儿园与家庭合作共育,建立健全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探索“互联网+”等多元家园沟通渠道,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幼儿园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园共育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家园共育示范园”创建活动,形成家园有效互动共育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辐射区域内幼儿园积极创新探索家园共育有效途径,形成家园协同科学育儿的良好氛围。

  4、实施深化教研改革项目。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建设完善县—镇(街)—园三级教研体系,各级组建学前教育教研团队,遴选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充实到教研岗位,以县级教研为主要主体,以镇(街)级构建教研责任区,教研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教研全覆盖指导。教研人员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依托市局开展的“领航教研室”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我县教研梯队发展,加快组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

  5、实施规范管理增效项目。按照各镇属地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我县已初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联动监管机制,将通过建强两方面管理,持续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充实各镇(街)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加快管理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对辖区学前教育的指导水平和监管能力。二是县教科局将着力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形成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加快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规范办园“四级督查”机制,持续提升辖区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治园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三)培育提升,实现队伍优

  6、加快幼儿园等级创建梯队发展。以“分年培育、定期收获、总量提升”为目标,持续强化“提升软件水平、优化硬件支撑、综合奖补鼓励”三位一体等级创建闭环机制,不断优化二三级园估标认定程序,更新梯队库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和创建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全力加快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步伐,创建省级示范园1所,市一级园3所,市二三级园若干所,确保到20__年全县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

  7、优化师资队伍“赛培研”融合培育模式。持续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幼儿园师资队伍赛教练兵、培训研修、教学科研专业能力融合培育模式。以两年一届交替开展的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专业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强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和保育员实操水平提升;以精准分层分类师资队伍培训研修项目为引领,推进全县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以省﹣市﹣县﹣园四级课题研究体系为载体,增强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师资队伍。

  (四)拓展创新,实现资源优

  8、强化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的有效应用。市局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素养能力提升培训,推动学前教育管理向信息化实践应用的拓展。我县将依托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幼儿园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形成信息化保育教育资源库。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加大投入,实现保障优

  9、实施公办园质量提升和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工程。持续落实市级公办园质量提升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项目,通过设施改造、环境创设等,持续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培训,深化帮扶指导,提升办园质量。进一步发挥公办园引领方向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我县普惠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到位,成立蓝田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中心学校校长、直属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前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荣利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学前教育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责任落实。按照县教科局科室分包镇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各镇(街)中心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第二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全力推进质量提升工作。

  (二)重视队伍建设。县教科局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配齐补足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幼儿园教职工,保障新增幼儿园教师数量与质量。统筹学前教育专业科研力量,抽调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卫生保健所等单位专业人员及优秀幼儿园园长组成县级学前教育专业团队,为全县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提供专业指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园本研修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教科局将建立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在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游戏环境创设、保教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开展取得成效。

  (四)发挥示范引领。县教科局将建立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与激励机制,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根据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组织县级学前教育专业团队,深入幼儿园指导的同时,帮助幼儿园及时总结提炼阶段性实践成果,积累推广不同层次和类型幼儿园科学保教改革经验,深入开展试点园、引领园与乡村园、民办园结对共建,推动县域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同步提升、均衡发展。

  (五)营造良好氛围。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需要幼儿园、家庭、全社会的配合与支持。各镇(街)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保教理念,总结和推广保教改革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好质量提升成果展示。县教科局将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镇(街)中心学校、幼儿园和先进个人向省、市、县级宣传平台推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努力构建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生态环境,营造关心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范文 篇8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__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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