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精选4篇)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1
尊敬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保障群众禽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主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基础上,xx区政府决定从x年3月1日起,主城区外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所指主城区外范围为除樟潭、浮石街道以外xx区其他所有乡镇(办事处)。
二、暂停活禽交易期间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禽类产品供应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三、经市政府认定,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双港开发区曙光路2号)为我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其出场的禽产品佩有经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标识。
四、严禁无检疫合格标识的禽产品上市交易,从事禽产品销售、禽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食堂等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单位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禽产品。
五、定点屠宰禽产品实行冷鲜上市经营,主城区外农贸市场、商店超市等禽产品经营场所配备冷藏库(柜)设施。
六、省内其他县(市、区)进入我区各乡镇(办事处)销售的禽产品应当来自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经检疫合格。省外进入我区各乡镇销售的禽产品,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经营者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履行调入前申报备案,并附有检疫合格标识。
七、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擅自进行经营性屠宰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禽产品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经定点屠宰的合格禽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局。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年2月28日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2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单位:
为保障群众禽产品消费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主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基础上,xx区政府决定从x年3月1日起,主城区外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所指主城区外范围为除樟潭、浮石街道以外xx区其他所有乡镇(办事处)。
二、暂停活禽交易期间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禽类产品供应实行定点屠宰杀白上市。
三、经市政府认定,不老神食品有限公司(双港开发区曙光路2号)为我市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其出场的禽产品佩有经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标识。
四、严禁无检疫合格标识的禽产品上市交易,从事禽产品销售、禽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食堂等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单位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禽产品。
五、定点屠宰禽产品实行冷鲜上市经营,主城区外农贸市场、商店超市等禽产品经营场所配备冷藏库(柜)设施。
六、省内其他县(市、区)进入我区各乡镇(办事处)销售的禽产品应当来自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并经检疫合格。省外进入我区各乡镇销售的禽产品,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经营者按照《xx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履行调入前申报备案,并附有检疫合格标识。
七、在暂停活禽交易期间擅自进行经营性屠宰活禽,从事活禽交易活动以及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禽产品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购买经定点屠宰的合格禽产品,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局:。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年2月28日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3
为进一步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和省人感染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关于活禽市场调查情况通报及强化措施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从x年3月16日零时起,暂停全市所有活禽交易。请广大经营户、养殖户和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活禽暂停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xx市人民政府
x年3月15日
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篇4
当前我市禽流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建立我市人感染禽流感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19号)和本市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决定我市主城区继续执行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我市主城区活禽交易,关闭主城区凤山菜场、文山菜场、舜北菜场、四明菜场、下菱菜场、富巷菜场、桐江桥菜场、巍星路菜场、江南新城菜场、庙弄农批市场等十家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同时,关闭后的主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由市场主办方做好市场的全面清扫、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主城区以外农贸市场活禽交易要严格落实“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休市”的规定。
三、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市主城区,暂停外来活禽进入本市主城区的备案和报验。
四、禁止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
五、禁止在主城区范围以内饲养家禽。
六、禁止主城区信鸽放飞活动。
七、主城区范围具体指东至中山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梁周线、北至北环路内区域。
特此通告。
xx市人感染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
x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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