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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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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精选23篇)

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 __________

  安装单位: __________

  租赁单位:_________

  _________市建筑起重机械委托代管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甲方)

  代管方:____________(乙方)

  为执行_________市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自有起重机械设备委托乙方进行托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委托代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机台、人货 两用施工升降机_____台、货用施工升降机_____台,委托乙方代行管理。其起重设备的备案证证号分别为: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 机:货用施工升降 机:

  1.1甲方将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2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时,提供每台设备真实的原始技术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复印件。

  1.3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决,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设备,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托管费(管理费),从租赁费中扣除。其费额为:塔式起重机_______元/月;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______元/月;货 用施工升降机______元/月。停置时的处置,以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准。

  1.5设备在闲置时间的维修保养、转场安装前的维修或大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托管时,查阅随机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2.1新购设备或还未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的起重设备应重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

  2.2乙方对所托管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3负责设备在使用中日常维修保养。

  2.4负责每月对在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解决)。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使设备在良好性能的状态下运作。

  2.5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违反管理规定或违反办理程序而受到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2.6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设备“带病”作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设备受损,由责任方负责并对其受损设备的损失负责。

  三、其他

  3.0本委托代管协议有效期_年(不低于3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内,不再委托第三方托管。

  3.2要解除协议,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3.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发生纠纷或有疑议时,可邀请协会工作委员会仲裁或提交法院审理。

  委托方__________承接方_________(章)

  委托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2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3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a公司55%的股权;

  2.甲方为乙方股东;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二、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具体权限包括:

  1.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参与a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2.代表甲方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其他依据法律和甲方授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

  1.遵守a公司章程;

  2.对a公司和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3.依法定程序行使上述权利;

  4.其他依据法律和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四、a公司向股东分配红利时,作为委托经营的报酬,乙方可分取甲方每年从a公司获得红利总额的15%。

  五、在乙方向甲方增资配股时,甲方应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首先以其在a公司中的股权置换乙方新发行的股份,直至乙方获取甲方在a公司中的全部股权。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

  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4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地区编码按22604规定填写。

  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

  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5

  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管员工人事档案事宜进行协商,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乙双方属于独立的机构和法人实体,如因一方原因造成违法违规事件,该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负责保存、管理乙方委托人员的人事档案,并提供如下服务:

  1、依据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办理人事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种人事证明材料。

  3、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委托存档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因公出国政审、档案工资初次核定、集体户口代管等工作。

  4、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乙方委托存档人员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人事档案材料。

  5、向乙方提供相关人事、劳动政策咨询。

  6、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不承担乙方委托存档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经济)纠纷而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承诺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1、向甲方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乙方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并办理各业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的业务事宜,乙方应出具介绍信方可办理。

  3、乙方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工作和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以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申报工作,并及时交甲方归档和办理相关手续。

  4、人事档案的转入转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缺少必要材料,乙方应协助补充完善。

  5、委托甲方人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乙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督促被解聘人员在____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代管员工人事档案起始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自动延续本合同。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费每人每月20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委托管理档案人数,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当年管理费。以后每年的管理费应在当年的

  第一季度交纳,逾期未交的,需加倍交纳逾期月份的管理费。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变更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条款。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不可抗力因素。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3、一方机构主体资格消失,如撤并、破产等。

  4、一方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如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遇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十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

  2)。

  2.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负责返修;

  b.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c.。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

  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

  2)。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

  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X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9.小修:_________;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费用用于:_________(注意:在《民法典》生效后停车位可能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业主共有,一部分归部分业主个人所有,还可能归开发商所有,对停车位的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条只约定了停车位归业主共有的情形。)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

  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编码:

  根据乙方申请,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保管人事档案事宜协议如下:

  一、委托保管时间:

  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_____年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

  续存起止时间:

  经办人:

  金额(元):

  交款人:

  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四)

  合同双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 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____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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