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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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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精选6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1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 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 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 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 卫生守则

  第一条 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 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 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 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 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 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 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 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xx元的罚款: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 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 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 请 谢谢 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 节约资源。

  第八条 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 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 锁门。

  第十条 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 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 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 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 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 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 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 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机关各相关部室均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需要,公司设置以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公司统计职能列入安全生产部,设立计划、统计岗位,负责全公司的统计管理和各类报表的审核、编报工作。

  二、公司基层各经营单位、机关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国际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要配备具有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部门分工与岗位职责

  一、公司统计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统计文件的签发,负责公司施工产值统计报表以及上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类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批。

  二、综合统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负责监督企业各部门切实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规;负责企业统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与研究。

  三、工程统计:负责汇总、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确认项目经理部的

  统计报量;掌握本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开竣工日期、建筑业总产值及其构成;工程形象进度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等指标和资料;及时为公司主要领导、经营核算部、计划财务部提供施工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台帐。

  四、财务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编报年报表C103表、季报C203表的各项指标,编报建设部月报建施快101表中企业利润总额、工程结算利润、应收工程款、竣工工程应收工程款等指标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五、经营核算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项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程概(预)算、工程增减洽商、 工程结算及公司内部单位分包项目结算书以及公司年消费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指标等有关数据和书面资料等。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报表C104表、季报C203表的相关指标,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数构成(男、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及其平均人数)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公司机关年(季)消费水、电情况及外购热力费用;食堂年、季消费天然气指标;企业拥有计算机总台数、拥有网站数指标。

  八、工程承包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开竣工日期、合同总额、施工面积、完成产值、形象进度等指标及统计报表。

  九、研究发展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注册情况、一级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及资料。

  十、市场营销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注册地址、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编制说明等资料。

  十一、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总台数、总功率等指标。

  十二、技术质量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工程核验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和一次交验优良品率以及质量事故等报表和资料。

  第五条 基层单位相关职责与分工

  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统计人员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基层单位经营负责人负责项目统计的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预算人员负责向统计人员提供中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预算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目 录

  总则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九章公司车辆管制度

  第十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通迅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借款和报销制度

  第十三章员工招聘、制动、离职等制度

  第十四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技术部门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项目经理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章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三十章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章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章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章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章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章明火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章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章职业病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十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章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第四十二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章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章库房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章仓库防火制度

  第四十六章售后服制度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按“薪酬方案”规定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章 文件管理制度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行政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按时间顺序按时登记文件收发管理台账。

  三、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行政办登记签收 。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 公文的编号保管

  (1)行政助理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行政办人员办理正常手续。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行政助理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4.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行政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行政助理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行政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行政办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5.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还交行政办人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行政办人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行政助理,切忌横传。

  (4)行政助理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行政助理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季度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季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行政人员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预算,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本部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均由行政人员归档并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八、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领导。

  九、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及相关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行政办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四章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行政行政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行政办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理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行政办)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1)公章:公章由公司总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行政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行政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行政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行政办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办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行政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3)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5)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6)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7)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证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六章 证明函管理制度

  一、证明函的范围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二、公司证明函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三、使用证明函必须填写《证明函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经总经理核准。

  五、使用证明函必须做好登记,填写《证明函使用登记表》。

  六、严禁开出空白证明函或外借证明函。

  七、证明函开出后,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如证明函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行政办。

  行政办应妥善保管证明函存根。

  第七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公司领导、或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行政做好会议记录。

  2、开会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总经理可提议随时召开。

  3、会议主持: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派人员主持。

  4、会议要求:

  (1)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各部门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行政,经行政呈领导审阅认可,由总经理审定是否为会议议题。

  (2)凡提交会议研究有关经营决策、销售策略、设备更新、项目投资等重大问题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并提出方案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5、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公司各阶段行政工作,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资金运作、更新改造、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会后工作:

  (1)行政办公室应根据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三天内下达“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其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必须以“决定事项通知单”或“会议纪要”为依据,在限期内认真执行落实。如有特殊情况,难以执行时,应提前将具体原因和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

  (3)无特殊情况,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或不按原则执行的,公司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总经理办公会议下达的决定内容由行政负责解释。

  (5)有关部门必须将决定的执行情况于下达决议之日起限期内反馈。行政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并督促办理,以确保公司政令的畅通。

  第八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节约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消耗。现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办公用品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采购、印刷品印制:

  1、公司日常所用办公用品,应由行政负责统一采购,经批准购买专属办公用品或工索具应由行政派员陪同。

  2、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应按“购物申请清单”中各项内容要求认真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行政待办。

  3、行政应将“购物申请单”汇总分类,依据财务审批权限规定报批。除生产急需用品外,应集中办理采购,不得一事一办。

  4、行政采购物品应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办理,但陪同采购人(证明人)和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5、采购人员应认真负责,精挑细酌,力争做到价廉物美,经久耐用。

  6、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及印刷品,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统一印制。

  二、领用:

  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核签后,到行政签字后,方可领取。

  2、除笔墨纸张外,凡属不易消耗物品和工索具等重复领用时,一律交旧换新。

  三、保管:

  1、办公用品应由行政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放置统一保管。

  2、保管员应认真维护和保管好所存物品,以防发生潮、锈、蛀、霉等。

  3、保管员应在每季度末向经理汇报物品消耗情况和台帐记录。

  第九章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用车,由各负责人部门先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登记”,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急后一般的原则;先满足紧急公务和接待任务,后安排其他事务的原则。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第十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行政说明去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

  二、作息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三、考勤

  1、本公司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一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迟到及早退的扣款,以分钟计算,每分钟扣款¥1.00元,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2、无故超过15分钟上班或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以旷工论。

  3、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办负责。

  四、事假

  1、全年事假14日,全月3日为限;事假请假单位以2小时为单位。

  2、事假扣当时工资(按所请事假的时间计算)。

  五、病假

  1、员工每次病假以3天(含)为限;超出天数视为事假。

  2、病假扣当日工资50%(3(含)天之内),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病假工资。

  3、连续两日(含)以上者应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可先口头请假,并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六、婚假

  转正员工享有婚假。符合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年龄的婚者婚假十天。未满者只享有三天婚假。

  七、丧假

  1、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公司给与6天丧假。

  2、非直系亲属(指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时,公司给与3天丧假。

  3、其他亲属的丧事如有必要参加,按事假处理。

  4、其亲属在外地的丧事,公司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与相关的路程假。

  八、产假/陪产假

  1、休假按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此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供《孕妇体检手册》。

  九、年假

  1、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可享有年假10天。

  2、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不享有此假。

  3、享有医疗期、产假的员工不享有当年年假。

  4、年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每次休假不能少于1天。

  5、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不能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假,对员工未休的年假天数,将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第十一章 通讯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精减话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订立本规定。

  一、固定电话:

  1、部门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安装电话,应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呈行政办公室,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办公室联系装机事宜。

  2、各部门安装固定电话后不得随意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使用不当应照价赔偿。

  3、内线电话主要用于机关各部门间的短暂联系或传达通知等,严禁谈心或长时间通话,否则,一经发现处罚20元。

  4、禁止拔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未经许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经济处罚。

  5、业务需要拔打长途,应严格控制和掌握通话时间,杜绝电话里吹牛谈心。

  6、因各部门电话由其负责人监督管理,并有权拒绝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电话。

  7、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话使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严重不负责的处罚20元。

  二、移动电话(根据情况而定)

  第十二章 借款和报销的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公司各部门一切费用开支和财务开支,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款凭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经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示,方可借款。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凡公司职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所欠部分金额。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扣罚当月30%工资。

  (四)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允许借款范围:

  1、阶段性预付款(按进度付款)。如土建工程,购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

  2、采购零星材料,累计达100元以上的。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公司规定部门或人员所需的备用金。

  5、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不允许借款范围:

  1、没有特殊情况,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垫付的各种款项;

  2、未经审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标准及审批

  1、各部门需新购入固定资产和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先作好采购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行政办、财务部签字核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2、各部门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实需要添置的情况下才添置。各部门应事先填好购物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各项费用报销要求

  1、报销单据必须是带税务章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单据不管多少均须贴报销封面,报销封面须用钢笔填写,同时,不同经济内容的发票要分门别类予以报销。

  3、报销手续要齐全完备

  报销的正常程序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凡购买实物均须有验收人签字并附入库单,否则不予报销。

  四、补充说明

  如总经理出差在外,不得办理借款。

  第十三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行政办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由行政办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行政办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试用手续。

  4、部门经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5、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1、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求得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行政办提出用工申请,由行政负责调配或招聘。

  3、公司干部和员工持行政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调动通知书”,在原任职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再到新任部门报到。调离人员到新单位后,以实际聘任岗位和任职时间为准,其相关待遇以月度分段实施。

  四、离职

  1、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辞退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行政办说明辞退原因。

  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4、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公司计算机由行政负责管理和维护,行政监督计算机管理规定的执行。

  二、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机。

  三、未经培训的员工,应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上机操作,以免丢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计算机上放影碟、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查实,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五、上网只允许查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严禁进入聊天或游戏室。一经发现,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六、公司起草的文稿,非特殊情况应在显示屏上直接校稿,方可打印。

  七、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电脑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计算机处于最佳状态。

  八、计算机管理员,应对经批准的上机操作人员,做好备忘录,以免责任界定不清。

  九、非公司人员上机操作,须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并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且严禁打开公司各项文档。否则,给予当事人处罚。

  十、离开计算机时,保持计算机待机状态,下班时,关闭计算机。

  第十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在律师确审核认之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合同由律师审核确认后经总经理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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