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精选24篇)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依据《湖北世纪佳居公司章程》,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臵、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实行定岗、定员制,先定岗后定员。岗位设臵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方案,人力资源部审查岗位设臵的合理性,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岗位设臵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十条生产单位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岗。
第十一条各岗位设臵必须首先进行岗位分析,编制工作说明书,详细描述岗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岗位关系、工作权限、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及岗位素质要求。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进行岗位测评,提出岗位调整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岗位设臵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宜频繁变动,定岗已经确定,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增设岗位。
第十四条定员应在定岗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岗位的多少来确定定员。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工的,应先提出用人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公司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九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下属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总经理聘用;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择优录用。
第二十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用人申请:
1、员工岗位空缺时;
2、生产任务或工作量增加时;
3、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转产等)增设岗位时;
4、新建、扩建项目时;
5、需招聘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人员。
第二十二条凡需增补人员的单位,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
第二十三严禁招用童工。被招用的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或有毒有害工作的须年满18周岁。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新招聘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决定是否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招用临时工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根据所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需用临时工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单位不得自行雇用临时工。
第二十九条新招用员工、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工作职责和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劳动纪律、奖惩条款;
6、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条款;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期限。
第三十五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六条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用人员的数量减少,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由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征求工会意见或者员工的意见,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切实保护员工的劳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退休、退职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自动离职,公司予以除名的;
5、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四十三条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五十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上岗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员工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支付。
第五章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各尽所能、按贡献大小、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薪酬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
第五十六条强化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协作性和创新性,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五十七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工作环境差、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十八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拉开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素质短缺人才岗位与一般岗位的收入差距。
第五十九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公司实行以岗位薪酬工资为主的多种薪酬制度。
第六十条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主任、副主任)实行年薪制。
第六十一条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为年薪的60%,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月基薪=基本年薪/12;绩效薪酬年终考核发放。
第六十二条其他员工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本工资+津贴。
第六十三条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第六十四条基础工资即保障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确定,所有员工(实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基础工资执行同一标准。
第六十五条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的个人劳动贡献紧密挂钩,岗位工资100%参与考核,基础工资、津贴不参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岗位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责任、工作量、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分普通岗位、技工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种,普通岗位分1-8级8个级别,技工岗位分1-3级三个级别9个档次,管理岗位分1-4级4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高级5个级别。
第六十七条对于生产经营不稳定、不连续、任务不饱满、临时性生产等不足以定岗的,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办法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定。
第六十八条技术工人上岗须持技术等级证书,并经公司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小组评定后,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六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的工资均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六章员工考勤制度
第七十条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作息时间的安排和调整由公司决定。
第七十一条值班人员、销售人员、司机、装卸工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七十二条公司员工实行全员考勤制。
第七十三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推诿。
第七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员工考勤的组织、指导、检查和审核工作,每月整理、汇总、审核全公司的考勤记录,为计发工资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提供依据。
第七十五条各单位设臵兼职考勤员,按规定的考勤标志,准确、及时地在员工考勤表上记载员工当日的出、缺勤情况。
第七十六条考勤分为:正常出勤、休息、请假(分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迟到、早退、旷工、中班、夜班、加班。
第七十七条各级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单位负责人监督审核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对坚持原则的考勤员进行打击报复,考勤员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考勤情况,对于不如实记载考勤记录、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查实,追究负责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七章请、休假制度
第七十九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员工的休息日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特别休假等均按此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公司休息日分为每周固定休息日和国家法定的节日。每周固定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
第八十一条节日期间如遇固定休息日,可于节日结束后顺延补休或调休。
第八十二条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安排员工补休。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十三条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本单位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十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天数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第八十四条员工请病、婚、丧、产、探亲和工伤假必须有相关证明,且经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具体要求如下:
1、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休息或住院,可申请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并按病假考勤。急诊或其它特殊情况医疗证明可于事后补交,事后5日内未补交医疗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持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假证明请病假时,一次最多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连续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门诊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仍需请病假的,必须同时提供住院证明、病历证明、检查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办理,不能提供的,不再批准病假。
(3)员工患病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为有薪假,病假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计算;
(4)因打架斗殴、酗酒等原因造成的休息不得享受病假,按事假对待。
2、婚假:
(1)员工结婚,持有本人结婚证明,可申请婚假3天;
(2)晚婚(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婚假为30天;
(3)婚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婚假工资。
3、丧假:
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死亡者不在本地,可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丧假工资。
4、产假:
(1)公司女员工第一胎生育,可休产假,生育第二胎须凭所在地市(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核批证明;
(2)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晚育者(满24周岁)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3)产假期满,还不能工作者,需持公司认可的医疗证明,再申请休假,按病假对待;
(4)产假假期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5)休产假须在产前或产后7天内(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
(6)无计划生育指标卡而生育者,不得享受产假待遇。
(7)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产假工资。
5、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员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享受探望配偶1次3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员工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员工,未婚员工一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四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探亲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探亲或探亲回来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7)探亲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探亲假工资。
6、工伤假:
(1)职业病和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假。
(2)请假时须附意外事件报告书及医院诊断证明,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给予工伤假。
(3)工伤假期视具体情况确定,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办理。
(4)工伤假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制度而造成工伤,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台帐和原始记录。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八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八十七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八十八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嘉奖;
2、处罚——罚款、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由员工推荐或用人单位提名并提出奖惩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产量或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的;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所采纳的;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降低损失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工资、降级、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1)工作不认真且屡教不改者;
(2)不遵守工作秩序、影响工作者;
(3)不服从工作指挥或对上司无理者;
(4)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5)酗酒上班者;
(6)迟到、早退者;
(7)旷工一天以下者;
(8)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差错较轻者;
(9)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安全装备者;
(10)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11)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较重者;
(2)消极怠工、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扰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两天者;
(4)经通报批评处分而再犯者;
(5)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6)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7)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者;
(8)损毁或浪费公物,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者;
(9)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低劣者;
(10)对于公司钱款、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较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有过失,情节较重者。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降级、降职,并处500元罚款:
(1)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2)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者;
(3)工余料隐匿不缴回者;
(4)玩忽职守致使原物料、产品、机械工具、厂房设备及文件记录等遭受损毁、浪费或造成产品质量严重不良者;
(5)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6)无视公司制度,明知故犯,不服从领导指挥或管理者;
(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
(8)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情节较轻者;
(9)涂改或调换工作记录者;
(10)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
4、员工盗窃公司财物1000元以下者赔偿损失并处盗窃价值5倍以上不低于500元的罚款,予以留用察看:
(1)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内视情节留用察看1-3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2)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视情节留用察看4-6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留用察看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不得停薪留职。
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
(2)违法乱纪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3)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者;
(4)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及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较重者;
(6)不服从上级调动且经说服教育仍无动于衷者;
(7)调整工作岗位,两次安排工作仍不上岗者;
(8)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者;
(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较重者;
(10)破坏生产设施、盗窃公司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者;
(11)贪污、打架斗殴、嫖赌、酗酒闹事、营私舞弊者;
(12)向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情节较重者;
(13)服务态度差,损害公司形象屡教不改者;
(14)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其它违反规定,情节恶劣者。
第九十二条对员工所犯错误应认真调查落实,一般在一月之内做出处理决定,应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十三条对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九章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九十五条培训方法:
1、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一对一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第九十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以下几种培训形式: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安全教育;
4、脱产培训。
第九十七条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九十八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九十九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创造条件。
第一百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臵、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基本的岗位知识、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工作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一百零一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各项消耗,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一百零三条在岗培训采取传、帮、带、聘请专业教师组织专门学习、导师带徒等灵活多变的培训方式。
第一百零四条安全教育:
1、凡新上岗或转岗员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3、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通知单安排教育。
第一百零五条脱产培训是公司为了培养和储备管理、技术人才,从公司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或到其它优秀企业培训学习。
第一百零六条脱产培训应遵循如下原则: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公司的其他人员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一百零七条脱产培训分为短期脱产培训(一个月之内)和长期脱产培训(超过一个月)。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长期脱产培训以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一百零八条员工脱产培训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十章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健康不受危害。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必须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管理制度并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一百一十三条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都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二章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第六条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七条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第八条 奖金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 福利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三章 薪酬等级
第十条 薪酬等级 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一、薪酬调整分类
1、个别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2、特别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二、薪酬调整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章 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 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3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4
为了完善公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会人事管理,促进公会团队建设,突出以人为本,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会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会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加入七维空间网游公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会员管理制度要求:
1.无条件服从管理员的一切安排
2.必须改入会修改:马甲,新号便是以后的大号,谢绝玩玩看的态度
3.认真看过公会管理制度,并自觉能够遵守服从;
4.要有一定团队意识和待人技巧,我们不欢迎不能合群、人品有问题的玩家。
5.入会必须上歪歪,歪歪频道。每星期最少在线30小时次以上
7.严禁谈论及张贴反动、色情、等有关话题
8.不能已公会名字进行欺诈,赌博,私自对他人进行辱骂
红马甲(即子频道管理员——c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红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员由其部门部长推荐,可成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频道管理员。
2.红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4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
3.其他公会会员,凡公会歪歪贡献度达到300以上,麦克风正常者,均可申请一个房间的子频道管理员。但需有其申请频道的总负责人推荐。
红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红马甲不可随意使用权限,不可无理由的移动房间内人员,禁麦,禁止打字等管理行为;
2.红马甲不可随意辱骂其他成员,修改频道信息。
3.红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黄马甲(即全频道管理员——m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黄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全频管理、会长、副会及个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可颁发黄马甲。
黄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黄马甲不可擅自增删公会歪歪频道,修改频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删频道或修改频道名称,必须有正当理由,且须先经过会长同意;
3.黄马甲不可以权谋私,随意使用黄马甲权限,影响公会其他会员。不可发与公会无关的全频道广播;
4.黄马甲必须严格遵守公会歪歪马甲管理制度发放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发放不合格马甲。如有特殊情况,在与其他黄马甲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可发放相关马甲;
5.任何情况下,黄马甲均不可辱骂公会会员,踢出公会会员出频道,封其id或ip。若公会会员严重违反公会规定,可先撤销其会员资格,再进行其他处理;
6.黄马甲有接待指导新人、接待外交的义务,所有黄马在除挂机状态下外,均应及时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长时间不上线,或长时间不上歪歪的黄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黄马甲,均应及时撤销其黄马甲权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须在歪歪管理处发帖记录。
9.黄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 ,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10.4.黄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6—8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会员贡献必须达到200才允许上黄!
11.任何管理人员任何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马甲,应聘为管理人员的,可经两天试验期限为准,若能够达到,则批准管理
ow管理制度要求:
1.遵守公会会员规章制度
2.遵守黄马甲规章制度
3.以身作则不搞任何权限
二、管理层解职
1、工会的管理人员解职分为:停职,辞职,免职三种。
2、自行辞职的,必须自辞职日起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可根据以前的工作记录来决定是否聘请其为荣誉会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具体内容另行决定。
3、人事部有权就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勉去其职务或开除工会:
①长时间不在线,不处理手头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工会会制度,屡教不改的;
③影响公会声誉的;
④不服从上级安排,严重个人主义的。
三、行政管理层请假制度
请假者必须于告假前,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得以有足够时间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头工作。
四、其他
因公会歪歪对外完全开放,非会员亦可进入。公会管理房间,以及各部门的相关管理房间,特殊用处房间均应设置密码。并应告知相关人员密码,且保证相关人员不对他人泄露密码。
五、马甲人性化管理
采取马甲上下制,含义是:黄马甲暂时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暂时更换会员。要符合下面的条件
1.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觉得最近管理比较累,想放松下
2.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受现实生活的压迫等问题,
3.每天还能上网上yy的管理,只是时间比较少
可以帮你更换马甲的权限,由黄马甲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更换成会员。但必须要推荐位素质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来代替你的`位置,必须是本公会的成员,等你有时间有精力了继续做你原来的工作职位
六、其他
本公会成员、管理必须遵守公会的规章制度,任何人不能玩特殊权限,下黄马甲红马甲都是按照此制度来做的,不能有任何脾气,为了公会积极向上发展的趋势,请所有兄弟姐妹同心协力,努力奋斗出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团队,公会有你更精彩
祝大家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开心快乐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加油、无条件服从···好长呀~辛苦了!
认真执行~^_^来给零落顶人气哇o(∩_∩)o哈哈~这个必须要支持。
其实我比较喜欢绿马。
那个能申请不?
要不寰宇那个紫色的马甲也不错啊顶起,顶起,管理的贴一定得顶。管理们,辛苦了我无条件啊无条件啊真是辛苦落落了!打了那么长一串!大家加油啊!能否有条件服从呢打酱油。老板娘来瓶海天牌的顶。认真执行太长,我答应一份慢慢看吧没事签啥名。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 篇6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人事
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
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
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
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
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
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
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
第十六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
(一)死亡者。
(二)届退休年龄者。
(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
(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
(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
第十七条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30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
(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
(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
第十九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
第二十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七日内缴还。
第二十一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
第二十二条未满18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
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从业员须遵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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